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标准
化工生产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是专业技术要求和安全程度较高的高危行业,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与其岗位职责要求相适应的化工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能。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同时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做如下标准:
(一)主要负责人的从业标准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包括实际控制人)等,应具备如下从业条件:
1、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2、近5年内没有因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
3、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
4、依法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专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二)分管安全、生产和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标准
分管负责人,是指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在企业领导层中主管安全、生产或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学或化工类相关专业中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
3、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
4、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化工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三)危险作业岗位的生产车间负责人、工段长(班组长)、岗位从业人员的从业标准
危险作业岗位,是指涉及危险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包括硝化工艺、高温高压、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以及化工自动化控制等岗位,其人员应具备以下从业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工艺类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上或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化工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非化工工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由有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不少于72学时的相关课程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具有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意愿。
3、接受由公司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参加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操作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每年继续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车间负责人应有10以上生产岗位从业经历,班组长应有5年以上的生产岗位从业经历。
(四)一般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从业标准
一般岗位从业人员,是指公司除上述3类人员外,在公司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其他人员,应具备如下从业标准:
1、属于本公司在册职工。
2、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
3、按规定接受由公司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了解所从事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掌握应急技能,并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