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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实习协议书**2010暑工第 协议双方: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南昌秋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致力于传播和实践先进的人才培养、实习管理、就业理念,满足日益增长的初级人力资源的需求。乙方作为受教育者,以达成学习目标为主要方向和主要追求。
为了响应教育部关于大中专院校学生勤工俭学,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组织乙方到珠江三角区等地进行勤工俭学,现具体事宜协议如下:
1.实习时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
2.暑期工期间关系结构:甲方与乙方是组织培养关系。
3.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
3.1.1负责开发和落实乙方的实习基地,并在乙方出发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向乙方提供基地详细介绍资料,并由甲方统一组织宣传;
3.1.2负责派驻专门的管理老师对乙方实施生活管理和日常考核;
3.1.3负责协调督促实习基地为学生购买国家规定的相关工伤保险;
3.1.4负责与实习基地解决协调乙方暑期工期间出现的重大问题;
3.1.5甲方有权对不服从管理和不符合要求的乙方予劝退和开除处理;
3.1.6受理乙方共同委托代理结算乙方暑期工期间的实习工资(包吃住,工作时不迟到,不早退,不违返厂规厂纪,车费(公司与个人各出一半)200元和体检费30元由公司先行交付,待发工资时统一扣除);
3.1.7保证为乙方提供的实习岗位无毒、无害、无重体力活,但不确保专业对口。
3.2乙方
3.2.1负责准备外出的所有证件(正式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原件),保证证件的真实性。同时具备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等暑期工的基本条件;
3.2.2负责准备暑期工期间的生活零用钱、基本生活用品的购置等费用;
3.2.3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出勤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生活管理制度以及甲方暑期工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2.4由于自身原因(如:违章操作、外出游玩、擅自离岗等)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2.5对于在暑期工期间无任何特殊原因、不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离职的学生,甲方有权扣押该生的实习工资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
南昌秋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3.2.6暑期工期间所有的实习工资均为**元/小时(包括八小时外,星期
六、星期日),在实习结束后由甲方统一与乙方结算。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授权代表:
(盖章):年月日
乙方(本人)::年月日(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