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与惩罚制度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管理制度、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有下列事实之一(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100-5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
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2.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3.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能事先举报,防止泄露公司机密,防止谣言传布或意外灾害酿成,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二、惩罚
警告三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1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并处以50-200罚款;
1.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2.偷阅机密文件或对外泄露业务机密者;
3.有危害本公司财产安全、员工权益者。
特别事项: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照实际损失的100%赔偿。
三、违纪处理权限
1、行政财务部负责按公司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2、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总经理负责奖惩项目的最后审批。
《公司奖励与惩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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