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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保险重点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21:05: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货币是商品交换中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M0 = 流通中现金。狭义货币M1:M1 = M0 +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广义货币:M2,M2 = M1 + 定期存款 + 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包括单位定期存款、个人定人期储蓄存款,活期存款包括单位活期存款、个人活期储蓄存款。中国的货币计量:M1 = M0 + 企业活期存款 + 农村存款+ 机关团体存款;M2 = M1 + 企业定期存款 + 自酬基本建设存款 + 个人储蓄存款 + 其他存款。 2.货币的职能:(1)价值尺度:价格(2)流通手段:货币量(3)储蓄手段:财富(4)支付手段:单方(5)世界货币:1)赋予价格形态,是观念的货币;2)用于购买支付,是现实的货币,流通的;3)用于积累保存,是现实的货币,不流通的。

3.劣币驱逐良币“格雷欣法则” :当金银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发生偏差时,法律上评价过低的金属铸币就会推出流通领域,而法律上评价过高的金属铸币则充斥市场。 3.信用的本质1)特殊的借贷行为:以偿还为条件2)特殊的价值运动:商品与货币让渡在时间、空间上不统一,没有等价交换只有单方面价值转移3)债权债务关系:体现了一种现代经济关系。

4.信用的基本形式:1)商业信用:工商企业之间直接提供;2)银行信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3)国家信用: 政府参与的信用。4)消费信用: 为消费者提供、用于满足消费需求。5)租赁信用: 租赁机器设备。6)其他:国际信用、民间信用、社会信用。 5.商业信用形式:①赊销——延期支付。②预付。此外还有:①分期付款;②委托代销;③预付定金;④补偿贸易.国家信用的基本形式:①公债②国库券③专项债券④财政透支或借款。消费信用形式:①赊销②分期付款③消费贷款。

6.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银行和收款人,银行既是出票人,又是付款人。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本票: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转账或支取现金的票据。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支票: 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债券: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在指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权息的有价证券。债券分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政府债券又包括公债(建设筹资)和国库券(弥补赤字)。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是为了筹资。股票:股份公司为筹措资金而发给投资者的入股凭证。

7.股票与债券的区别:发行主体不同;性质不同;权力不同;是否可退不同收益不同;破产清算资产分配不同;价格波动不同;风险不同。

8.利息的本质:通货膨胀,违约风险补偿,流动性补偿,时间补偿。

年利率=12×月利率=360×日利率。 名义利率:用货币数量所表示的利率,常指借贷合同书面规定的利率或证券的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是指名义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之后的利率。

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关系: 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当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实际利率为正;当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实际利率为零;当名义利率

解:方案1的实际利率i=16%;方案2的实际利率i=(1+15%/12)12-1=16.08%;贷款方案1归还的本利和小于方案2,应选择方案1。 10.按对利率的管制程度划分:1)市场利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利率。2)法定(官方)利率:国家金融当局规定的利率(作用:对市场利率指导和参考;货币政策)。3)基准利率:在整个利率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利率.按照利率是否固定:1)固定利率:借贷双方确定一个利率,借贷期限内不随资金供求状况或其它因素的变化而变化。2)浮动利率:在借贷发生时共同确定一个参考利率,在借贷期限内可以随着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市场利率变动大时,固定利率会承受较大的利率风险。市场利率上升,借方减少借款成本,贷方则损失;市场利率下降则刚好相反。浮动利率可减少市场利率波动风险,但是计算较复杂。由于市场利率变化频繁,各国已越来越普遍地采用浮动利率。

11.利率的决定因素:①资金供求,利率实际上是借贷资本的价格②平均利润率,利息是借贷资本的伴生物③借贷期限,贷款期限越长,银行受损可能性越大④预期价格,通货膨胀会引起物价上涨,纸币贬值⑤银行费用,银行经营有经营费用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部分。 12.利率的经济杠杆功能:宏观角度看,利率的经济杠杆功能:1)积累资金。吸引闲置资金投入生产2)调节信用规模3)调节国民经济结构4)抑制通货膨胀5)平衡国际收支。微观角度讲,利率杠杆功能:1)激励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影响家庭和个人的金融资产投资。3)作为租金计算基础

13.金融市场的分类1)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又称短期金融市场。1年期以内短期信用工具的发行与转让市场的总括。交易对象:是短期(1年以内)的票据和有价证券。一般具有“准货币”的性质,流动性强,安全性大,收益较资本市场交易对象为低。主要功能:是进行短期资金融通。资本市场:又称长期金融市场交易对象一般是1年以上的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长期有价证券大都具有投资性质,以筹集、运用长期资金为特点。2)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发行市场或初级市场):新证券发行市场:证券发行者与承购者之间的交易市场。不论是否通过中介。是新发行的股票、债券的初次认购,以及包销后转手的市场。二级市场(流通市场或次级市场):证券发行之后,其持有者转让证券的交易市场。3)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现货交易指即期买卖,买卖双方成交后立即交割,钱货两清。实际交易中,成交和交割不可能在同一个时点上完成,一般都允许有一个较短的交割期限。各国对此规定不一,有的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交割,有的成交后4~5日内完成交割(一般当日或3日内) 。具体交割期限,一般都按规定办理或沿袭惯例。期货交易期货市场:先行成交,在以后某一约定时间,按契约中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远期交割。

14.货币市场的子市场:银行短期信贷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国库券市场;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资本市场的子市场:中长期信用贷款,长期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投资基金),基金市场。

15.同业拆借市场:1)含义: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资金融通活动的总称。2)特点:①期限较短。短的半天,长的达1年。期限多为1星期以内。较普遍的为1天。②不需缴纳存款准备金③只允许金融机构参加。为金融机构之间提供了有效和便利的短期资金调剂市场。3)A:一般非金融机构不参与拆借。除金融机构外,还有两种中介机构/中介人参加:①专门办理拆借业务的中介机构,如日本的短期融资公司;②兼做拆借中介业务的中介机构,这种兼营中介机构通常是一些大的商业银行。B:金融开放国家,外国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也可以参加同业拆借市场。 16.商业银行的业务:资本业务:现金资产,贷款,证券投资,其他资产。负债业务:支票存款,非交易存款,其他负债。

17.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指银行具有随时以适当的价格取得可用资金,随时满足存款人提取存款和满足客户合理贷

款需求的能力。安全性指银行具有控制风险、弥补损失、保证银行稳健经营的能力。盈利性指商业银行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力求获取最大利润,以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目标。 18.为什么要有中央银行:1)国家对财富的控制2)货币统一的需要3)票据清算的需要4 )最后贷款人的需要5)金融管理的需要。 19.再贴现: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将已贴现的未到期票据,转让给中央银行以换取资金的行为。再贴现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央行:再贴现是买进票据,让渡资金。对商业行:再贴现是卖出票据,获得资金。

20.央行的证券买卖业务不能在一级市场上购买,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购买;不能购买流动性差的有价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

21.货币需求的动机1)交易动机2)预防动机3)投机动机。 22.货币供给途径:极端的假设,流通领域中没有货币,央行发行基础货币,商业银行进行扩张。 23.货币供求与社会总供求的关系:商品的供给决定了一定时期的货币需求,货币的需求决定了货币的供给,货币的供给形成对商品的需求。

24.通货紧缩的危害:加速经济的衰退;加大债务人负担,企业不敢贷款,银行出现呆坏账;失业率升高。治理措施:刺激消费;加大投资;加大出口。

25.货币政策工具: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比率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能力,从而达到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目的。调节过程:通货放松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通货紧缩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作用:可调节货币供应量;货币机构的资金的流性;限制商业银行体系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优点:对所有存款货币银行的影响是平等的;对货币供给量有极强的影响力,力度大、速度快、效果明显。局限性:对经济的振动太大;会影响公众的心理预期;不易把握货币政策的效果。

(二)再贴现政策:指中央银行通过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率的办法,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达到调控货币供应量的目的。作用:影响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和资金成本;可产生告示效应,影响公众的预期;可以防止金融恐慌。优点:体现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既可以调节货币总量,又可以调节信贷结构。局限性:其告示效应是相对的;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主动权不完全在中央银行;再贴现率的调整有一定的限度。

(三)公开市场业务: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以改变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准备金,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的政策目标业务。作用:可调控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和货币供应量;影响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与再贴现政策配合使用,可以提高货币政策效果。优点:操作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中央银行手中;可以灵活精巧地进行,不会对经济产生过猛烈的冲击;可进行经常性的、连续性操作,具有较强的伸缩性;具有极强的可逆转性;可迅速进行操作。局限性:作用细微,政策意图的告示作用弱;需要以发达的证券市场为前提。

基本操作:通货膨胀(总需求>总供给)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提高再贴现率;卖出证券,回笼基础货币。经济萧条(总需求

26.通货膨胀的定义:指流通中货币过多而引起的商品和服务的一般价格水平的持续显著的上涨现象。

27.通货膨胀的危害:使货币贬值,妨碍货币职能的正常发挥;降低借款成本,诱发过度的资金需求;降低固定收入者实际收入水平;生产成本增加,使资金流向非生产部门;阻碍出口;助长投机行为;国家采取治理措施又削弱经济活力。 治理措施:假设供给大于需求(压缩供给):货币政策、商行信贷、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需要不足(增加商品供给,刺激货币需求):增加商品供应、增加进口、提高商品价格。混合型(双管齐下);逆向型调节(特殊情况)未充分利用生产要素、短线产品、“短、平、快”项目。

28.汇率的标价方法:1.直接标价法:以一定单位外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外币数固定不变,本币数额随外币或本币币值的变化而改变。2.间接标价法:以一定单位本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本币数固定不变,外币数额随外币或本币币值的变化而改变。3.美元标价法:以一定单位的美元为标准来计算应该兑换多少其他国家货币。金融中心,国际外汇市场,打银行之间报价采用。

29.1)从银行买卖外汇的角度分类:买入汇率:指银行向客户或同业买入外汇时使用的汇率。卖出汇率:指银行向客户或同业卖出外汇时使用的汇率。中间汇率:买入+卖出/2。现钞汇率:用现钞买卖的价格,与现汇有区别。2)按交易的期限分类:即期汇率:外汇交易达成后,在2个营业日内交割。远期汇率:外汇交易达成并签订契约,按契约规定在将来某个时日办理交割。

30.远期汇率的标价方法:1.直接标明远期汇率银行直接远期汇率标出(日本、瑞士)2.间接标明远期汇率标明即期汇率及远期差价(日本、瑞士)

a.升水、贴水、平价b.在直接标价法下:远期汇率=即期汇率+升水(-贴水)c.在间接标价法下:远期汇率=即期汇率-升水(+贴水)d.以点数标价:在实务中,外汇汇价最小变动单价为1个点,是万分之一。 31.合理运用汇率的买入价和卖出价: 假设英镑/人民币:买入价为1:10,卖出价为1:11

例:某商品原来报价为11000元,现对方要求英镑报价,如果报价1000英镑,到银行重新换回人民币为10000元。

1)由本币报价折算为外币报价时,应按买入价折算。

2)由外币报价折算为本币报价时,应按卖出价折算。

3)以一种外币报价折算为另一种外币报价时,按国际外汇市场牌价折算。 32.即期汇率与进口报价:

(1)外商以两种货币报价时,折算成人民币进行比较

例:我公司从瑞士进口小仪器,瑞士出口商瑞士法郎报价为SFR100,美元报价为US$66,应接受何种报价?

人民币对两种货币牌价 买入价卖出价 SFR15.03175.0468 US$18.26718.2919 瑞士法郎折算为人民5.0468*100=504.68 美元折算为人民币: 8.2919*66=547.27 假设纽约外汇市场:US$1=SFR1.6449 将瑞士法郎折算为美元100/1.6449=60.79

应接受瑞士法郎报价

(2)将同一种商品不同货币的进口报价,按国际外汇市场的即期汇率统一折算比较 1)汇率表中远期贴水点数,作为延期收款的报价标准

例1:我方出口机床,每台即期报价2000美元,现美进口商要求以瑞士法郎报价,并于货物发运后3个月付款,应报多少?

纽约外汇市场:即期远期美元/瑞士法郎 1.6030-40135-140 解:远期汇率:1.6030+0.0135=1.6165(卖出价);1.6040+0.0140=1.6180(买入价) ;纽约外汇市场,美元视为本币

2000*1.6180=3236

例2:我方对欧洲出口某商品,原即期报价为US$485/箱,外商要求改用英镑报价,延期三个月付款,如何报价?

伦敦外汇市场:即期3个月远期英镑/美元1.5790-1.5806200-240 解:即期付款时:485/1.5790= £307.16;延期付款时:485/(1.5790+0.02)= £303.32。同即期相比延期付款不利于资金周转,报价又低,故报价应按即期下报出£307.16

结论:我方出口,外商在延期付款条件下,要求我方以两种外币报价,若甲为升水,乙为贴水,以甲报价按按即期汇率报出;以乙报价,应加上贴水,即按远期汇率。

2)在两种货币进口报价中,远期汇率是确定贴水货币加价幅度的根据。 例3:我方从瑞士进口零件,延期3个月付款。出口商报价100瑞士法郎,若我方要求美元报价,可以接受怎样的报价?

苏黎世外汇市场: 即期3个月远期美元/瑞士法郎1.70001.6500

解:100/1.6000=60.61美元;超过60.61美元则不接受,而接受瑞士法郎报价

33.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在风险发生的情况下,使损失扩大的条件。2)风险事故: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变为现实,而导致损失。3)损失:指非计划、非故意、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34.风险管理方法:回避: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减少和防止损失: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防止损失扩大。自留:承认风险的存在任其保留。转移:将风险以一定代价转移给他人。风险管理的步骤:1)识别2)目标3)评级衡量4)决策5)实施6)检查评估。 35.保险深度:保险业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它是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保险密度:平均每人每年保险消费金额。它反映了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36.保险成立的条件:1)多数单位和个人的集合:符合大数法则。2)特定风险事故的确认:风险是可保的。3)科学的计算方法:统计数据。4)保险专用基金的建立:有一定偿付能力。5)保险合同的订立: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37.可保风险条件:纯粹的风险;风险的发生须是偶然的;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风险是大量、同质、可测的;损失重大且分散。 38.(1)最大诚信原则

1)含义: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诚实守信,以最大的诚意恪守信用,如实告知重要情况,不欺骗,不隐瞒并保证正确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投保人:投保时对标的有所隐瞒,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保险人应履行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有关条款的内容的义务,否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2)具体内容:

告知:双方当事人就标的物的有关情况如实向对方加以陈述或说明。

申请投保时,如实申报;签订时如实回答;签订后标的情况发生变化,及时通知。 保险公司在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时,与投保人的信用情况和道德水平有密切的关系。

保证:保险人要求投保人在某种事情的作为和不作为,某种状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承诺。

按人寿保险的一般经验,已婚者和未婚者的风险是不一样的。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已婚者的风险小于未婚者,反映在保费上,对已婚者收取的保费要低于未婚者。保证比告知更严格,一旦保险人把某一方面的询问列为保证条款,投保人必须遵循。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不管对保险人有利或不利,一旦投保人违反了,保险人都有权取消合同。 弃权和禁止反言: 弃权: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了他在原来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项权利。 禁止反言:既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经放弃了合同中的某项权利,那么以后他就再也不能重新主张这项权利。 主要用于规范保险人的行为

某投保人在投保时隐瞒重大疾病隐患,保险人了解这一情况,但由于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出于对市场份额的占有欲望,同时也抱有侥幸心理,承保了这项业务。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就再也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来解除合同。 (2)可保利益原则

1)含义:投保人对要求保障的保险标的,必须具有法律上认可的经济利益。

2)各险种的可保利益:

财产保险:首先,投保人对他所拥有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其次,投保人对他受委托保管经营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再次,投保人对他所租赁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最后,投保人对别人抵押给他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

甲向房东乙租借了一间房,租期10个月,租金1200美元。在签下租赁合同后,甲向财产保险公司A以所租房产为保险标的投保了火灾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10月后,因租赁合同到期,甲搬走了。就在甲搬走10天后,该房屋因遭受雷击发生火灾。甲、乙谁有权向A索赔?A该不该赔偿?

解析:甲租赁赁合同到期,没有可保利益,所以无权索赔。乙虽有可保利益,但并没投保,也无权索赔。 责任保险:首先,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具有可保利益。其次,对他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享有可保利益。

信用保险:以义务人的信用为保险标的。

与责任保险不同,责任保险是法定的责任,而信用保险是合同约定的责任。

人身保险: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债权人对债务人;被保险人同意也可以; (3)补偿原则

1)含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补偿只能使他在经济上基本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而不是使他通过索赔获得不当利益。恢复而不是改善;受损前而不是投保时。 2)具体体现:

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赔款的金额最高不能超过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实际价值=市价(月饼、圣诞礼品)实际价值=重置成本-折旧(机械设备)。 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赔款不超过约定金额。投保后标的涨价。 补偿以可保利益为限。

甲有一批货物价值20万元,暂存在某仓库等待合适的买主。以防万一,甲以这批货物为保险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火灾险,保额为20万元。后甲找到买主乙,乙只买走一半的货,双方办理了货物所有权转让的手续。就在乙前来运走货物的前一天晚上,仓库失火,标的全损。甲进行索赔。

解析:尽管保单注明金额20万元,但由于出险时一半的货物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乙,甲对标的只有一半的可保利益,保险公司最多赔偿10万元。

甲、乙两人合买了一辆汽车,若甲为这辆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该车的购置价。在保险期限内因事故车辆损坏。

解析:保险人对甲的补偿金额最多为车辆价值的一半,因为甲对车辆有一半的所有权,可保利益也只有一半。

3)补偿方式:支付现金:最常见。修复:部分毁损,派人修理或指定修理厂。换置:修理费用高,以旧换新

4)不适用于补偿原则的情况:人身保险,文物珠宝艺术品等只能按约定价值

(4)代位求偿原则

1)含义: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责任所引起的,保险人在赔偿了被保险人的损失之后,就有权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执行。

甲公司以FOB价格进口一批玉米,与承运人A签订运输合同,又与保险公司B签订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102万美元。后货物在海上遭遇海水湿损40%。经调查是由于船舱破损严重导致。甲向保险公司B索赔。

解析:(40%-0.5%)*102=40.29万美元。A违反运输合同,甲签署一份代位书,B取得向A代位求偿的权利。

2) 代位求偿成立的条件: 损失必须是由于第三者责任所引起的,且损失必须是承保范围内的;

一辆汽车雨天路滑,失控后撞在路旁隔离栏上,导致车辆严重损坏,保险人按合同进行赔偿,但由于没有第三责任者。 必须先赔后偿;

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责任者有索赔权,一旦放弃或丧失,保险人不赔偿;

保险人对第三责任者的追偿权益,必须与他对被保险人履行的赔偿等价。超出部分要还给被保险人 (5)分摊原则

1)含义:投保人对同一标的、同一可保利益重复保险时,承保的各家保险公司按相应责任,共同公平分摊损失赔偿,并使总赔款与实际损失相等。 2)分摊办法:

比例分摊:各家保险公司承担的赔款= (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保险金额总和)X损失额

某工厂有幢价值100万元的厂房,现分别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一年期的火灾保险,三家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分别为2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在保险有效期内厂房发生火灾损失80万元,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该如何分摊赔偿责任?

解析:甲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20/(20+80+100)=8万元;乙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80/(20+80+100)=32万元;丙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100/(20+80+100)=40万元。

限制责任:各家保险公司承担的赔款= (该保险人责任限额/各保险人责任限额总和)X损失额; 首要保险:(顺序负责)按出单时间顺序

某工厂有幢价值100万元的厂房,现分别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一年期的火灾保险,三家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分别为2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在保险有效期内厂房发生火灾损失80万元,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该如何分摊赔偿责任?

解析: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甲公司应承担20万元的赔偿责任,乙公司应承担80万元的赔偿责任,丙公司应承担80万元的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20/(20+80+80)=80/9万元;乙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80/(20+80+80)=320/9万元; 丙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80×80/(20+80+80)=320/9万元。 某工厂有幢价值100万元的厂房,现分别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一年期的火灾保险,三家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分别为2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在保险有效期内厂房发生火灾损失80万元,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该如何分摊赔偿责任?

解析:假定三家公司的出单顺序为甲、乙、丙。则甲公司先赔偿20万元;乙公司再赔偿超过甲公司承保金额以外的损失60万元;丙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6)近因原则

含义:指造成标的损失起决定作用的,有支配力的或直接促成后果的原因,而不是从表面上看在时间和空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案例13:一辆汽车撞在大树上,大树不堪撞击,倒向建筑物,建筑物不堪重负倒塌,室内居民死伤。该居民的死因到底是什么?该居民是被汽车撞死的

一英国人在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后独立外出狩猎,因爬树而意外摔断腿难以行走,原计划当天返回,所以没有多带衣物,在慢慢爬行很长时间终于获救,但由于受凉得了肺炎,最后肺炎恶化死亡。其家人请求按最高标准进行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保险人只按断腿标准支付。解析:如果没有断腿其不会着凉,所以死亡的近因是意外伤害事件。 39.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1)主体:当事人、关系人及中介人 1)当事人: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承担者 保险人(保险公司):大多数为法人,只有英国劳合社为自然人。投保人(客户):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必须有支付保险费的能力; 2)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被保险人:(对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同一主体:大多数财产险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主体:大多数人身险。

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除外,但有限额5万元。

受益人(不要求对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财产险一般不作受益人规定,因为财产险中标的受损,保险人直接赔给被保险人。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被保险人同意。 受益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变更必须通知保险人;受益权只能由受益人独享,受益权不能继承,受益人死亡,该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自然终止。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受益人根据保险合同领取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因此不能用来抵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同时也不必缴纳遗产税。 当没有受益人或受益人死于被保险人之前,保险金就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需缴纳遗产税并应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成为受益人一般没什么限制;法人、自然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胎儿(活着出生),甚至西方可指定其宠物为受益人

3)中介人:代理人,经纪人。

(2)客体:是可保利益,而非标的。 投保人是为了产生损失或满足条件时得到补偿与支付,并不是保障标的本身不受损失。

40、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社会保险、机动车辆险、十年责任险。

其中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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