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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试卷及答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0:59: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经济法试卷二

一、不定项选择(每题2分,共计20分,少选或多选都不得分)

1、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 ABCD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刘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

D.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6、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A)

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

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 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7、在经营者有下列哪些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对经营者请求“退一赔一”?(D) A.进口的眼镜及说明书没有标注生产厂名和厂址B.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

C.速食品及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D.中国大陆制造的皮鞋标明为意大利原产进口

8、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反倾销具有选择性B、反倾销可以进行配额限制

C、保障措施可以采用配额限制D、保障措施是一种安全阀措施

二、案例题(每题20分,共计20分)

【案情简介】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 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

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5分) 根据《公司法》第26.27条规定,戊不能以劳务出资。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5分) 符合。根据《公司法》第51条和第52条,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5分)

属公司(或法人)分立。分立前饮料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承担连带责任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5分) 应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或购买权)。

三、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计20分)

【案情简介】

2010年1月8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三个协会发布了国内图书出版发行业第一部行业规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该规则中,相关条例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必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此规定也被业内称之谓“图书限折令”。

看到图书限定折扣的消息,一些读者反映强烈,网上各大论坛也是一片质疑之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刘燕锦说:“对于像我这样热衷于网上购书的穷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个噩耗,这意味着往后购书成本将大大增加。它所导致的直接结果要么就是减少其他开支以应付‘被上涨’的书价,要么就是减少购书量。就我而言,基本是选择后者了。”刘燕锦告诉记者,网上图书能低至六折或七折,甚至更低,根本原因在于网上书店相对实体书店而言运营的成本比较低,没有实体书店所需的高额店面费,其节省下来的成本让利给我们广大消费者有何不可呢?除了降低人们的购书、读书欲望,我实在没看出所谓的“公平交易规则”公平在哪儿?

据了解,图书销售是当前各大网店的重要经营内容,而新书销售又是图书销售的主要业务。如当当网, 出版一年内的新书占整体销售的30%,其中有一半售价低于八五折。同样的情况在其他各大销售网站也存在。当当网市场公关高级总监张颖告诉记者,当当网成立10年来一直主张“自由定价”。在不低于成本,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前提下,实行企业自主定价,给顾客最大的优惠。当当网的许多畅销书、新书都是低于八五折销售的。 【问题】

1、《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是何种性质的规则,是否具有强制拘束力(5分)行业协会规则,不具有强制拘束力

2、《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是否涉嫌违法?违反何种法律?请分析该案应如何处理?(15分)

违法(3分)《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的八五折限价规则,违反《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多项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不利于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图书市场竞争秩序,首先,八五折限价规则的实质是一种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为维护市场竞争机制的活力,我国反垄断法不仅在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而且在第十六条禁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价格垄断行为。这种价格垄断协议限制了企业的定价自由,损害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压抑了企业的技术和管理创新活动,不利于鼓励进步企业和淘汰落后企业,不利于推动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7分)因而应认定是无效的。

四、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计20分)

【案情简介】

王宏看了王海打假的相关报道后,深受启发,想作“王海第二”。他听说某商场的“逍遥”牌电视机经常出现问题。便前往购买了一台。电视机搬回家后,他的妻子告诉他,其不以消费为目的,不算消费者,即使收到损害也不能得到赔偿。于是,王宏将电视机退掉。几天后,王宏的弟弟王山结婚,王宏和妻子到市供销大厦购买了附有市消费者协会质量保证书的本地名牌电视机“美好”牌电视机一台,作为贺礼送给其弟。岂料,2003年5月1日,王山新婚之夜,该电视机发生爆炸(经查显像管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王山和闹洞房的李化、赵伟被炸伤,电视柜被炸毁。王山由于受伤严重,在医院住了9个月才出院。2004年5月10日,王山与供销大厦进行交涉,要求其承担自己的医疗费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问题】

1、供销大厦认为,王山并非是电视机的购买者,与自己并没有合同关系,因而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请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5分)不正确。虽然王山不是该电视机的购买者,但是其在使用该商品时遭受人身损害,因而其可以要求该电视机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赔偿。

2、如果供销大厦在诉讼中提出王山的诉讼请求已经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此主张?为什么? (5分)该供销大厦的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因为该人身损害属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害,因而不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1年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而应该适用产品质量法中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3、该品牌电视机属于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的商品,王山能否要求市消费者协会承担赔偿责任? (5分)可以。因为市消费者协会对此电视机的质量做出了保证。

4、如果该电视机是王宏从租用供销大厦摊位的钱江处购买得,钱江听说该电视机发生了爆炸事件,趁王山住院,提前解除了租赁合同,逃往外地,不知所终,那么,王山该

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5分)王山可以要求该柜台的租赁者供销大厦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五、资料分析(每题20分,共计20分) 【资料分析】

(一)新华网2012年9月7日:2012年继美国对我光伏产业实施“双反”之后,昨天,欧盟委员会也发布公告,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中欧双方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纠纷,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 统计显示,去年中国出口约358亿美元光伏产品,超六成出口到欧盟,出口欧盟产品价值210亿欧元(约合265亿美元)。欧洲对中国光伏企业的意义远大于美国。而这一次,中国企业恐将面临比美国双反更加不利的局面。由于欧盟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倾销事实的认定将选取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作为替代国,以对中国光伏产品的正常市场价格进行判断。在欧盟的立案文件中,这一替代国被选为了美国。而此前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公布的高反倾销初裁税率,是建立在以泰国为替代国基础之上的。

(二) 福布斯中文网2013年4月10日:近日,以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Alliance for Affordable Solar Energy,简称AFASE)为代表的欧洲数百家光伏企业联合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反对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双反”惩罚的公开信,公开信得到了来自欧洲22个国家、1,024人的联合签名。欧盟委员会分别于去年9月和11月启动对欧盟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简称“双反”),涉及中国企业对欧盟出口金额高达210亿欧元。今年6月初,欧盟将对“双反”做出初步裁定。如果欧盟作出“双反”裁决,那么对中国光伏企业无疑是沉重一击。据NDP Solarbuzz统计,2012年欧洲市场占全球光伏总安装量的六成,而中国光伏企业出口总量中有八成出口到欧洲市场。

(三)和讯网:北京时间6月4日晚间,欧盟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率为11.8%,中国商务部予以反击。针对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日(6月5日)表示,中国政府已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商务部表示,已收到国内葡萄酒产业递交的申请,指控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以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对中国葡萄酒产业造成冲击,要求商务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国对贸易救济措施的运用一直持审慎态度。中方注意到近年来自欧盟进口葡萄酒的数量确有较快速度的增长,对于此次国内葡萄酒产业提出的申请,商务部将依法严格进行调查。对于中国商务部将要开展的“双反”政策,法国布尔区经理迪迪埃•贡铁尔先生表示,“政府补贴并不针对酒庄产品本身,而是酒庄、产区到中国进行交流活动、市场宣传会提供大概50%的补贴,而这些补贴并不会影响酒本身的价格。”

【问题】

1、什么是对外贸易救济?反倾销调查如何启动?(4分)对外贸易救济是指一国在对外贸易形势危及本国产业的情况下,采取自我保护的对外贸易措施的制

度,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2分)。反倾销调查可以由主管机关主动发起,也可以由占全部产业或站产量的大多数的产业代表申请发起(2分)

2、

3、反倾销的实施条件?(5分)倾销行为,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实质为什么对中国采用替代国价格,对于其他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如何确定阻碍,两者具有因果关系

正常价值?(5分)因为中国不具有市场经济地位,所以欧盟和美国都对中国进行采取替代国价格,这是不公平的(2分)。出口国价格,第三国价格,构成价格

4、

5、反倾销和反补贴有何不同(6分)

主体不同,倾销行为的主体是企业,补贴行为的主体是国家;(2分),幅度不同,反倾销征收不超过反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反补贴征收不超过反补贴数的反补贴税;(2分)适用范围不同,反补贴一般限制在市场经济地位国家中,但是现在发达国家立法对此有所改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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