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评比目的
“打造一流的教师队伍,创设一流的师德师风,做学生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我校全体教师的共同奋斗目标。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展现教师风采,激励全体教师树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与时俱进的师德师风,决定开展园岭小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暨园岭小学“六.一”表彰活动。
二、评比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得到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成绩突出。管理人员、班主任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无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和违背师德事件。
三、评比办法
1.本届拟评选校级师德标兵9名,每部3名。
2.师德标兵,由个人申报或级组推荐,学校师德领导小组组织该分部全体教师根据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选(各部分别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按照得票数多少产生3名候选人。
3.学校师德领导小组候选人对选举产生的3名候选人进行审核,合格者确定为“十佳师德标兵”。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材料与要求
1、参加申报的教师要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填写获奖统计简表。
2、2004年以来,能够反映本人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成绩、业务、科研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论文、经验材料等(原件)。
3、申报时间:2008年5月18日前
4、申报部门:教导处德育主任处
5、评选时间:2008年5月21日
6、表彰时间:2008年5月30日
德育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