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在学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共青团、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与军训、体育教研工作、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校党委、校行政的要求,具体制定和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各种途径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定期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维护学校的稳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行为管理,组织、协调处理学生重大事件,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及奖惩工作,抓好学生的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
三、负责全校共青团工作,组织、指导校学生会工作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生保险、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五、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六、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七、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及工作考核,负责对院部学生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工作。
八、负责学生军训工作。
九、负责东校区学生体育教学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
《学生工作部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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