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魏县第二中学田径社为体育社团,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魏县第二中学田径社的宗旨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帮助社员在业余时间通过锻炼增强体质。
第三条魏县第二中学田径社是二中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社团管理中心的领导,接受魏县二中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 学校操场
(二) 校园内部场地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魏县第二中学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由社团田径指导员确认,人事部批准;
(三)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 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六章:社团宗旨
第十一条跑步能促进血液循环,增强血管弹性,提高心肺功能,长期坚持能促进人体代谢功能。本社希望通过组织跑步让社员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发展自己运动方面的才能;通过跑步活动让社员改善紫的心理状态,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学会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培养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让大家养成良好的经常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