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阳市鹿山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富鹿委〔2008〕1号
关于2008年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工作的
通知
各建制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实行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确定每月10日作为领导接待日。
每位街道班子成员在一年内都须到指定的接待地点接待来访人员。对一些当时可以答复的问题,当面认真进行解答。对于一些疑难问题,要耐心疏导,亲自督促有关科室秉公进行办理,及时进行答复,尽量满足来访者的正当要求,一般办理时间不超过二周。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个工作日。
附:街道领导接待排序表
中共鹿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富阳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二00八年元月二日
抄送: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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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排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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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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