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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3 19:16: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4)》的通知

(京司发[2009]302号 2009年9月11日)

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各区县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司法部和北京市有关信息化发展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写了《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4)》,并经过专家评审、全系统征求意见后,于2009年8月24日经第2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件:

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

(2010----2014)

北 京 市 司法 局

二○○九年八月

目 录

前言

一、现状与形势

(一)电子政务发展现状

(二)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现状

(三)形势与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总体框架

(一)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总体框架

(二)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网络结构框架

(三)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框架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信息化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数据标准

(三)加快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快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和机关工作信息系统建设

(五)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六)加快应急决策系统建设

(七)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0-2012年)

(二)第二阶段(2013-2014年)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方式

(三)加强项目的论证、总体设计和科学管理

(四)加强信息资源管理

(五)加大信息化资金投入力度

(六)加强全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附件1:规划保障投资概算

附件2:参考文件

前言

信息化建设对司法行政部门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科技含量、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司法机制体制改革、提高司法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北京市司法局作为北京市司法行政职能部门,担负着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任。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信息化建设的一系列战略举措,根据司法部和北京市有关信息化发展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情况,北京市司法局组织编写了《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

本规划中,“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特指北京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直属单位和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工作,不含监狱和劳教系统。

本规划满足实施期限2010年-2014年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业务与应用需求。分为近期和远期规划。近期规划为2010年-2012年,远期规划为2013年-2014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电子政务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我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做出了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战略决策,制定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 年)》,对信息化发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动信息化工作。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国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成效显著,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更加明确。通过了《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 年)》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对国家信息化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为未来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导。电子政务信息化稳步展开,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务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信息公开,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政务协同,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公共服务,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信息资源的战略地位得到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取得成效,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档案等领域信息资源的公益性开发利用不断推进。互联网上中文信息内容比重稳步上升。信息资源产业逐步发展,政策环境不断完善。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对经济增长贡献度稳步上升。信息化基础工作进一步改善。信息化法制建设持续推进,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逐步加强,已在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软件、通信、制造业信息化等多个领域取得成效。

总体上看,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工作,我国信息化发展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开始进入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新阶段。随着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我国信息化建设将继续保持快速、持续、协调发展,取得更加显著的成就。

北京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数字北京”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信息化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向“深化应用、惠及全民”阶段过渡,北京市信息化整体水平全国领先,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与现代国际城市相适应的水平。

(1)电子政务覆盖了政府管理和决策的主要领域。全市建成了590多个政务信息系统,覆盖了宏观决策、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对政府核心业务的覆盖率达到了85%,现阶段适宜于用信息化支撑的核心业务基本上实现了信息化支撑,标志着我市电子政务发展的大格局,已经从推进政府上网的普及应用阶段,转向了推进信息化与政府业务融合、推进信息化全面支撑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化应用新阶段。

(2)电子政务在城市管理中的绩效不断提升。网格化城市管理、税收征管、企业信用、领导决策等一批系统效果明显。一些部门在电子政务促进业务整合、优化、创新方面取得成效。初步构建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完成了1700多类数据和2300项服务事项的梳理,编制了全市政务基础信息和核心应用信息目录;建成了空间地理、人口、法人单位等基础数据库和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交换数据累计达到9000余万条,支撑了60多项业务应用。

(3)区县电子政务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各区县建立了统一的跨部门综合办公服务平台,60%以上的区县建设了统一的电子政务应用平台。

(4)信息网络已成为新一代城市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化普及程度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综合防范水平显著提高。信息化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有利于信息化推进的工作体系已初步建立,统筹规划、依法、合理推进信息化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

(二)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现状

近年来,北京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实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水平在全国处于同行业中等偏上水平。特别是自2006年以来,北京市司法局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形成以“三网构架”为基础,覆盖全市、区县以及部分乡司法所的三级网络体系。在建设和完善硬件设施、应用系统、数据库和政府网站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利用计算机技术拓展司法行政职能、提高司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工作还处于初期阶段。在信息化组织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经费投入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机构人员、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资金投入、信息安全等方面。

1.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逐步建立

逐步建立起包括司法局局域网、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纵向业务网和互联网“三网架构”的网络环境。局域网连接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以千兆为骨干,共有信息点约1000个。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纵向业务网依托北京市政务专网建设,目前全市18个区县司法局已经通过市级政务专网平台实现接入,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和319家司法所通过软VPN和电话拨号方式实现接入。市司法局通过首都公用信息平台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15M,用户节点已扩展至1000余个,局域网与互联网之间采用物理隔离方式,确保信息安全。随着信息化应用的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纵向业务网已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目前只能保证区县司法局正常连通,基层司法所因采用软件VPN和电话拨号方式,导致网络稳定性较差,易用性不足,维护工作量大,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机房在布局、弱电、消防、监控等方面设计不合理,需要进行完善。

2.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逐步深入

司法行政电子政务应用取得初步成效。其中,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涉及网上审批事项共32项,占司法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74%的律师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全部通过网上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建成业务办公系统共14项,涉及7个处室,基本上实现了市司法局机关与区县司法局和部分基层司法所网上联合办公。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已成为工作人员办公统一入口和主要工作平台;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变更联合办理系统实现了市司法局与市质监局的网上联合办理,疏通了审批渠道,方便了律师事务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工作。但是,与北京市其他委办局相比,司法行政信息化总体水平还有等进一步有待提高,数据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各项业务还没有充分开展,政务公开还不能满足群众要求,特别是在对市民服务和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和北京市其他委办局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3.网站和数据库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先后建成北京市司法行政网、北京市司法考试网和北京市法律援助网三个行政网站,北京市司法考试网和北京市法律援助网已经通过超级链接方式整合到北京市司法行政网的司法考试和法律援助频道。

建立了统一数据库,数据以集中方式存储于市司法局计算机机房,通过磁盘阵列、双机备份和同步数据复制等措施,保证数据安全。数据库涵盖业务系统数据、办公系统数据和系统基础数据三类。其中,业务系统数据涉及许可审批、社区矫正、因公出国任务管理等业务系统;办公系统数据涉及办公自动化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如会议记录、收发文记录等;系统基础数据主要包括用户、组织、角色等系统基础信息。

4.区县司法局信息化意识逐步提高

多数区县司法局建立起自己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对外宣传网站。在全市18个区县司法局中,部分区县设立了信息化工作岗位并招收了专业的信息化工作人员;朝阳、东城、丰台、海淀、宣武、怀柔、密云依托区信息中心,建立了区县司法局自己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基本满足了区县司法局机关内部办公的需求;部分区县司法局实现了与本区司法所的网上协同办公。其中,怀柔区司法局、宣武区司法局的自有办公自动化系统推广较为成功,使用效果良好;朝阳、丰台、大兴分别自行开发了社区矫正等应用系统,并已投入使用。部分区县司法局建立了独立的对外宣传网站。同时,区县司法局也存在信息化发展不均衡现象,部分区县局信息化手段仅限于文字编辑、电子邮件等日常办公功能,乡镇司法所的信息化基础薄弱。

5.信息化认识和管理水平急需加强,信息化应用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忙于本职业务,对信息化工作有所忽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化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信息化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信息化人员不足,队伍不稳定。三是没有对全系统,特别是没有对直属事业单位和区县司法局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区县司法局信息化工作基本处于无管无靠状态。

6.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信息化提升司法行政职能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标准不统一,规范不统一,资源重复分散。各业务处室业务工作缺乏信息化支撑,目前70%以上的司法行政业务没有实现信息化。信息化对提高业务工作效率不能形成有效支撑,尚未实现对司法业务流程的充分优化。司法行政基础工作与信息化没有形成互动机制,信息化带动司法行政职能转变进程较慢。尤其是业务系统在区县司法局和司法所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基层司法所工作强度大。司法行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有一定滞后,资源整合与共享程度较低。据统计,政法系统其他部门急需律师、公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司法鉴定等业务数据,司法行政信息共享和流程整合创新等瓶颈急待突破。

7.信息化资金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的信息化投入机制,造成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市司法局信息化总资产约1500万左右,区县司法局信息化资金投入极少),进一步拉大了与北京市其他委办局特别是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差距。

(三)形势与机遇

未来五年是我国信息化迎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十六大报告中将推进信息化作为我国面向新世纪的战略举措,明确提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要求“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十七大报告根据新世纪新阶段的时代要求,对我国信息化发展赋予了新的重任,将信息化作为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并举的重大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还要“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公共服务”明确为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职责。

首都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将带动包括北京市司法行政在内的首都各行业和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通过实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北京市将建成全面满足现代城市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电子政务将逐渐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手段,成为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创新的有效工具,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全面发挥作用,有力支撑法治政府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北京市司法行政“四大体系”建设工作思路,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以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牵引,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带动北京市司法行工作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未来五年,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充分体现“规划先行,基础为重”的建设方针,以服务全市政法工作大局为指针,统筹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信息化推进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制定信息化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贴近需求、提升应用。坚持“应用带动、逐步推广、全面提升”的建设思路,面向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需求,以应用为重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快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每个步骤、方法与司法行政工作需求实际相结合起来,突出协同性、适用性,使业务需求得到明确、规范实现。

--安全可靠、务求实效。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升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良性互动,切实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业务管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理等行政能力,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推动作用作为衡量信息化成效的关键指标。

--服务公众,服务业务。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公众、服务业务意识。充分利用并不断完善北京市司法行政对外服务网站建设,提升对公众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充分梳理并挖掘信息化服务业务工作流程与功能,提升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服务效果和能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司法行政纵向网络,实现与市委相关单位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资源电子化、决策分析科学化;形成满足司法行政、司法监管与社会服务工作要求的,标准统

一、高效快捷、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安全可靠、面向长远发展的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最终实现宏观管理微观化,司法业务程序化,司法监督规范化。有效扩大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深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效率,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监管力度。

2.具体目标

2012年底,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市局、区县和乡司法所)的核心业务100%依托信息化手段支撑;2013年底,全部业务100%依托信息化手段支撑;2014年底,基本实现“1网、1中心、2平台、12项业务应用”的工程建设目标。使北京市司法局的信息化成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使北京市司法局的信息化走向成熟、良性的发展道路。从而为最终实现司法行政办公网络化,司法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司法行政业务流程智能化,司法行政管理规范化,司法行政决策科学化奠定基础。

--建设1个纵向业务专网。依托北京市有线政务外网,建设一个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宽带信息传输纵向业务网络。

--建设1个数据中心。建设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数据服务中心,实现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各项业务的协同处理。

--搭建2个服务平台。搭建2个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北京市司法局内部办公网搭建面向司法行政人员的对内服务平台;依托北京市司法行政网搭建面向公众的对外服务平台。

--建设完善12项业务应用,包括律师业务系统、公证业务系统、司法鉴定业务系统、基层司法管理系统、人民调解管理系统、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帮教安置管理系统、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法制宣传管理系统、司法考试管理系统、监狱信息管理系统、劳教信息管理系统。

三、总体框架

依据司法部和北京市对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意见,结合北京市司法局信息化实际情况,分析、总结过去信息化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并借鉴其他省市司法系统和北京市其他委办局信息化成果,形成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总体框架。

(一)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总体框架

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公众、事业单位、司法行政系统内用户、其他委办局用户。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基础支撑平台、业务应用、门户、渠道、安全保障体系和维护与支持体系建设,如图4-1所示。

图4-1 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总体框架(略)

1.基础设施层在总体框架中处于最底层,包括计算机相关设备物理环境、服务器群、相关硬件设备,是支撑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的重要基础,之上建设北京市司法局内部局域网和互联网,同时依托市政网络建设市级、区县、街乡纵向业务专网、无线政务网。

2.数据中心层包括司法行政基础库、业务库、共享库、数据仓库和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平台。数据中心构建在基础设施层之上,为上层基础支撑平台提供各种信息资源,主要包括司法行政工作指标体系、共享信息资源、目录资源等。

3.基础支撑平台层在整个总体框架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处于应用层和信息资源层之间,是一个与网络和应用无关,实现司法行政业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与整合,支撑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开放性基础设施。该平台主要提供安全服务、目录服务、导航服务、数据获取服务和功能获取服务等。

4、业务应用层是在基础支撑平台层基础上构建的各种司法行政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三大类,即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行业应用系统,例如教育矫正、化解矛盾、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机关工作应用系统,包括财务管理、干部队伍管理、党员建设、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面向领导决策的综合性决策支持系统。

5.门户层是整个信息系统面向最终用户的统一入口,是各类用户获取所需司法服务的主要入口和交互界面,由北京市司法行政网站和内部办公网组成。北京市司法行政网站是企业和公众访问司法行政信息资源、获取相关司法行政服务的统一入口。内部办公网是各司法行政业务部门业务人员和领导访问各类应用系统的主要入口。

6.访问渠道是指用户访问内部办公网和司法行政网站的方式与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电话、互联网、信息亭、电视等渠道进行访问,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多渠道访问。

7.安全保障体系是为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保障体系,充分考虑平台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要求,采用入侵检测、数据安全审计、漏洞扫描、网络防病毒,CA认证、数据加密等技术,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等方法,贯穿于整个电子政务的各个层面。

8.维护与支持体系是为了确保北京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配套管理机制、应当遵循的标准规范等。其中管理机制是确保司法行政应用系统得以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行的保障机制,包括模型中各层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是确保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系统设计、建设和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的保障措施,在总体框架的各层都有相应的标准规范。

(二)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网络结构框架

北京市司法行政网络基础设施如图4-2,包括司法行政网、互联网和无线政务网。司法行政网又分为市司法局局域网、司法行政纵向业务网、市政务外网域、市政务内网、政法委专网几个逻辑网络。互联网是面向公众,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Internet网络。无线政务网是司法行政网、互联网的有效补充,为用户与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提供便携的渠道。

1.市司法局局域网主要承载市司法局机关的办公业务,包括信息服务、认证服务、文件服务等。

2.司法行政纵向业务专网为主要是为了满足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街道司法所三级司法行政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政务管理工作需要。

3.市政务外网承载与北京市其他委办局之间横向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交换业务,如行政审批和组织机构代码业务都需要通过政务外网的消息服务与发改委、监察局、质监局进行数据交换。

图4-2 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网络结构框架(略)

4.政法委专网是主要用于政法委系统内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监狱局、劳教局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交换的专用网络。

5.互联网是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信息资源平台,是政府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服务的重要途径,是政务网络的有益补充。

(三)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框架

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框架如图4-3,主要包括:

1.教育矫正。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帮教安置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以及监狱机关对在押罪犯的教育改造、劳教机关对在教人员的教育挽救。包括社区矫正业务、帮教安置业务、监狱综合信息、劳教综合信息。

2.化解矛盾。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宗旨而构建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包括司法所管理、人民调解业务。

3.法律服务。通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各项法律服务资源,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法律咨询、代书、刑事案件辩护、和民事案件代理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让广大市民获得快捷、周到、满意的法律服务。包括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

4.法制宣传。实现对法制宣传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宣传形式的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5.机关工作是横跨各业务的协同和综合,包括财物管理、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教育培训等。

图4-3 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系统框架(略)

6.辅助决策业务借助数据仓库、OLAP、模型技术,将大量用于事务处理的业务数据库数据进行清理、抽取和转换,并按决策主题的需要进行重新组织。实现包括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和律师等常规主题分析。监狱、劳教监管实现对监狱局、劳教局的管理人员、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及业务管理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将分析数据进行保存、处理和提炼,为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建立完善的信息传输纵向业务网络。

改造现有三级网络,将18个区县司法局和319个乡镇司法所、25个公证处和主要直属事业单位全部接入北京市政务外网,建成覆盖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的三级信息传输纵向业务网络,实现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25个公证处、各区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与北京市司法局之间高速宽带、安全稳定的网络连接。

2.建立司法行政地理信息系统。

直观、形象地在电子地图上反映出司法行政相关工作机构的地理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信息,为司法行政系统内的协作和联动创造条件,并为司法行政系统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其他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地理信息条件保障。

(二)加强信息化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数据标准

依据司法部和北京市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司法行政信息化规章制度,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和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宣传贯彻《首都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和《北京市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联合司法行政相关业务部门,梳理司法行政业务流程,研究制订司法行政业务数据标准、系统接口标准和相关数据格式,建立司法行政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打好基础,推动司法行政信息化高效快速发展。

(三)加快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1.依托北京市司法行政网搭建面向公众的对外服务平台。

不断加强“北京市司法行政网”建设,丰富网站内容,满足公众需求,拓展在线服务功能,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将其建设成为司法行政系统的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等功能,突出时效性,使之成为传递政策和政务活动信息的重要窗口,成为联系群众、为民办事的重要渠道。

2.依托北京市司法局内部办公网搭建面向司法行政人员的对内服务平台。

在北京市电子政务统一框架下,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更新、交换和共享机制。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为依托,将12项业务应用整合到内部办公网,构筑统一的面向司法行政人员的对内服务平台,实现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司法所的统一司法行政综合网上办公。

(四)加快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和机关工作信息系统建设

根据业务需求,完善律师业务、社区矫正管理、司法考试管理等已建信息系统。建设公证业务、司法鉴定业务、公益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管理、帮教安置管理、法律援助管理、法制宣传管理、监狱信息管理和劳教信息管理等一批信息系统,使司法行政业务100%实现信息化管理。

整合财务管理系统和干部管理系统,新建教育培训系统、党建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机关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1.规范完善数据库建设。

加强信息资源规划(IRP),规范数据管理。建设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信息资源管理机制。建设综合数据服务中心,实现局内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各项业务的协同处理。继续完善政策法规数据库和律师服务数据库,新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基础数据库、公证管理数据库、社区矫正数据库、帮教安置数据库、律师管理数据库、人民调解数据库、法律法规数据库、视频会议数据库、综合管理数据库等数据库,将上述基础数据库集中到局综合数据服务中心,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供各业务部门应用的专业数据库。

2.加强数据共享利用

根据信息开发和交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统一接口标准和数据库格式。

加快实现北京市司法局与各区县司法局、司法所和监狱、劳教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实现司法局与北京市不同政府机构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

(六)加快应急决策系统建设

1.建立视频会议系统

建立覆盖市司法局、18个区县司法局、北京市监狱局和北京市劳教局等21个点的视频会议系统,建成一个集图像、语音以及数据协作等多种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媒体通信平台。

2.完善领导决策支持服务系统

建立数据分析和挖掘系统,对司法局系统内各部门数据进行深层次分析和挖掘,为局内及北京市相关委办局提供决策分析服务。

(七)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建立并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建设要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开展风险评估,确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按照相应等级的要求开展安全防护。研究并建立司法行政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根据数据和系统敏感级划分不同安全域,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业务应用在加密域运行,司法行政信息服务系统、人民调解工作管理系统等在非加密域运行。加强业务系统的业务连续性建设并建立容灾备份机制。加快软件正版化的推进工作。加强在岗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技能。在全系统内加强信息安全宣传,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五、实施步骤

用五年的时间,分两个阶段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

北京市“十五”时期首都信息化发展规划

北京市平谷区十一五时期信息化发展规划

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化发展规划

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

卫生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

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

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

北京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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