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务中学
“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评选县乡级“十佳师德标兵”的通知》(庆教工字〔2014〕3号),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事迹材料(30分)
要求:参评教师的个人事迹材料必须有单位安排专人撰写,必须保证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文字要简洁,撰写人签名,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有本单位20名教师签名认可(不足20人的单位全体教师签名)。
二、师德考核(40分)
师德考核:在本学年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教师互评和学生评价各站20分。教师评价去掉2个最高分,去掉2个最低分后平均分按20分这算即为该教师教师互评分。学生评价的最高平均分的教师为满分,其余教师的得分除以最高得分再乘以20即为该教师本项得分。
三、个人年度量化考核(20分)
在全体一线教师中考核第一的为满分,其他教师考核分除以最高分所得比值再乘以20即为该教师本项得分。
四、社会影响(加分项)(10分)
本年度凡在《教育信息》刊发个人先进事迹的,在评选中加3分,通过《教育信息》推荐到县电视台或《庆云报》宣传报道的,在评选中加5分,如事迹特别突出,通过《教育信息》和县媒体推荐到市级主流媒体或更高层次媒体做专题宣传报道的,在评选者加10分。(此项统计时间到本通知下发之日为止)
五、凡在本学年内有违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因工作失职被通报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严务中学 2015.4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