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生产管理规定
1、工具:有机种植、栽培过程中所用到农具应做到使用后放于特定位置。如农具在有机转换地块使用后,必须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用于有机地块。
2、农事记录:有机与有机转换种植地块在种植管理上农事记录要开分做,并严格记录每个地块所投入的物质及其量;
3、地块标识牌:有机地块上标识牌标明“有机”字样,有机转换地块标识牌标明“有机转换”字样。
4、收获:有机产品与有机转换产品分时段收获,包装袋上标明“有机”与“有机转换”字样。
5、贮藏:有机产品和有机转换产品要分开贮藏,并清楚的标明“有机”与“有机转换”字样。
6、运输:有机产品使用专用运输车辆,避免与有机转换产品混杂。
在成品运输过程中,与运输司机签订“有机产品运输保洁清单”,避免常规产品的混杂与污染。
2010年4月25日
《生产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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