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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楼盘分销代理协议书(住宅、商铺)

发布时间:2020-03-02 10:39: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南宁第一城]项目分销代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

甲方为位于 南宁第一城 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2667.07㎡,住宅建筑面积:约1142853.19㎡,商铺建筑面积:约105000㎡,委托服务的住宅以下简称“该物业”)开发商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乙方为专业房地产咨询服务商,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特此委托乙方为该物业的联合咨询服务、合作建房服务商,双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乙方的权限

(一)工作范围

乙方的权限为该物业联合分销代理服务期间的个人销售代理服务工作。

(二)委托价格

1、委托物业价格:详见各阶段性价格表附件。

2、每一批次的委托价格及推售房源,以甲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价格表及房号销控表为准。

(三) 客户界定

乙方在销售期间,所接待的客户与甲方进行对接,提前一天将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保留前三位和后四位号码)与甲方报备,来现场时再次登记并留客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甲方进行签字确认。如已登记的客户在乙方分销合同期内20天内成交,都应属于乙方的客户成交,并同样结算佣金,超过20天(不含20天)的成交的,将以后续接待人员为准和计提佣金。同时,甲方销售人员在接待乙方客户时,不可以要客户通讯号码或住址,同时也不可以给客户留下联系电话或者其他联络方式。

二、协议任务及协议期限

1.协议期限: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住宅取得相关有效销售证件后全部销售完毕及所售物业完成银行按揭、备案等手续为止(即达到待放款状态);如乙方无法完成相关委托任务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因甲方因素造成延期除外)。 2.协议任务

第一阶段首批单位任务(即该物业

1、

9、

10、11 #楼住宅任务)为:自签订本协议且双方确认启动之日起,于2015年12月31日前每月完成不低于10套住宅,(以缴纳首期款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3.后续各委托任务周期视第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另定。

三、甲方权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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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该物业进行开发所需有关合法有效法律文件及政府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负责解答客户对物业的疑问和咨询。

2、甲方保证该物业进行开发及销售的合法性,若因证件、批文不清、政策不允许等,所发生的任何纠纷所产生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提供该物业的设计图纸、技术指标文件,提供本项目周围环境及土地使用情况、建设情况及交通状况等资料和文件。

4、负责安排与客户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5、负责办理房产备案及银行贷款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办理及收集。

6、符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条件的,安排和解决买家申请银行按揭、公证(若需要)、办理房产证等手续。

7、负责提供接待/咨询中心且中心内部水电、电话、宽带须到位。

8、安排专人负责客户购房款项之收取,并向客户开具票据,负责相关税费等。

9、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分销代理服务建议时,甲方应在7天内就乙方建议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10、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日期提交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物业销售代理服务开展工作日期相应顺延,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1、若乙方工作组在服务期间工作不到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四、乙方权责及服务范围

1.由专业人士组成项目工作专组负责该物业的销售代理工作。

2.负责制定该物业分销服务计划及策划推广并按市场情况及销售代理进度调整计划。 3.负责客户前往该物业现场视察。

4.协助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文件,并协助甲方收集客户材料及办理银行按揭等手续。

5.定期或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汇报销售代理工作及进展情况。

6.乙方负责项目工作专组人员(乙方部分)的工资、提成及福利及各种人员培训费用等。 7.因委托服务过程中乙方获得收益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处理项目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客户纠纷;

9.乙方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拓展,不得擅自越权执行未经甲方签批的任何推广和销售以及明令禁止的内容,由此造成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包括扣除质押金。

五、费用的承担

(一)由开发商承担的费用

1.负责所有销售卖场的建设和现场己方团队运作管理费用。

(二)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1.该物业策划推广需支出的所有外围拓展费,包括(乙方人员工资福利、通讯、交通,住宿、设外展点、发布会费用等,组织来现场看房等所有费用);

六、分销代理服务费

本协议约定的分销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一)销售代理服务: 1.按甲方要求,负责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文件,并收集客户信息及材料;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协助甲方通知客户按合同的要求补齐后续各项购房款;

3.若提前销售的,在项目取得预售证后,协助甲方负责客户换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费用 2

PAGE 3 1.服务费由甲方于客户交纳首期款时跟客户全额收取,收据或相关交款凭证由甲方出具给客户。 2.乙方因提供服务费可获得住宅400元/㎡,商铺800元/㎡ 的佣金,计算方式如下表(计提依据:计提佣金=乙方自行完成住宅销售面积×400元/㎡,商铺销售面积×800元/㎡);

注:每月2次结佣,每次均按住宅250元/㎡,商铺500元/㎡结算,每月按自然日计算(1-30号)。 3.服务费结算方式为客户已付清首期款和签订合同且咨询服务费全额到账。乙方于每月15日提交1-15号,每30日提交16-30的服务费结算单给甲方,乙方需开具收款收据给甲方。甲方将于收到服务费结算单5个工作日内结算费用给乙方,结算公式为:应结可结款=应结可结算住宅面积*40元/㎡*(1-10%),商铺面积*800元/㎡*(1-10%)(乙方须质押10%佣金给甲方)。

七、质押金

为确保乙方服务的质量,乙方需将其所获取咨询服务费中的10%质押给甲方,质押金于每次与乙方结算时直接扣除,甲方须开具质押金收据给乙方;质押金于该完成房产备案和银行按揭手续后,按乙方完成办理银行按揭的套数和面积,分批次退还给乙方。

八、关于退房的处理

1.如当该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销售的,但凡有客户退房的,甲方将退房不退款,如有客户提供相关有效凭证证明是由乙方在销售服务环节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则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若在该物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销售的,若非开发商原因,而有客户要求退房的,咨询服务费作为已完成服务的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若必须返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质押金或后续服务费中扣除(如乙方及时将该所退房号售出的,将不扣除费用和不计提服务费),咨询服务费退还工作由乙方与客户协商处理;若因开发商不履约等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的,咨询服务费作为已完成服务的费用原则上不退还,但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妥善处理好客户退房事宜,且咨询服务费退还工作由乙方与客户协商处理。

九、法律责任

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开发和销售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策划推广和代理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作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因乙方的言行引起的误导、欺骗、夸大等不实后果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有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和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在委托期间,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或他人的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和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乙方须严格遵守联合代理分销服务管理制度,若乙方出现有恶意与其他分销团抢客、串通甲方工作人员抢客以及恶意排挤其他分销团体等等的,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情节较轻者将作罚款(每次2000元以上)和严重警告,情节严重者将作罚款(每次10000元以上)和终止合作。

5.乙方如果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完成协议任务的,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而不属于违约。

十、特别约定

1.乙方为联合分销服务商,为规范和统一现场销售管理,确保整个项目销售工作的顺利推进,乙方须在销售现场安排己方工作人员配合所带客户的确认和交接工作,并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报备,现场配备人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在项目及接待中心附近1公里范围内设置工作人员拦截市场客户,一经发现将作严重警告和罚款处理,重犯行为的,将作进一步严肃处理;

PAGE 3 3.乙方不得在项目周边2公里范围内同时代理销售其他房地产项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和进行相应处罚;

4.乙方结算时凭甲方签章的客户确认单为准,若乙方不能提供相关结算凭证的,将不计提费用;

一、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完成各周期内约定的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双方均可作无违约终止合作和结算(未结算的质押金将扣留作甲方后续服务费用);

十二、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有保密之责任;任何违约方负责有关泄露本协议资料而引致对方之经济损失。

2.若因甲方或遇到不可抗力原因(例如战争、经济或房地产政策变化、台风及暴雨等),影响本物业不能按推广合作建房计划推出,则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有关合作建房计划。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合作建房物业产权方改变的,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还应向新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及延续性,甲方应保证新产权方继续遵守本协议的有效约定。

4.协议终止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已签订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七个工作日;乙方收到上述有关服务费用及与甲方交接工作物料后才能撤场。

5.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物业所在地法院裁决。

7.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及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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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分销代理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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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泉兰庭”楼盘分销代理协议书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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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铺物业管理协议书

房地产楼盘分销代理协议书(住宅、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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