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税源管理岗位考试(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5: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九条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一、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答: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解释:本条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单位:既可以是内资,也可以是外资;既可以是生产企业,也可以是外贸企业。自营:货物所有权发生两次转移,委托:货物所有权发生一次转移。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解释:本条指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生产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若办理了出口退(免)税认定,成为“出口企业“,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若未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就是“非出口企业“,适用出口免税政策。

二、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货物、劳务范围: 指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和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包括视同自产货物、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一般出口货物申请退(免)税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视同出口货物

包括: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不予退(免)税的货物除外)。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以下称中标机电产品)。5.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6.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以下称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3.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4.零税率应税服务

(1)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2)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港澳台的交通运输服务等

三、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货物、劳务范围 1.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应税消费税货物

退消费税政策

2.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税货物

免消费税政策。

四、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计算方法 1.“免抵退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自营或者委托出口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免”税,指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抵”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额;

注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 “退”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2.“免退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或者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企业集团等)出口货物劳务

(2)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如:特殊区域水电气,为购买方)

“免”税,指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退”税,指进项税额退税。

退税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来计算,而不是按出口发票的FOB价计算。

若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则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六、题库

1.一外贸公司购进一批货物出口,增值税发票注明进项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征税率13%,退税率5%,该批货物全部出口,收汇额8000美元,记帐汇率6.28元/美元,则该企业可退增值税多少元( A )

A.2500元 B.6500元 C.3750元 D.3105元

2.主管退税机关在审核计算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额时,计算的依据是( D )。

A.全部销售额B.单证不齐的出口额C.单证齐全的出口额D.单证齐全且与海关出口信息核对一致的出口额

3.出口报关单中以下那种成交方式为离岸价( C ) A.C&F B.C&I C.FOB D.CIF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免抵退货物已退税额”栏次按照经主管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 B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 填报; A.当期 B.上期 C.下期 D 本年累计

5.从2004年11月1日起,国家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新旧退税率的划分时间应以企业提供的( A )为准。 A.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 B.财务上的记帐时间 C.收到销货款的时间 D.实际申报退税的时间

6.关于代理出口货物,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

A.在委托方办理出口退(免)税 B.在受托方办理出口退(免)税 C.委托方或受托方都可办理退税 D.不能办理出口退免税。 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必须以离岸价为计税依据计算“免.抵.退”税额,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企业可先根据实际记帐收入申报办理征免税手续,当期支付的下列费用一律冲减出口收入。( ABC ) A.境外运费 B.境外保险费; C.境外佣金 D.报关手续费 E.出口口岸费用

8.属于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的有( ABCD ) A.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

B.出口货物装货单(俗称“关单”,即海关放行的单据)

C.出口货物运输单据(俗称“提单”,即承运公司提供的提货单据) D.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的补充合同

9.某电器厂2010年一季度出口空调30台,以CIF价格成交,每台240美元,并每台支付运费20美元.保险费10美元.佣金2美元,汇率7元/美元。当期实现内销空调20台,销售收入35000元,销项税额5950元,进项税额为1080元,无上期留抵。计算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空调退税率13%) 答:

(1)出口货物销售收入 =30×(240-20-10-2)×7=43680(元) (3分) (2)当期不予免征抵扣税额

=43680×(17%-13%)=1747.20(元) (3分) (3)当期应纳税额

=5950-(1080-1747.20)=6617.20(元) (3分) (4)当期免抵退税额

=43680×13%=5678.40(元) (3分) (5)因为当期应纳税额大于0,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0,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即5678.40元。 (3分)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货物退免税办税指南

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

出口退免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构成要素

出口退免税认定

山东出口货物退免税日常检查实施办法

电子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料要求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

实战: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如何办理退免税

税源管理岗位考试(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税源管理岗位考试(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