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服务创业孵化中心章程
2009-05-25发布者:admin访问量: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心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直接指导、管理的学生创业服务团体机构
第二条中心性质:旨在为有创业激情的学生提供创业指导与服务的非盈利性机构
第三条 中心宗旨:引导创业人生、传播创业文化、提供创业信息、指导创业实践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 职能机构
指导老师: 对中心工作指导和监督
主任: 主持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规划和实施;组织各部门开展活动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管理工作
统筹中心日常工作的开展并主持会议
协调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定期检查
通报各部门工作情况
秘书部:协助中心主、副主任开展组织活动
负责会议点名及记录,申请活动地点及设施
做好会议记录及存管理
外联部:负责中心与外界联络,为中心引进外部资源
负责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来校进行创业讲座和交流,树立中心良好形象,并与外界建立各种友好关系,为中心发展开拓社会空间并建立广泛合作
策划宣传部: 负责中心各项宣传、推广工作负责中心各项活动策划
会员发展部:负责中心会员招聘
负责中心会员信息数据库管理
负责中心会员的培训
内务部:负责中心内务管理
整理和管理创业信息、数据库、经费登记
创业服务部:负责收集创业信息、创业建议为创业同学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三章会员管理
第五条 加入本中心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㈠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㈡承认
本社团章程㈢具有创业激情
第六条 会员入会程序
㈠ 提交入会申请表㈡ 中心审核确
定通过,将会员纳入中心会员信息数据库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㈠ 会员优先参加本中心的活动 ㈡ 对
本中心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㈢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㈠ 执行本中心的各项决议㈡ 维
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㈢ 积极参与社团每次活动㈣ 有
义务提供创业意见和想法
第四章中心经费管理
第九条本中心各部门的报销凭单采用发票和
收据【发票、收据需有报销日期、经手
人、审核人的签名】切实做到合理使用
经费,节约开支,报销需严格执行财务
纪律,定期进行财务公开;本中心经费
必须用于本中心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宜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电子信息服务创业孵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