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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11:45: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滨海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中共滨海区纪委 (2011年8月2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欢迎市纪委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到滨海区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滨海区在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中共市纪委“《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发[2010]29号”的精神,区党委、政府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检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核实,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此外,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督促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自查、自纠。现将滨海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近几年来,中央和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安排 了多项强农惠农资金。2008年“1号文件”将以往的“支农

1 惠农”表述改成了“强农惠农”,这表明中央开始由注重输血变为注重造血。为此,区党委、政府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党委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并召开了机关干部职工、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财政结算中心报帐员、财政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计等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该项工作。

为了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区党委一是专门成立了以为组长,以为副组长,以纪委委员、直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财政、中心学校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领导小组,内设了办公室,由纪委委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明确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主要责任主体,规定党委、政府上主要领导为区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主要责任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民政办、财政所、中心学校(原教办)、兽医站、食品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干部为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保证

2 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

区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证。为此,区党委在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明确了党委、管委主要领导是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发放的部门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规定了在落实和执行强农惠农政策上谁出问题谁负责,那一级出现问题追究那一级的责任。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内容。

二是健全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逐项检查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有救灾资金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碰到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涉及开发区共性

3 的问题,带回交区领导小组,统一研究解决。

三是纪委设立了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举报热线电话(580089)。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纠正和查处违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规定事件,保证了各项资金按规定严格管理和发放。

四是制定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的公平、公开、公正制度。规定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等内容在居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等所有涉农补贴,全部通过“一折通”的方式,由涉及部门分配好相关数额、直接打入农户帐户,杜绝代办、代领等现象,及时、足额、透明、安全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抓好具体环节,保证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到位。 在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方面,为防止强农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抵扣、挤占、挪用等问题,在近年的粮食直补、新农村建设、义务教育等项资金发放时,我们抓好了发放过程中的每一个具体环节,细化了每项资金发放的具体程序。

从2011年以来,滨海区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有:(1)种粮补贴;(2)特困生补助款;(3)能繁母猪补助款;(4)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5)农村合作医疗保险;(6)抚恤金;(7)五保户补助金;(8)困难户救济金;(9)百岁老人生活补助;(10)农

4 村最低生活补助;(11)乡村公路建设补助,总共11项。

2011年共发放种粮补贴99933589.00 元、特因生补助366600元、能繁母猪补助款8899999元、义务教育免杂费资金93366999元、抚恤金698787775元、五保户补助金47777777元、困难户救济金777777787741元、对残疾退伍军人的医疗补助8999900元、百岁老人生活补助5222777元,为100233人次发放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金额877712112.56元,乡村公路建设补助235771244元。合计48871256988447.5元。

在以上资金的发放过程中,我们分别采取了具体的措施进行发放:(1)对种粮补贴的发放,2007年起由邮政储蓄“一卡通”发放,存折发放由村干部领回,由村干部直接发放,村民领存折时签名并盖本人手指模;2008年种粮补贴资金全部划入个人存折。(2)特困生补助款资金发放由各校报账员提现金,通知家长签领或学生签收后,家长签名确认。(3)能繁母猪补助款资金发放由养猪户主持本人身份证到开发区财政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现金,签名并亲自压手指模,养猪户主委托他人领取的要持委托人和户主身份证,签名并压手指模。(4)义务教育免杂费资金由财政局直接划拔到各学校账户。(5)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由报销人持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到开发区财政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现金签名,并亲自压手指模,委托他人领取的要持委托人和户主身份证,签名并压手指模。(6)低保的发放是先由各居委会公告,经有关程序审批后发给存折,区有签领总表,

5 居委会有个人签领表。(7)五保户补助金每月25日发放,开发区民政部门每次都记录下五保领取证;每季度检查一次,确保钱发到五保户手中。(8)困难户救济金在确定救济对象时先在所在居民小组公告,发放后还进行一次公告;每次发放救济金时民政部门都记录下临时救济卡,进行造册登记。

由于抓好了发放过程中的每一个具体环节,细化了每项资金发放的具体程序,滨海区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未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和出现差错的情况。

此外,我们还十分注意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档案管理制度,妥管档案,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依据。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通过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有关单位及各居委、各项目的检查,发现开发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民政部门人员不足。由于历史原因,民政办目前除分管领导外,只有2名民政助理。大量的具体工作只有1人负责,虽然最近从计生办抽调了1名同志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的电脑录入等工作,但人力仍然有待加强。

二是2010年春季非农业户口学生的义务教育经费至今尚未到位,给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带来了一定困难。

三是教育部门反映退休民办教师的补助费5多年来都是每月200元左右。这部分人员由于近年来物价上涨,生活十分因难,

6 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今后工作设想

1、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结合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党在农村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强对农村“两免一补”、教育收费、合作医疗、低保资金等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保障中央各项政策、投入和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通过以上措施,真正将上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构建和谐、平安、繁荣的滨海区作出更大贡献。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清查方案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农业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强农惠农汇报

强农惠农政策情况汇报

强农惠农政策自查自纠

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单

强农惠农政策工作汇报

强农惠农政策初稿

滨海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滨海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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