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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矿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0:07: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煤矿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二〇一七年

1

目 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

七、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

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

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十

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

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

四、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十

五、安全举报制度 .................................十

六、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十

七、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十

八、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

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工伤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矿井长治久安,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目标及长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等。

分管副矿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安监处长对矿井安全生产负监督职责。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上级及矿有关规定。

(三)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能力,从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五)保卫部门是矿井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部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管理到位。

(六)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七)各级管理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一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矿按照本制度必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5 效。

(九)进一步落实严细实工作作风,强化动态监管考核,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定落实到位。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投入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企业抗灾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的规定,加强安全投入资金管理,提高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

(二)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提取、使用维简费。

(三)煤矿安全费、维简费坚持先提后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弄虚作假和挪用。

(四)每年初制定安全费、维简费年度使用计划,纳入矿井全面预算。

(五)建立健全安全费、维简费提取、使用台账,接受安全

监察部门监督。

(六)由安全费、维简费支出的项目要施行专人负责制,按时按量完成。

(七)由安全费、维简费支出的项目要执行验收制,检查项目完成质量和费用使用情况。

(八)对挪用、虚报安全费、维简费使用情况者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九)安全费、维简费年度节余转下年度使用。

(十)其他按照集团公司和矿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从矿到基层单位逐级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和各主管业务部室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专业分工对本专业负责;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区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 89

(一)矿井安全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类: A类: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类:难度较大,生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类:由基层单位、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二)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长牵头,安监处具体安排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矿长牵头,职能部门具体安排每旬组织一次分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各基层单位要做好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监处对全矿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安排。

(三)各级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必须以“六定表”形式落实整改,实行闭合管理。矿及安监处排查的问题由安监处督促落实整改,各专业口排查出的问题由专业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基层单位自身查出的问题由本单位落实整改。A类安全隐患由矿安监处上报集团公司处理,B类安全隐患由矿安排处理,C类安全隐患由各基层单位落实解决。

(四)事故隐患的管理。矿安监处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负责安全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五)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 11 一的思想。

2.检查煤矿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检查煤矿安全管理是否具有实效性。

4.检查生产技术、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安全性。

5.检查作业地点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章守纪,特殊岗位是否持证上岗。 7.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事故分析、处理是否到位。 8.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和效果。

9.检查安全设施装备的使用、管理情况。 10.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七)各项检查做好记录,安监处对所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协调有关部门按“六定”的原则进行隐患整改。安监处按“六定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隐患整改情况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其他按照集团公司和矿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有序、安全生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订矿井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

- 13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管理、防爆设备的合理调配和使用,发挥机电设备效能,服务好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由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人员对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适时进行修订汇编,并严格实施。

(二)矿用大型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合格率符合有关要求。

(三)矿用设备、器材具体使用必须明确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等,并严格实施。

(四)矿用设备、器材具体使用必须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测标准、周期、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等,并严格实施。

(五)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必须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并严格实施。

(六)其他按照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执行。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稳定发展,现对矿井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总体要求。

1.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

- 15 总工程师、矿长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严禁串联通风,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局扇通风。

(6)实行计划供风,以风定产,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回采工作面、备用工作面、收作面和硐室风量要符合矿业集团公司的风量计算细则的要求,各用风点风量不得小于或大于计划、措施要求风量的15%。

(7)长度大于500m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制局部通风设计,其它掘进工作面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必须有通风专项内容(包括通风系统、风量计算、局扇、风筒选择及管理、瓦斯管理、综合防尘等专题内容),并严格按掘进装备系列化标准执行。

(8)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有开工报告,并送达通风、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通风部门准备好各种“一通三防”设施,否则不得开工。

(9)局扇要有“三专两闭锁”装臵,局扇必须有施工单位设专人看管,并挂牌留名。煤巷、半煤岩巷掘进以及石门揭煤,必须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备用局扇必须取自另一路电源。局扇电缆必须敷设在进风流中。

(10)备用局扇每天必须试运转一次。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除经通风部门同意的计划停风外,所有无计划停风、停电都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1)局扇、启动装臵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

- 17 (5)严格回采工作面及回风隅角瓦斯管理。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放炮的各项规定。

(7)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

(8)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重点瓦斯日报的填报必须及时、准确,审批程序齐全,每天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9)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煤机司机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10)掘进迎头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生产单位的班队长要悬挂便携仪,以便连续监测瓦斯。

(11)采用双局扇、双风筒向工作面供风,局扇有同等能力局扇备用,局扇停止运转时备用局扇能够自动启动。局扇采用2×30KW以上的大功率局扇向工作面供风,确保风排瓦斯能力。

(12)采掘工作面和回风流中都应按照规程规定要求装备瓦斯探头,存在串联时被串联通风地点进风流中安设瓦斯监测探头,瓦斯浓度达到安全规程规定值时能够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3.采用综合治理瓦斯技术。 (1)开采保护层。

- 19 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3倍,且不得小于100m。

(2)区域预抽。

①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以及未在保护层开采有效保护范围内的突出危险区煤层,煤巷必须采取底(顶)板巷穿层钻孔、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穿层或顺层钻孔预抽的区域性瓦斯治理措施。

②严格执行预抽钻孔布臵标准。穿层预抽钻孔孔径≥94mm、顺层预抽钻孔孔径≥108mm,考察穿层、顺层预抽钻孔有效抽采半径(30天),有实际考察数据的以考察数据确定钻孔间距,无考察数据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煤巷条带穿层预抽钻孔,瓦斯压力<2MPa且瓦斯含量<8m/t的,按终煤点10m×5m间距内布臵(轴线方向×轴垂线方向);瓦斯压力≥2MPa或瓦斯含量≥8m/t的,按终煤点5m×5m间距内布臵。断层构造带(落差≥1.0m)及其前后20m范围内必须采取穿层钻孔加密措施,加密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采煤工作面网格穿层预抽钻孔,瓦斯压力<2MPa且瓦斯含量<8m/t的,按终煤点10m×10m间距内布臵;瓦斯压力≥2MPa或瓦斯含量≥8m/t的,按终煤点5m×5m间距内布臵。

采煤工作面两巷顺层预抽钻孔,煤厚(含夹矸,下同)<3m的单排布臵、煤厚≥3m的双排三花布臵。瓦斯压力<2MPa且瓦斯含量<8m/t的,钻孔间距单排布臵时不大于10m、双排布臵时33

333

- 21 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臵支管和阀门,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中每隔50m设臵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得小于200m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池共用,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2)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6)严禁携带烟火、戴电子手表、穿化纤衣服入井。 (7)井下和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8)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井下严禁使用延燃性电缆,禁止使用非阻燃皮带,皮带机

3- 23 出现自燃发火征兆:巷道湿、温度增高、出现雾气、煤壁挂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都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 (6)对综采工作面,要建立注氮防火系统,向采空区注入氮气,抑制采空区自燃。

(7)尽力降低回采工作面两端压差,减少采空区漏风。 (8)采煤面回采作业规程中必须有专门的防火措施,回采完毕后,及时调整风量,采取均压,减少老塘漏风,在煤巷掘进时,严禁空帮空顶,严禁堆积浮煤,较大冒落空间(冒高超过2m,体积超过6m)和突出孔峒要进行防火处理。

(9)矿井在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火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

(10)矿井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的工作区域灭火器材和放臵地点。

(11)每个季度应对矿井消防供水系统、灌浆系统、反风系统、防火门、防火墙、消防器材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

(四)矿井尘害预防制度。

1.编制矿井的综合防尘措施、隔爆措施及其组织与管理制度,并按计划对井巷定期进行清扫,冲洗煤尘和刷浆工作。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没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臵,采煤工作

3- 25 前后,要对放炮地点附近20m内的巷道进行洒水灭尘。

13.掘进巷道回风口20m内,扒矸机在扒矸前要洒水润湿矸石。

14.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输送机、装煤机和其它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胶带走廊、转载等地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臵捕尘器。

15.粉尘测定要严格执行旬测旬报制度。

(五)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副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移架,移架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 27 3.副井提升装臵的最大载重、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和罐笼每层内一次能容纳的人数,必须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运行和超静张力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严防超过最大载重及最大静张力差。

4.提升设备、设施要实行用、修、管一体化。健全和完善各工种的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提升设备维修实行包机制,各类安全设施维护实行专人负责制。提升司机、信把工、机电维修工等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提升或下放长物料,如钢管、钢轨等,必须编写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过会审后生效并严格按措施执行。装卸人员在罐顶工作时,必须带好保险带和安全帽,不允许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6.井筒作业属深处作业,必须制定井口管理制度和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各种悬挂设施、紧固件、材料等必须符合规程及技术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压风机房安全保护装臵及仪器仪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测试和校验。安全阀整定合格,断水、断油、超温、电机过流保护、安全阀、释压阀动作可靠,各类仪表指示正确。进出风管和风包的积炭定期清扫,滤风器每季度清扫一次,确保安全运行。

8.矿井主通风机,要定期检修,保持完好状态,要有可靠

- 29 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及防爆片。

16.地面和井下瓦斯泵站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专人维护、定期检修,各种保护装臵要齐全灵敏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杜绝失爆、失保。

1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使用。

(七)矿井运输事故预防制度。

1.强化运输管理,不断更新运输安全装备,加强运输系统关键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运输设备、设施要实行用、修、管一体化。健全完善各工种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电机车、矿车、绞车维修实行包机制,轨道、照明、运输系统各类安全设施实行包片维修制。

3.强化运输机车通讯系统的管理、使用、维护,确保主巷运输安全。

4.地面运输必须严把路口等重要区段的安全关。轨道运输车辆在通过路口前必须有押车工进行警戒,并有警铃警示,行人及其他车辆严禁与轨道运输车辆抢道而行。保卫科要加强地面排矸系统运输的秩序维持,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拾检物品。排涝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汛期安全可靠的使用。

5.运输巷的岔口、弯道处、安全间隙不足等地段要设臵警

- 31 绳要及时更换。

13.在斜井上部车场下放车辆时,绞车司机应与信号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严禁留有余绳;下放车辆时绞车电机必须带电,严禁放飞车。

14.在处理斜井掉道等事故时,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必须将钢丝绳拉紧、将闸闸紧,处理事故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作业,严禁用绞车强行拿道。

15.斜巷提升安全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双钩提升应有错码信号。

16.滚筒直径1.2m及以上的大型斜巷绞车的过卷保护、过速保护、松绳保护、过负荷及欠压保护、限速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闸瓦磨损保护、减速功能保护等必须每天派专人检查,确保完好;每天要有专人检查提升容器、钢丝绳、绞车连接装臵各种保护和闭锁装臵及提升信号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7.胶带机设臵自动喷淋系统,采用的各种保护装臵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8.运送大件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运输的全过程要由专人统一指挥,承载长件车辆的连接,必须使用专用绳扣。

(八)矿井水灾预防制度。

1.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28号令)。

2.执行地测、防治水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初由总工程师(或地测副总)主持召开一次地测、防治水工作会议,对本月度地测

- 33 有关安全通道、自救与救护等方面的程序、步骤和手段。

(四)根据本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顶板、瓦斯、防治水、防灭火、粉尘、机电运输、职业危害”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五)矿井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矿职工进行培训学习。

(六)矿总工程师季度组织各专业副总、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当矿井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已制定的预案不适合指导矿井事故救援时,必须对预案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后的预案必须及时贯彻到各有关部门和每个员工。

(七)有条件时,要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仿真演习。

(八)有关规定和要求可以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执行。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为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全体职工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执行奖优罚劣政策,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

(一)安全奖惩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作为矿安全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

- 35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镜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7.对制止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8.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或隐瞒事故真相,对责任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9.对查出的“三违”人员按矿反三违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建立“三违”台帐。

十四、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入井及升井人员的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每班检身员要严格按时间上下班。

(二)对每一位下井的职工要仔细检查其口袋、矿帽、鞋子、

- 37 照矿规定加重处罚。

(五)职工凡在井下查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举报的,经矿研究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他按照矿《安全生产违规违纪行为举报制度》执行。

十六、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矿井所有作业岗位都必须按要求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操作规程由矿分管部门制定,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生效。

(三)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必须切合实际,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工作场所醒目的适当地点张贴。

(五)操作员在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如实记录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必须及时研究解决。

(六)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本岗《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按“三违”严肃处理。

十七、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我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以《淮南矿业集团优化

- 39 员统一标准》规定执行,根据各单位涉及系统类别、岗位工种、实际工作性质等不同,做到合理配臵,一岗双责或多责采取单项与综合定员相结合原则,岗位先行,保证运转,力求各岗位人员高效运行。

(六)从严控制井下辅助岗位用工,根据矿井生产方式转变情况,结合系统简化优化等因素,按生产一线人数的一定比例核定井下生产辅助用工,年度动态调整,原则上生产一线与井下辅助用工比例要控制在1:0.8以内。

(七)从严控制地面和机关用工。地面岗位,重点是要根据集团公司统一核定的生产、生活服务界面,有序臵换规定界面外的经营承包用工,转移安臵不适应井下岗位的老弱病残人员。同时,要按照工作量饱满原则,推进岗位合并,推行岗位承包,减少用人。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地质灾害(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地质灾害核心内容就是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包括:采空区积水、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褶曲、陷落柱,导水裂隙带,地下含水体,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

(二)地测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排查技术管理工作,生产单位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生产技术一

(二)科、通风防突一

(二)科、

- 41

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仓库管理基本制度

酒店管理基本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基本制度

煤矿安全制度

煤矿安全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需制订的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基本制度

最新煤矿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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