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抓好整改提高,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是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取得实效的关键。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的实施意见》(宝市组发[2012]17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整改提高、晋位升级”阶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目标
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整改提高工作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做到突出问题集中解决、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制度建设全面加强;要坚持分类施治、对症下药,根据不同行业各基层党组织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改措施;要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整合各方面的资源,集中力量办实事、解难题。
二、找准突出问题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分类定级情况,对照“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标准和“五个一”(“五个一”即:每个支部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要求,进一步梳理“调查摸底、分类定级”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查找问题原则上要按照“班子建设、发展思路、组织覆盖、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民生实事”等七个方面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梳理出来的问题提交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进行研究讨论,逐个分析,找出问题根源,找准解决办法,做到一个问题一个解决措施,一件事情一人负责,建立整改问题项目制,明确整改重点。
三、明确方法步骤
“集中整改、晋位升级”从现在开展,到9月底结束。重点做好五个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找准问题,梳理汇总。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分类定级的结果,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党组织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进行梳理汇总,找准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要求每个后进党组织建立“一支部一情况一对策”整改台账,使整改有内容、晋级有目标。
第二阶段:研究措施,制定方案。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改进提高的目标和措施,形成系统的整改提高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市社党组审核。对上报的整改方案进行逐个审核,主要看整改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强不强;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具体指导,帮助加以完善。
第三阶段:分解落实,公开承诺。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要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对每个整改事项提出整改目标,要建立整改台帐,限定工作时限,落实工作责任。并于7月初将整改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向广大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社党组对各基层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年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承诺内容进行公开点评,确保转化升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实施整改、晋位升级。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序时进度,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实行项目化推进,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于9月上旬整改基本到位。市社党组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计划进度表及时进行整改,重点看是否按整改进度表及时整改,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看存在问题是否解决。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的要求,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推出的一些好做法,至少建立1—2
项务实管用的制度。重点围绕落实基层党务公开、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党内关爱、党建工
作责任制等方面,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达到整改提
高、晋位升级的目标。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清“集中整改、晋位升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狠抓
措施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1、落实责任。整改提高、解决问题,工作在基层、关键在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
“集中整改、晋位升级”工作作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中之重,坚持做到“书记抓、抓
书记”。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
以扎实过硬的作风,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项措施的落实。
2、强化指导。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市社党组成员要带领分管科室加强对各自联系
的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确保整改有行动、提高见实效。
3、抓好宣传。要继续发挥好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集中整改、晋位升级”工作
的有效做法、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形成舆论声势,营造集中整改、晋位升级的良好氛围,
引导广大党员以创先争优的良好风貌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
召开。
各单位“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专项总结于9月15日前报市社人事科。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