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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0-03-03 10:02: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乡土中国》读后感

近在读一本社会学读物——《乡土中国》,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原因有二。一:我是学社会工作专业的,要了解社会学及其研究对象,就得去看相关书籍;二:费孝通先生是我国成就巨大的社会学家,其作品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要了解一本书的主题思想和揭示的现象或道理,就要去了解书的作者及其思想观点。1910年11月2日,费孝通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县城(旧属苏州府,今为松陵镇)的富家桥弄。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江苏吴江人。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名《江村经济》,此书流传颇广,曾被国外许多大学的社会人类学系列为学生必读参考书之一。1938年回国后费孝通继续在内地农村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农村、工厂、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出版了调查报告《禄村农田》。1944年费孝通访美国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

本书从十四个部分来阐述中国的乡村。

一、乡土本色

二、文字下乡

三、再论文字下乡

四、差序格局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六、家族

七、男女有别

八、礼治秩序

九、无讼

十、无为政治

一、长老统治

二、血缘和地缘

三、名实的分离

四、从欲望到需要

费老先生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入里,其中读到他论述中国传统乡村是熟人的社会更是深有触发。虽然,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顽强的抵抗力使中国社会的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乡村人民的生活方式依旧没有西方化,所以费老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给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用。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他们依靠土地,同时又被土地所束缚。在本章中费先生用中国与美国的乡下做比较。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费先生把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归纳为下列几点: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中国还有一个特色――落叶归根。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也开始有所改变,在此,费先生用了一定的篇幅来阐述这一变化。

我们知道,乡下的知识很是缺乏。现在的的局面才有所改变。在费先生笔下的那个年代,乡下人受教育的程度更低,不要说写文章,可能大多数人大字都不识一个,前面说到大多数乡下人被束缚在土地上,文字就更加缺乏了。费先生用一个反例衬托了乡下人的“无知”,给人以深刻的反思。

既然乡下人不懂文字,那么他们又怎么交流呢?这个不用我们操心,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有自己的交流方式。语言和文字是不同的概念,语言足以他们交流经验。但是不懂文字,这毕竟是落后的表现,必须做好文字下乡工作。这一方面,费先生也做了相应的建议。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别人是在自己眼中过活的,自己是在别人眼中长大的。他们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某家有什么可以借用的工具都了如指掌,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们交往的心理成本,大家才彼此放心。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而城里人的流动性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了衣角的风尘,这种风是凉的,使人们的心被吹冷,形成天然的防护膜。

在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分割下,不仅因为前者是自己从土地中获得自给,后者由工资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也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纵向上是历史趋向,而横向上应该就可以看做农村和城市了。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我敢于说费老先生的社会划分具有横向性,更是因为城市与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族的,自己和哪家共祖坟,哪家有事出多大力是有心理清晰界限的。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

①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但这相对于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就小得多了。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政府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在大家谴责过后,下次要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都会心存芥蒂。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传统乡村社会日常的请人办事是不需要送礼的,而城市是较注重送礼的。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 ① 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全译彩图本),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年,7页。 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但是自己的心里债务偿还了,在更多还债的同时让对方有一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费老先生认为这也是乡村社会维系往来、维系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讲日本人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巨大的欠恩感推

①动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求报恩。”同在儒家大文化圈中,虽然中国人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一”的心里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己的人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无偿帮助的。有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并不是过分拘于理性的,“人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大小之分,而这个大小也是依人们传统文化中心里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里人们之间不是没费老先生写的“人情”交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多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城市里因为多是陌生人间的交往,所以在交往时对自己利益的计算衡量就自然出来了。而乡村人们日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如果这样大家会认为他没有“人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人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不能牵涉其他社会关系的。”②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下一代在礼俗思想统治下的生活方式和上一辈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的陌生人社会由于不是靠大家一致熟悉的礼俗来维持社会关系,而由工作或者说是为生活必须的劳动关系形成的契约关系来维持的。代际传递虽也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也不再是简单循环的了,不同职业间的代际流动已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 ①② 鲁斯·本尼迪克特:《菊与刀》,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74页。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74页。 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社会分工的加快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但缩小到个体层面,则使个体有更多选择性。从长的时间层次上看,则更像是生物物种突变更多亚种后经过生存斗争、优胜劣汰的过程,也就是城市陌生社会更接近于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本书的题目《乡土中国》涵盖了全书的主要大意,浓缩了书中内容的精髓,是该书的简介。《乡土中国》,题目有两层意思:一则乡土,另一中国。“乡土”指的是社会最基层的广大农村人或乡下人,阐述了乡土社会中人们的价值观与思维的不同;“中国”说明作者对中国社会的现状进行描述,并同时与西洋社会的相关方面进行比较研究。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这种分工带来的影响依然没有完全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乡村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依然由家族、长老等传统势力所把持,由于中国人传统的民主思想的缺失,农村的民主选举依然大部分由村庄内大的家族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学术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品格,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在《乡土中国》中很少看到政治色彩。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费孝通先生保持了学术的独立。这也并不否认作者在写作《乡土中国》时,抱有改造中国的梦想。学术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品格,这是毋庸置疑的。此处交代这段政治背景,也并不想纠缠于学术与政治的关系之中,而且这里的学术与政治的对立也不同于民族中的“行政概念”和“学术概念”的区分。我们在《乡土中国》中很少看到政治色彩。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费孝通先生保持了学术的独立。这也并不否认作者在写作《乡土中国》时,抱有改造中国的梦想。

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也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这里也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老先生学贯中西的智慧结晶将启迪更多的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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