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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北管理区少先队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4 00:38: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察北管理区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共青团、少先队的要求,根据《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印发的《少先队改革方案》精神和察北管理区共青团改革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助力张家口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坚持少先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预备队的基本定位和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少先队工作改革创新,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主要目标

与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格局衔接,与基础教育改革衔接,推进少先队工作制度化、专业化、时代化、系统化和与学校教育的特色差异化发展。通过改革,使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的特点更加鲜明,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显著增强,少先队吸引力、凝聚力进一步提高;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获得感显著增强,专业化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少先队集体和活动更有活力,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和贡献度、价值创造进一步提高;让家庭和社会更支持少先队,发挥少先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少先队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三、改革措施

(一)改革少先队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推动纳入党委和政府相关制度安排。推动将少先队改革纳入地方群团改革总体安排。将少先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同级党委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研究青少年工作的专题会议和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推动落实和完善党委和政府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

2.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加强县(区)、学校各级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主动带思想、带组织、带工作、带队伍、带作风。 一要把牢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二要大力推进从严治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团要求,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工作者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 三要建立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少工委工作汇报制度。各级团组织每年专题研究两次以上少先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四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共青团工作总体安排。加强各级少工委特别是区县少工委建设。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承担同级少代会按时换届的主体责任。应该换届的市县少工委要全部按时召开少代会。对于未能按期换届的,要通报同级党委;五要配齐配强少先队工作部门和专职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少先队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各级少工委从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志愿辅导员、少年儿童教育机构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少年儿童研究机构代表和高校少先队学科专家等具有一线工作实践的人选中选配挂职、兼职干部;六要保证少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在团干部培训中设立少先队工作内容,加大对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支持力度;七要建立完善共青团各战线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机制。团的各条战线在工作项目、载体、资源上支持少先队工作,各地团属青少年宫、“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等实地阵地和“青年之声”网络新媒体阵地都要开辟线上线下少年儿童活动阵地。

3.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 (简称“少代会”) 制度。小学和初中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少先队代表大会,县(区)级少代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增强少代会的代表性。各级少代会少先队员代表由少先队员选举产生。学校少代会代表以少先队员代表为主体。县(区)级及以上少代会代表中,少先队员代表要占 50%以上比例;成人代表在同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产生,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志愿辅导员、少年儿童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各有关方面一线代表要占成人代表 60%以上比例。扩大代表大会代表参与渠道。少先队员代表要征集队员意见建议,向大会提交红领巾小心愿小建议。各级少工委建立答复、办理或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制度。

4.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增强各级少工委委员的代表性。积极发展基层和社会各界委员。县(区)级及以上少工委中来自基层单位的委员要占50%以上。县(区)少工委设少工委主任、副主任和挂职、兼职副主任,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推动中小学成立由党政领导、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家长代表等参加的学校少工委。健全各级少工委运行和决策机制。根据队章和全国少工委有关规定,县级少代会选举产生县(区)同级少工委,在同级团委悬挂少工委工作机构标识。建立各级少工委联系委员、服务委员的经常性制度机制。建立委员提案制度,每个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提交 1 份建议案,每位委员在任期内每年至少提出 1 份提案。

(二)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 5.巩固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基础。完善中小学少先队基本组织制度,规范基础队务,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坚持全童入队,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建立中小学贯通的队籍管理制度,推行少先队员登记表,队员转学或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随转队籍。实施活力工程,活跃少先队大、中、小队。建立少先队员成长档案,创新推广雏鹰奖章体系。适应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加强希望小学、民办学校、特教学校、奥运特色学校等少先队基础建设。

6.加强初中少先队和团队衔接工作。明确并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做好团前教育工作,推优入团工作。初一年级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普遍规范举行初中少先队建队仪式。初中队员日常可佩戴队徽,集会等活动时统一戴红领巾。创新初中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方式和载体。开展适合初中生特点的工作和活动,做好与志愿服务、学生社团、学生会活动的结合。完善推优入团制度。规范推优入团标准及程序,保证推荐质量。推优入团应体现班级中队全体少先队员的意见,由中队讨论、大队审核后,向团组织推荐。年满 13 周岁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入团并保留队籍。

7.拓展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积极依托区域化建团,整合城乡、团内外各类阵地组织开展社区、校外少先队活动。逐步在街道、城镇建立社区少工委,负责指导少先队社区工作。推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社会文化教育设施,面向所有少年儿童免费开放,提供公益服务。充分依托基层党群活动场所、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营地等,共建共享,拓展活动阵地。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志愿者的作用,探索“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热心家长、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在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机制。主动联合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邀请部队官兵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少年军校”等校外和社区少先队活动。面向社会聘任志愿辅导员参与校外少先队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少先队活动。根据少年儿童年龄特点,结合社区实际,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咨询、课业辅导、安全教育、科技创新等活动,满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需求。

8.加强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先队工作。紧密结合教育扶贫, 助力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对深贫县农村少年儿童的服务力。从他们生活、安全的实际和求知、求学的具体需求入手,推进农村少先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推动城市与农村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交流和结对互助。通过“红领巾微心愿圆梦行动”“青春守护点对点”“城乡少年手拉手”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孤儿和患有重大疾病少年儿童等困境少年儿童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开展有张家口农村特点的少先队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的优势,以“争做美丽张垣人”“争做冬奥城市小主人”主题教育为抓手,教育引导农村少年儿童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学习宣传与之相适应的文明生活方式;围绕天蓝地绿的生态环境,广泛开展植绿护绿活动。探索建立公益基金,创设援助项目。各级团委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贫困地区少先队基础设施建设。

9.加强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规范发展少先队基本组织文化。规范红领巾、队旗、队徽、队歌、队礼、呼号、作风、入队誓词、队委标志、鼓号、队服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其使用。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加强学校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建设,建好用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中队角、中队园地和少先队新媒体等阵地。规范少先队主题队会、队日基本程序。深化仪式教育。创新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和雏鹰争章颁章仪式、升旗仪式、祭奠先烈仪式等,建立少先队分层仪式教育体系,增强仪式庄重感、参与感,让少先队组织文化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三)改革创新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

10.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着力突出思想引领,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五爱”政治情感的基础、人生观的基础、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确立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方向,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开展中国梦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坚持形象化、情感化、榜样化、行动化,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培养少年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深化“家乡文化大搜索”品牌活动,以“喜迎冬奥会——争做美丽张垣小主人”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从内心激发广大少年儿童对举办冬奥会的期盼,为成功举办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冬奥盛会贡献力量。围绕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手拉手”品牌活动。以“京津冀少年手拉手”“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为重点,动员广大少年儿童互相帮助,中小学少先队结对互助,不断增进少年儿童之间的了解、感情和友谊。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依托张家口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独特优势,在全区中小学校继续创建少先队英雄中队,继续深化“英雄中队”品牌活动,走出一条“敬英雄人物、赞英雄精神、学英雄事迹、做英雄传人”的红色教育之路。广泛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和引导少先队员通过学唱爱党歌曲,了解党史故事,了解党的新成就等方式,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中增强党、团、队衔接的组织意识,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11.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增强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小主人意识,共同创建自主、平等、友爱、向上的大、中、小队集体,发动每一位队员主动融入队集体,履行队员义务,发挥自己所长,活跃集体活动,共享快乐生活。制定规范化红领巾小社团和中小队活动标准,搭建展示平台,不断健全表彰激励机制,使之成为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力求每一个少先队中队人人可为、常态可为。

12.锻炼培养少先队员自主能力。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自主性。大力倡导少先队员在辅导员指导下自主管组织、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注重自我教育、同伴教育,鼓励队员自主实践,保护好、锻炼好队员们的自主意识、自主能力。大力倡导少先队活动由少先队员自主设计、组织、评价,保持少年儿童自己的特点和言行,坚决杜绝成人化。要创新少先队大中队委员、小队长岗位设置,做好队干部选举工作,严禁成人指定或变相指定队干部。探索建立少先队骨干培训基地,建立县(区)、学校两级红领巾理事会,畅通少先队员自主参与少先队工作决策渠道,充分体现少先队员的心声和意愿。

13.创新丰富实践活动品牌。在中小学普遍落实每周 1 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避免课堂化。加强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研发配套资源。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基层少先队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时代感强的主

题队日和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围绕素质教育,连接学校、家庭与社会,大力发展少先队实践活动品牌。开展少先队红色文化、探知探索、吃苦体验等研学旅行。创新发展少年军校等品牌活动项目。大力探索开发“动感中队”等队员喜闻乐见的、健康快乐的创新创造活动和时尚项目。推动成立少年儿童夏冬令营活动社团组织,制定推行专业标准,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支持,大力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夏冬令营等假日活动。

14.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各级少先队组织以雏鹰争章为基本载体,建立人人可行、天天可为的少先队员激励体系。创新榜样教育。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深化“张垣

好少年”“最美少年”“最美辅导员”“最美集体”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引领少年儿童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美好事物。完善各级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评选表彰机制,加大对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宣传和培养力度。命名红领巾示范校、红旗大队等先进基层单位。建立对校长、家长、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激励机制。

(四)努力提升少先队服务能力

15.建设少先队社会化工作平台。深化与团的事业化工作平台和团属单位的合作。在开发产品、开展活动、整合资源、服务基层等方面为少先队工作服务。整合社会力量。探索联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承接政府专项工作和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建设“网上少先队”。倡导全体少先队辅导员积极用好网络,建好辅导员网等工作平台,直接服务引导少年儿童。依托“智慧团建”推进“智慧队建”,探索建立少先队电子队务和基层组织、队员、辅导员、各级少工委信息管理系统。依托“青年之声”建设“少年之声”。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网站、微信、微博、APP 等为主的新媒体工作格局,推进各级少先队组织新媒体工作平台互联互通。建立面向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等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扩大联 系面,加强互动性,提高活跃度。引导辅导员用好网络,直接服务引导少年儿童;动员基层组织用好网络,展示和交流基层风采。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少先队员正确认知,加强各级少先队组织对自身网站和网络新媒体应用的管理,加强与广电、报社等媒体单位、门户网站的合作。

16.服务少年儿童成长需求。积极承接政府少年儿童事务。通过依法公募、众筹等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拓服务项目,打造服务品牌。通过手拉手、“微心愿”等多种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边远山区儿童、农民工子女、贫困家

庭、残疾、孤儿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少年儿童权益。联合团的权益工作部门和专业力量,建立了解、反映少年儿童意愿、呼声和诉求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有序代表少年儿童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积极介入、主动发声并协助处理典型性重大个案维权,参与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五)强化少先队工作专业支持

17.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队伍。建立区(县)、乡(镇)、学区、学校等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和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体系。落实和完善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县(区)总辅导员应按行政编制、专人专岗、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制定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标准,规范辅导员选拔、配备、聘任和调整。县(区)、乡(镇)总辅导员和中小学大队辅导员聘任时,要征求上级团委和教育部门意见。不断完善大、中队辅导员任职资格、工作考核、专业发展相关政策,畅通辅导员成长发展通道。进一步推进辅导员职称评聘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在申报教师职称时由各级共青团、少工委颁发的工作荣誉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取得的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工作荣誉同等对待。在职称申报时,要将专兼职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开展的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等大中小队各项活动按照同等教学工作量课时对待。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承担县(区)及以上少先队优质课(示范、观摩活动)与同级中小学教育教学课程的优质课同等对待。少先队辅导员在《辅导员》《少先队研究》等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与其它教育教学学术期刊专业论文同等对待。全面实施辅导员全员培训。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各级教育部门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要将少先队工作的内容纳入班主任培训和校长培训。县级少工委培训要以中队辅导员为主。培养少先队辅导员名师、骨干,建设各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纳入各级中小学优秀教师培养序列。

18.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和专业支持。充分调动各级少工委和基层少先队组织积极性,充分借助共青团智库和教育及社会研究机构、专业力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中央精神,研究当代少年儿童发展规律和时代特征,开展少先

队史论法研究,加强少先队工作重大课题研究,加强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发挥老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名师等作用,推动群众性科研活跃,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六)优化完善少先队工作支持保障

19.完善团教协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工作及时沟通机制。县(区)级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在涉及中小学生、青少年、共青团和少先队的重要政策和工作部署出台前互通情况、听取意见。建立健全定期协商机制。县(区)级以上团委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少工委工作机制为基础,每半年(学期)研究 1 次以上。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保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在中小学党建工作中的作用,纳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范畴,纳入学校工作总体

布局,一起规划、部署、检查、保障。团教两家共同制定加强少先队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价的细则,开展学校少先队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等基本阵地和少先队活动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督导。逐步实现城乡中小学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和

少先队活动课的全覆盖。建立健全人员交流机制。各地小学和初中要保障少先队工作基本条件。中小学校长和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重视支持少先队工作。学校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考核评价。中小学少先队开展相关活动及购置设施设备所需经费,可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建立健全中小学少先队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各地小学和初中要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一定规模的学校可设总辅导员。选配优秀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全面落实并保障大队辅导员的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职级待遇,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将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奖励。

20.各初中和小学要保障少先队工作基本条件。中小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校长都要重视支持少先队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建带队建第一责任人,承担带领少先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学校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教 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评价激励机制。要确保充足的少先队活动时间,普遍开展每周 1课时中小学少先队活动课。中小学少先队中队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主题中队会(队日),中小学少先队大队每学期至少举 行一次主题大队会(队日)。要大力支持少先队创造性的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阵地。要保证少先队工作必要的经费、物资,按照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和少先队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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