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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部监理工作制度(线路部分)6月版

发布时间:2020-03-03 09:09: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使用要求:

1、如为新建项目,则须删除各具体监理制度中相关的改扩建相关内容。

2、如项目没有分包,须删除目录中第19条及相关内容。

3、本规定是根据2013年6月之前的有效文件编制;2013.6之后的文件要求不适用于本制度。

4、监理项目部需在监理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修正更新。

5、本制度属于弘力公司内控资料,禁止外传。

6、本制度由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

HongLiJianLi

输电线路(新建/技改)工程

监理项目部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项目部

年 月

淮安弘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目 录

1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2 监理项目部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制度 4 单位工程动工条件审查制度 5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6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7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管理制度 8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9 工地例会及纪要签发制度 10 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1安全监理工作责任 12 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13 安全工地例会制度

14 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制度

15 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16 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7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8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 19 安全奖罚制度

20 安全巡检及旁站监理制度

21 施工安全文件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22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制度

23 施工项目部选择的试验室资质认可制度

24 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监理工作制度 25 见证取样监理工作制度 26平行检验监理工作制度 27 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工作制度 28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29 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制度 30 投资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31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制度 32施工图会检监理工作制度 33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2 淮安弘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1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1、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组织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合同》,业主项目部的《建设管理大纲》、《项目创优规划》、《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设计图纸、国网公司、省和市公司发布的标准规定等、以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编制监理项目策划文件。

2、工程开工前,根据业主项目部的《建设管理大纲》、《项目创优规划》、《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设计图纸、国网公司、省和市公司发布的标准规定等、以及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总监理师组织监理人员编制《监理规划》,按照公司监理规划编制与内部审批规定,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技术部进行联合会审,会签合格意见后由项目管理部副主任和安全技术部技术专职在审批页上共同签字,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填报《监理文件报审表》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3、工程开工前,项目总监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师,根据业主项目部的《项目进度实施计划》,编制《工程进度一级网络计划》,经总监批准后,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并抄送施工项目部。

4、工程开工前,根据业主项目部的《项目创优规划》、经业主批准的《工程创优施工实施细则》等文件,总监理师组织专业监理师编制《工程监理创优实施细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副主任审核签字,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填报《监理文件报审表》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5、工程开工前,根据《监理规划》、业主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和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等文件并结合项目特点,安全监理师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经总监理师批准后,填报《监理文件报审表》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并抄送施工项目部。

6、工程开工前,根据《国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经批准实施的《施工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辨识与监理工作有关的安全危险源,编制针对性的预控措施。由安全监理师组织编制《监理项目部现场专项应急处置方案》等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策划方案,经总监理师批准后填制《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报业主项目部备案。

7、根据经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输电线路专业监理师分专业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旁站监理方案》、《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等质量监理策划方案,总监理师批准后填制《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报业主项目部备案。并将《旁站监理方案》抄送施工项目部。

8、开工前,根据《国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和《国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总监理师组织安全监理师、专业监理师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经总监理师批准后,填报《监理工作联系单》报业主项目部备案。

9、监理项目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初申请表》并核查竣工资料后,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编制《工程竣工监理初检方案》,经总监批准后填制《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报业主备案后实施。

10、工程竣工质检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师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及时按公司《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制与内部审核工作规定》的要求报公司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联合安全技术部共同会审后,项目管理部副主任和安全技术部技术专职共同签字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和盖公司公章。公司批准后,项目总监应在竣工启动前填报《监理文件报审表》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2 监理项目部人员培训、交底管理制度

1、根据《国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国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和《国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监理项目部人员培训工作实行公司一级培训和监理项目部二级培训的运行机制。

2、公司项目管理部应针对电力建设特点,对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监理项目部应根据交底制度的要求,根据工程项目不同阶段和特点,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对从事四新项目的监理人员,还须经相关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3、公司培训、交底

3.1 工程开工前,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对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监理规划》的交底,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要求。

3.2 项目管理部应对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监理企业和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专业知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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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实务知识;监理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上级及公司管理制度;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培训应不少于6个学时。

4、监理项目部培训、交底

每季度的培训教育应不少于9学时。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师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交底。培训主要内容为:

4.1 总监理师应根据业主项目部批准和备案的监理策划文件,对监理项目部各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内部交底培训。

4.2 监理合同、国家现行的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国网公司、省、市供电公司、弘力公司发布的文件的培训学习。 4.3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培训学习。 4.4 安全、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培训学习。

4.5 对四新工艺、标准工艺应用的培训学习交底。 4.6 对特殊施工工法监理控制方案的培训交底。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师应及时组织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新版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国家电网公司、省、市供电公司最新发布文件的日常宣贯培训学习。

6、所有的培训教育学习、交底均应留有记录和影像资料。

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制度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实行闭环管理。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是一种具有严谨性、严肃性、权威性、强制性约束力的书面过程控制文件,不应滥发和不发。

3、根据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由总/专业监理师签发,专业监理师签发前应经总监理师同意。

4、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总监理师应明确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签收人为施工方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主方的项目经理。

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事由类别为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内容。事由类别应单独填写。

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按《国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格式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签发应符合以下要求:

6.1 填写应规范:有明确性、目的性、条理性,语气适当,语言简练,内容真实、无偏差,具有可靠的数据,部位表述具体;

6.2 提出的内容应有正确的依据;

6.3 签发、签收应注明时效性,应具体到几时几分;

6.4 应含整改要求、复查时间和要求施工项目部采取预防措施,是否要求书面回复及期限。 6.5 应及时抄送业主项目部。

6.6 在通知单底部增加:如对本监理通知单内容有异议,请在24小时内向监理提出书面报告。 6.7 必要时应附照片。

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按规定进行发文登记,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签发和复查验收情况。

8、总监理师应安排责任人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应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监理通知单的规定完成整改并自查合格。

9、监理项目部收到施工项目部填报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后,应及时组织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人员进行整改复查验收。复查合格后签署监理验收合格意见,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回复单签名人应前后一致。

10、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内容涉及到具体质量专业的,由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涉及到安全专业的,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签署;涉及到进度、造价、信息、合同等综合专业的,由总监理师签署;涉及到分部、单位、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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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不分专业、统一连续编号。

1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应不少于4份,监理项目部应至少存档2份。

13、签署监理通知单、回复单,均应按规定及时采集和整理整改前、后的影像资料。

4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制度

1、标段/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提交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

2、每个标段/分部工程应分别填报开工报审表。

3、监理项目部收到开工报审表后,总监理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开工报审的资料和现场准备情况进行审查。

4、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标段/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应有详尽的附件支撑。支撑性文件应真实有效,符合《国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工作手册》的要求和标段/分部工程的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

5、监理审查要点

5.1 该标段/分部工程准备是否充分。

5.2 相关的报审是否已全部完成。 5.3 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6、总监理师审查合格签署同意开工意见,并及时报业主项目部备案。

7、不具备开工条件或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对擅自开工的项目,监理项目部应会同业主项目部按国网公司、省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标段/分部工程开工,监理人员应按规定采集和整理影像资料。

5、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监理项目部进行工程监理的档案管理工作。自工程监理项目部进场开始,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建设管理单位结束。 1.2 编制依据: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

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工程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和规定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国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1.3 基本要求:

档案资料传输必须通过总监理师或有相应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师许可后传递,一律采用书面方式并经过有效签章后,依管理程序运行和归档。

对有保密要求的档案资料,应按照保密法及业主单位的有关规定传递、存储、调用及销毁。

档案资料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建立资料管理数据库。

2、施工方和监理方采用的报审用表必须采用和按照《国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工作手册》中的相关表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必须按照DL/T 5168-2002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GB 50233-2005 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网省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影像应按监理项目部编制的影像采集与整理监理采集与整理方案(监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3.1 创流动红旗工程应按照苏电建(2010)568号《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数码照片采集的要求》和苏电建〔2012〕64号《关于规范应用数码照片拍摄标示牌、资料签印标准模板的通知》进行采集,按照基建质量(2010)322号《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文件要求进行数码照片整理。

3.2 创优质工程应按基建安全(2007)25号文《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苏电建(2010)568号文《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数码照片采集的要求》、苏电建〔2012〕64号《关于规范应用数码照片拍摄标示牌、资料签印标准模板的通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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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数码照片的采集,按照基建质量(2010)322号《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文件要求进行数码照片整理。

3.3 采集、整理的影像资料,应在不少于两台电脑里保存,以防遗失损坏。

4、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资料应与工程实体同步形成,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规范,字迹清楚、签字签章齐全,具有可追溯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事后补做,不得擅自涂改原始记录,应符合归档要求。

5、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应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分纸质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的格式内容应与相应电子版格式内容相同。按公司规定及时整理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按单位/标段工程立档。

6、工程监理资料均应为原件,按公司档案管理档案盒分类放置在监理项目部办公室。

7、监理资料收集的主要内容, 不限于以下内容: 7.1 施工类资料(均含调整的报审)

7.1.1、施工合同文件、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7.1.

2、管理人员资质、特殊作业人员报审,(含调整);

7.1.3、工程用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测量仪器设备、施工机械、大中型机械、试验室资质等的报审;

7.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实施细则(方案)等报审;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报审等。

7.1.5、工程开工/复工报审;工程进度计划报审(含调整、变更工期)

7.1.6、测量报审、工程变更、隐蔽验收记录、试验记录、开箱记录、分部验收申请表及记录、单位工程验收申请表及记录。

7.1.7、中间验收申请表及其附件;竣工初检申请表及其附件;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7.1.8、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报审,试验报告报审。 7.1.9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等。 7.2业主类资料

7.2.1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检会议纪要、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以及相应的会议签到录原件。 7.2.2 勘探报告、设计图纸; 7.2.3 工程变更

7.2.4 业主签发、转发的工程往来函件等

7.3 监理类资料(均含调整的报审) 7.3.1 监理合同及安全监理协议

7.3.2 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监理文件报审表

7.3.3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方案)等监理策划文件

7.3.4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工程暂停令 7.3.5 进度计划报审及调整进度计划报审 7.3.6 会议纪要、质量/安全活动记录

7.3.7 发文登记录、接收文件登记录及其附件 7.3.8 项目监理大事记

7.3.9 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人员岗前培训统计表

7.3.10 安全巡视记录表、安全旁站记录表、安全签证记录表、安全旁站监理工作计划表、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表;质量旁站监理工作计划表、质量旁站记录表,质量监理巡视周报表,平行检验记录表及其统计表、见证取样统计表。

7.3.11 初检方案、中间验收申请表、初检报告、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含阶段性评估报告)、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工程验评记录统计表、启动汇报材料。

7.3.12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汇总表、工程付款申请汇总表。 7.3.13 监理项目部技术标准目录清单、监理项目部监理制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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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4 技术标准问题及标准间差异汇总表、施工图预检记录表、设计变更及其执行报验单,工程变更单汇总表。

7.3.15 各类检查汇报材料、质检报告及回复闭环材料。

7.3.16 工程影像、工程监理规划内部审批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部审批表等 8 现场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

现场监理资料管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现场监理资料应按施工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文件夹分类合理,编制工程文件夹总目录,每册文件夹编分目录。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整洁,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做,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9 监理资料整理归档要求

9.1 工程监理档案资料随工程实体进度同步形成。

9.2 凡已办理完毕的来文及监理发文,均由监理项目部信息资料员回收、分类、编号进行日常规定。

9.3 监理档案资料由总监组织主持,定期对档案资料按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立卷造册、建档后归档。

9.4 工程档案资料的借阅、借用,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规定由监理项目部制定,经总监理师批准后实施。

9.5 工程竣工后,由总监理师负责,按公司规定进行档案资料整理立卷造册,交公司管理部门审核并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应根据工程的质量、进度和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特点,总监理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师审核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署监理意见后报业主审批或备案。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必须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

2、按照《国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重点部位、技术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季节性施工要求,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项目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后报总监签署监理意见。 2.1 采用四新以及技术复杂、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邀请业主、设计等单位的专家参加审查。

2.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消防专业的内容,应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总监理师应及时督促施工项目部调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按原程序报审。总监理师应及时组织审核签署监理意见。

5、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要点:

(1)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内容完整性,编审批签字及日期、公章齐全,符合国网公司规定和业主项目部要求。

(2)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是否能够保证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均衡性;

(3)总体施工方案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能否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是否得当;

(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是否与施工总进度计划相适应,是否考虑了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协调;

(5)资源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等方面

6、一般方案、特殊方案的审查要点

(1)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编制质量好坏,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特点和要求;编审批签字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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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是否齐全,符合国网公司规定要求。

(2)该施工方案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得当,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3)安全危险点分析或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准确、全面,应对措施是否有效;

(4)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针对性是否强,是否落实了工程创优措施。

7、监理审查意见的签批

监理审查意见必须明确,同意或不同意的结论应和签署的意见一致。不同意的一定要写明原因,要求重新报审的一定要明确时间。

第一种情况:施工项目部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符合要求,且其施工方案不会引起合同外费用的增加。

建议监理审批结论意见:“经审核,你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满足施工要求,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指导施工。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将作为监理实施过程控制的依据之一。”

第二种情况:施工项目部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其施工方案会引起合同外费用的增加,但究其原因,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如承包单位投标时施工组织、技术措施欠考虑,测算有误,为满足施工和质量保证的要求,增加或改进现场施工条件,由此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

建议监理审批结论意见:“经审核,你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满足施工要求,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指导施工。但按此、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施工增加的费用不予认可。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将作为监理实施过程控制的依据之一。”

第三种情况:施工项目部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其施工方案会引起合同外费用的增加,但究其原因,增加的费用不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如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说明的现场施工条件不能满足施工和质量保证的要求(不包括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预见的情形),承包单位作了改进由此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

建议监理审批结论意见:“经审核,你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满足施工要求,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指导施工。你方需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确定增加的费用。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将作为监理实施过程控制的依据之一。”

第四种情况:施工项目部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 建议监理审批结论意见:“经审核,你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不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指导施工。请你方对照监理审查意见补充、修改(书面意见另附),于××年×月×日前重新申报。”

7、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管理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理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开工报审的资料和现场准备情况进行审查。总监理师审查合格签署监理意见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业主批准后方可开工。

2、开工报审监理审查要点

4.1 工程各项开工准备是否充分。 4.2 相关的报审是否已全部完成。 4.3 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5、不具备开工条件或未经业主批准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对擅自开工的项目,监理项目部应会同业主项目部按国网公司、省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总监理师应根据现场出现的事故或隐患及影响范围、程度及时书面签发工程暂停令,由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签收,并及时抄报业主项目部。

①质量方面

6.1 发现重大施工质量隐患,或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2 无施工方案及交底、无质量保证措施施工。

6.3 作业人员未经技术交底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6.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未按作业指导书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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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施工人员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6.6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6.7 未经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6.8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擅自隐蔽。

6.9 其它严重不符合施工规范的施工行为。 ②安全方面

6.10 无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或安全措施不落实。

6.11 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6.1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危及施工安全。 6.13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 6.14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7、总监理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经业主项目部同意后方可签发。但施工现场出现情况严重及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事故,总监理师应及时、先行签发暂停令,并及时向业主汇报。

8、施工项目部对工程暂停令中的内容整改并自查合格,并编制自查报告,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项目部验收。监理项目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复查:

8.1 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8.2 停工因素是否全部消除; 8.3 是否具备复工条件。

9、监理项目部复查合格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签署复工意见并报业主项目部审批。业主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复工。

施工项目部拒绝停工或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监理项目部应会同业主项目部按国网公司、省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监理人员应按规定采集和整理影像资料。

11、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监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的原始记录资料。

12、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的过程资料应符合档案规定,在竣工时一并归档。

8、进度控制监理制度

1 监理项目部根据业主的里程碑进度计划,编制工程建设进度一级网络计划,确定关键路径,制定实现关键路径的保证措施,动态控制各关键工序完成的时间,确保关键路径上的工序按时完成,并应及时报业主项目部批准。

2 施工开始前,及时协助业主项目部安排施工图交付进度,及时协助并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现场设计工代到位,使设计工作满足工期要求。

3 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照业主项目部确定的里程碑工期计划,根据现场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横道图总进度计划,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批。督促施工项目部根据总进度计划和现场实际情况,按时编制月进度计划,并报监理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4 监理项目部对工程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发现进度偏差应及时进行原因分析,督促施工项目部进行进度纠偏。

4.1 对应进度偏差较大,可以调整但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情况,施工项目部可申请调整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报审表》,经监理项目部批准后实施,以便实际进度与调整后的计划进度同步。

4.2 工程延期的处理,因某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时,施工项目部可申请变更工期,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监理项目部应从工程延期的原因、影像范围、施工采取的有效措施、延期证明文件、延期导致的工期和费用计算等方面进行审查。监理项目部审查签认后应及时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5 适时组织阶段性质量验评和见证点、停工待检点和旁站点的见证检查及旁站工作,保证下道工序顺利实施。

6 加强施工项目部各项资源的使用监督,对施工组织不力、进度失控的施工项目部,督促其调整资源配置和改进施工组织;进度严重拖延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项目部进行进度计划的调整和采取必要的措施,直至建议业主更换施工单位。

7 协助业主做好设备材料供应计划,使加工、订货、到货进度满足工期要求。同时督促施工项目部做好其自行加工、订货物资的供应工作。

8 适时组织工程验收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验收遗留问题。协调各方关系,合理安排调试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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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9 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议,重点核查工程实际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进度的要求,对于影响工期的诸因素如设计、施工等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10 在监理周报、监理月报中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9、工程会议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总监应协助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应参加由业主项目部组织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业主项目部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和监理项目部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创优细则、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行等主要监理策划文件的主要内容;

7、商讨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时间;

8、其他重要事项。

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项目部起草,业主项目部签发,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确认后执行。

四、在工程开工之后至竣工预验收完成之前的整个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会议,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各方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与讨论问题相关的各方有关人员均应参加。

五、工地例会周期原则上为一个星期,最迟不得少于每月1次;如有延期的特殊情况,应会议延期的书面说明。开会前,监理项目部应提前1天将开会的时间、地点、会议主要议题、与会单位通知各方有关人员。并要求与会单位人员做好会议准备材料。

六、工地例会会议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预防措施要求;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检查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有关矛盾、问题及困难;

7、指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计划安排及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期限;

8、其它有关事宜。

七、工地例会议事程序:

1、业主项目部汇报上次工地例会以来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需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协调的问题;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上次工地例会以来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就相关工作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提出要求、建议;

3、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工艺标准及工程变更事项进行说明,对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要求;

4、其他与会单位人员发言,就工程相关事项进行说明、提出意见或表态。

5、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包括:质量控制方面、进度方面、安全生产方面、文明施工方面以及对各单位的协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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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6、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对上一阶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状况发表意见,就进度安排、工程变更、设备供应、政策处理等方面需要协调的问题表态,对各单位的工作提出要求;

7、总监理工程师就本次例会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要求和有关意见进行总结发言,指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计划安排及要求,逐项明确会议决定意见、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

八、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九、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项目各主要参建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出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的动议。动议内容包括:主要议题,与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地点。

经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的书面通知,与会各方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专题工地会议纪要的形成过程与工地例会相同。

十、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的形成、签发

1、工地会议与会人员应作好会议记录,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各专业监理员、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负责起草、修改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会签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发送各参建单位执行。

十一、工地会议纪要的签发应按规定进行发文登记,建立台账。

十二、工地会议应按相关规定采集和整理影像资料。

10、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项目总监理师为项目监理文件资料归档、立卷的总负责人。

2、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资料须与工程实体同步形成,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规范,应符合归档要求。

3、监理资料应分类按时间顺序整理,建立台账,分类立卷成册。

4、监理档案资料应真实可信,具有可追溯性,字迹清楚、签字签章齐全。不得伪造,不得事后补做,不得擅自涂改原始记录。不得遗失、损坏。

5、监理资料的内容应不少于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内容规定,工程现场产生的所有监理记录均应整理立卷归档。

6、监理项目部的资料由总监理师指定专人或信息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现场各专业监理师负责各自基建管控信息数据处理和录入。

7、人员变动,应按公司规定办理监理资料移交手续。

8、项目监理资料应一式两份,应正反面打印,按公司规定扫描排版立卷和移交。

9、监理资料整理移交要求

9.1、监理项目部在工程投运后15天内,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将监理资料整理完成,审核合格后交项目管理部。监理资料应编有清单,注明份数、原件或复印件。

9.2、项目管理部在接到监理项目部的竣工资料后,应在4天内组织有关人员审核、整改完毕并提交安全技术部。如审核发现不完善,应及时返还给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应在5天内整改完成并报项目管理部审核,复审应在2天内完成。

9.3、项目管理部审核合格后,交由综合事务部审核,综合事务部应在5天内完成审核、组卷、归档,并移交给建设管理单位。

9.4、资料归档后,需借阅、调用,应经公司经理或分管副经理批准,办理有关借用手续,一般不借出。

11、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度

1、监理项目部安全职责

1.1 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安全监理职责。 1.2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3 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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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 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

1.4 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5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6 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7 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

1.8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

1.9 审查施工分包队伍的安全资质文件,对施工分包进行全过程监督。

1.10 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监督其持证上岗。 1.11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12 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进场审查。

1.13 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计划,检查费用使用落实情况。 1.14 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1.15 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1.16 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 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的,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1.17 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掌握现场安全动态,收集安全管理信息,并在安全会议上点评施工现场安全现状以 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责任方落 实。

1.18 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1.19 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2.1 负责监理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是监理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2.2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审批监理项目部专项应急处置方案等,签发监理项目部相关指令文件或文函。

2.3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确认安全监理师填制的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 2.4 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签发审查意见。

2.5 组织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证件有效性的审验,凡不符合要求的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报告,情况严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6 组织审查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性能证明文件,加强使用过程中的监督。

2.7 组织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组织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2.8 组织或参加安全专题例会,协调解决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和措施。 2.9 参加或配合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3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3.1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日常工作。

3.2 负责安全监理策划工作,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内容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3.3 审查施工企业、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在过程中检查其 持证上岗情况。

3.4 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本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学习,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等安全培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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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3.5 参加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查。 3.6 审查施工项目部风险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的 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督促做好危险作业预控工作。

3.7 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3.8 组织或参与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参与重大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做好各类检查记录和监理日志。对不合格项或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闭环;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9 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

3.10 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台账以及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11 参加或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12 负责重要设施、重大工序转接等的监理检查签证,并负责填制《安全检查签证记录表》。 3.13 对施工报审的有关安全的策划方案进想审查,并填制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 4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4.1 在安全监理师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4.2 协助安全监理师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4.3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通知整改。

4.4 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要求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安全监理师批复,并由总监理师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恢复施工。

4.5 参加安全会议和施工协调会,协助安全监理师做好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4.6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检验。

4.7 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措施。开工前,协助安全监理师检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

4.8 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以包代管。

4.9 协助安全监理师开展每周的安全活动 ,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4.10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 监理员的安全职责

5.1在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监督者。 5.2监理员应了解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单位的各级安全责任制,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及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

5.3检查施工工器具、设备的检验合格证,对无合格证和超检验周期的不准用于施工。

5.4以相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范为依据,监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制止违章行为,特别要杜绝习惯性违章。

5.5在现场安全控制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施工人员的操作情况、机械设备的状态,工器具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5.6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可先指令暂停施工并及时汇报安全监理师。 5.7参与重大、危险性作业的旁站监理工作。

5.8认真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和《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12、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

1.1 总监理师应对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向监理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留置必要的影像资料。

1.2 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和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经业主项目部批准后,总监理师和安全监理师应对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开工前的注意事项及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和监理规划、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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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实施监理方案的安全部分,以及安全监理制度的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留置必要的影像资料。

2、工程实施监理过程中

2.1 总监理师和安全监理师在工程建设各阶段,根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控制重点、危险点书面交底,提示监理人员注重各专业安全监督重点,并形成交底记录,留置必要的影像资料。

2.2 参加施工项目部重大方案审查及交底会,并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施工交底记录单上签名,同时在监理日记中明确交底内容。

2.3 总监理师和安全监理师在基础施工、组塔及架线阶段,针对现场安全工作重点,控制要点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留置必要的影像资料。

3、相关的安全文明新文件学习交底

在过程实施监理过程中,现场监理项目部收到业主项目部或上级单位发布/转发的安全文明类文件,总监理师应及时对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和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宣贯、学习、交底,督促执行落实,并形成学习交底记录,留置必要的影像资料。

13、 监理安全例会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一次。会议流程为: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控制工作;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2、参加人员应包括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施工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质检员等。必要时,后勤组长和施工班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3、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3.1对上次例会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各方解决落实情况和例会会议纪要执行情况检查,根据施工进度提示下阶段的安全监控重点,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2 监理项目部组织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上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通报阶段性安全工作情况。

3.3 施工项目部汇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包括安全的总体评价、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整改落实处理情况,针对本月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上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措施,以及对下月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安排。

3.4 现场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消缺意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处理的闭环文明作为会议附件。

4、安全工作例会可邀请相关上级领导参加。

5、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和必要的影像资料,并立卷存档。会议纪要经各项目部负责人会签后由监理项目部整理签发。

14、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制度

1、安全监理检查

安全监理检查包括上级单位、监理公司和监理项目部日常检查。

1.1 针对上级单位、监理公司对施工现场日常、专项安全检查或各种活动检查,监理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汇报监理公司本部,迎接或配合上级单位对现场的安全检查。

1.2 监理公司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安全巡查以及对监理项目部自身的安全检查。

1.3 监理项目部日常安全检查,月度例行安全检查意见开展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项目部进行闭环整改。 1.4 主要检查内容

1.4.1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是否称职。

1.4.2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1.4.3 施工机械、安全用具是否定期维护,是否检测合格,是否在有效期内。 1.4.4 临近带电体附近作业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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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分包管理安全施工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1.4.6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等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1.4.7 施工场地布置划分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安全签证

安全监理师应根据经业主项目部批准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要求对工程重大工序转接、重要设施和重要施工工序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并应采集整理影像资料。 2.1 安全签证的范围

2.1.1 重大工序转接。

工程开工,杆塔组立前,架线开始前、整套启动等。 2.1.2 重要设施。

大中型起重机械,牵张设备,重要跨越架,施工用电、水等力能设施,交通运输道路和危险品库房等。

2.2 安全签证要求

2.2.1 对施工/安装单位自检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2.2 对专业资质单位验收过程及验收手续进行检查。

2.2.3 如实填写安全签证检查记录表,经施工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2.2.4 检查不合格的,应签发监理指令,整改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安全签证。

15、

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策划文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2、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项目部根据设计图纸和《国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达到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策划文件。

3、监理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安全策划文件进行审查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4、监理项目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4.1 审查安全策划文件的完整性,安全策划文件应有时间、编审批签字及签章齐全有效,并应有审批意见。

4.2 审查安全策划文件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的安全策划文件中的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及防范措施是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和防治环境污染及职业健康安全、是否符合施工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安规规定。

4.3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策划文件,监理项目部应重点审查是否有安全验证结果,安全验证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4.4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策划文件,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监理项目部应审查专家论证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5、施工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策划文件未报经监理审查/备案,监理项目部有权拒绝施工项目部进行相关工作的施工。必要时可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工程暂停令。

16、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机械、安全用具进行平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施工机械、安全用具进场前,应督促施工项目部将拟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向监理项目部报审。

1 大中型机械

监理项目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验:

1.1 拟进场的机械设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 1.2是否适用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1.3拟进场的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安全准用证是否合格,是否在工程建设期内。 2 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用具

监理项目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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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拟进场的主要机械、安全用具达到数量、规格、型号能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2.2 机械设备检定报告是否合格,是否在工程建设期内。 2.3 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是否合格,是指在工程建设期内。 2.4 检定、检验报告是否具备归档条件。

2.5 主要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外观及防护是否良好,运行是否正常。

17、施工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从事管理岗位的技能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注册,且具有江苏省电力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如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等。

2、特殊作业人员是指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焊工、电工、架子工、压接工等。

3、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将主要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4、经监理项目部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项目部有权要求撤换。审查内容是:

4.1人证是否合一;

4.2证书复印件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存档要求;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4.3满足工程建设期的要求,监理项目部应根据证书有效期及时提醒施工项目部按时年审换证并报审。

4.4特殊作业人员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5、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变动时,施工项目部应及时按原程序报审,监理项目部应及时审批。

6、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监理人员应巡视检查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是否称职。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要求施工项目部更换(更换项目经理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7、严禁无证上岗。

18、工程分包审查制度

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制度。

2、分包内容与形式

2.1 分包内容

线路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

电缆线路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电缆安装(含敷设、连接)

除以上规定的主体工程外,如施工合同无约定禁止分包的范围,其它工作均可分包。

2.2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2.2.1 分包事项在施工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允许范围内,总承包商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合同中无约定的,施工总承包商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

2.2.2 专业分包商原则上不允许对所承担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商如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在与施工总承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并按规定对劳务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并将审查资料报施工承包商审批,经施工承包商及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

3、分包商选择报审程序

3.1 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就拟分包工程部分向监理项目部提出分包计划申请,监理项目部审查签认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2 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申报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3.3 收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包申请材料后,总监理师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师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向总包、分包单位征询有关情况。审查要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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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施工分包商资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要求;应具备承担分包项目的能力。对于列入江苏省电力公司动态管理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施工分包商,可不再对资质、业绩进行单独审查。

3.3.2 分包性质和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在投标书中的承诺。

3.3.3 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内容是否全面,是否明确标准工艺应用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

3.3.4 分包单位的组织机构、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技术工种等级、人数和特殊工种上岗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管理制度。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情况和业绩情况。

3.4 监理项目部审查合格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审批后返还施工项目部。 3.5 未经批准的分包商,施工承包商不得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

3.6 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必须履行变更报验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19、安全奖罚制度

一、现场监理员应正常驻工地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公司汇报工作情况,对于工作不力者现制定如下处罚规定供项目监管部、技术质量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查时对照执行:

1、对于应检查验收而未检查验收擅自允许施工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给予处罚100元/次。

2、任何一方所提的工程变更必须经过设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于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造价增加必须先征得业主的认可,总监根据造价调整大小按照工作报告制度向公司汇报,在取得总监认可的情况下签署初步意见,最终由总监签发正式书面文件,违反本条规定者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3、对于已检查验收通过但明显存在不符和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者给予处罚100元/次。

4、对于重要分部、分项验收而总监和专业监理未授与其相应权利参加验收者,应提前告知总监或专业监理,对于未告知而擅自认可验收者给予处罚100元/次。

5、参加施工方的单独宴请,不得接受施工方任何形式的好处和向施工方报销相关费用,违反本条给予200元/次处罚。

6、及签证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且应先得到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方可签署意见,违反本条规定者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7、对于应该进行旁站监理而未进行旁站监理者给予处罚100元/次,对于旁站监理后未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者给予处罚30元/次。

8、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到位,现场监理员未多次通知和形成书面文件在会议纪要中未反映者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9、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大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向总监或专业监理汇报,未及时汇报者按50元/次进行处罚,故意隐瞒不报者按150/次进行处罚。

10、对于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而未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者给予100元/次处罚,见证取样送检后未及时填写记录者给予20元/次处罚。

11、不得为施工方指定分包队伍和指定材料厂家,不得为施工方指定施工方法,违反本条规定者给予100元/次处罚。

12、对于总监或专业监理的巡查记录指示内容,必须在一周内给予书面回复,对于要整改的问题要留下照片以供核实,对于一周内未回复,未留下整改后照片者给予100元/次处罚。

13、对于不积极配合项目监管部、技术质量部人员的督促检查,不服从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按排、指令者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14、未向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请假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去处理个人事情者,视离开时间,按50元/小时进行处罚,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记。对于屡教不改者给予双倍处罚。

15、对于每次例会会议纪要应在会后一天内整理好报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编写上报者按30元/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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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16、对于应及时报送的监理资料,施工方未履行报验手续而现场监理员未积极催促未用书面形式催告和在会议纪要中反映的,每份资料按10元/份处罚。

17、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应按公司规定及时做好初稿报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对未在规定时间编写上报者按30元/天进行处罚。

18、对于监理日记应在后一天上午前记录完毕,未及时记录和签字者按20元/天进行处罚。

19、对于施工方报送监理资料应及时签署签收时间,相应应由监理员签字的地方应及时签署相应验收记录,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签字者给予处罚10元/次。

20、对于应仔细核对的施工方报验资料复印件而未核对原件者给予处罚50元/次,核对后未在相应地方签字者给予处罚20元/次。

21、监理员应及时填写现场监理人员考勤表,当日记录不迟于后一天下班前记录完整,违反人员按照20元/天进行处罚。

22、监理员应全面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汇报工地存在问题,如未汇报而经检查事实存在明显问题,视情节给予不超过100元/次处罚。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公司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公司、总监交办的各项任务,根据公司规定驻工地现场或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巡视检查,对工作不力人员现制定如下规定供总监、项目监管部、技术质量部检查时对照执行:

1、按公司规定,根据工程情况,每星期原则上不少于一次到工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工程情况和对现场监理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违反本规定给予50/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取得总监同意。

2、对检查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发相关书面文件或指示现场监理员下发相关监理文件,重大问题按照公司工作报告制度规定向上级汇报。违反本条者给予100元/次处罚。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参与编写本专业的监理规划,编写本专业的监理细则、组织编写本专业监理月报、周报、会议纪要及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或委托监理员完成相关工作,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属监理工程师责任者给予处罚100员/次。

4、按时参加本专业的图纸交底、会审、计量、重要隐蔽验收、工地例会、专题例会、变更审查、分部验收、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参与调查处理本专业出现的质量事故等工作,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要征得总监同意或委托监理员完成相关工作,违反本条规定处罚100元/次。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或向总监及时汇报,对隐瞒不报者给予处罚100元/次。

6、审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方案、申请和核查或委托监理员核查本专业的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并及时签证,对未认真核查而出现影响工程质量或资料明显失真者给予100元/次处罚。

7、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明示或暗示监理员允许不合格工序或不合要求材料用于工程施工,而放弃管理,违反本条规定者给予100元/次处罚。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解决本专业监理员所汇报和所提技术问题,对未给予及时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相应责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给予100元/次处罚。

9、不得为施工方指定分包队伍和指定材料厂家,不得为施工方指定施工方法,违反本条规定者给予100元/次处罚。

10、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参加施工方的单独宴请,不得接受施工方任何形式的好处和向施工方报销相关费用,违反本条给予200元/次处罚

20、安全巡视、旁站监理制度 根据《国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安全巡视

1.1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的或不定期的巡视安全监督检查。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的时间和内容可以根据工程的特点、季节特点、工程施工的阶段在工地例会上明确。 1.2 巡视的程序和要求:

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和施工项目部的危险点辨识和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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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巡视。

2)巡视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在《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中记录现场存在的问题和监理有关措施;对整改不力、以及需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总监理工程师应不定期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状况。 1.3 安全监理巡视的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到岗和履行职责情况;检查消缺整改情况。

2)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环保水保等策划方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场地的孔洞、临边、高处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现场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防护)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4) 检查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 5)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汛、防强风,冬季防冻、防煤气中毒措施。 6)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1.4 监理人员在现场安全巡视时,发现违反规定的施工行为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管理单位。

1.5 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直至确认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应的闭环管理文件。 2 安全旁站

2.1 监理人员根据批准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旁站安全监理。 2.2 安全旁站的程序和要求

1)在工程开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将需要旁站的工序或部位通知施工单位。

2)在安全旁站项目开始进行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明确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和作业内容。

3)施工单位在进行危险项目作业前,必须做好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并将交底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作业时,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岗到位。

4)监理人员在进行安全旁站时,应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其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序、有效运转,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管理人员是否对危险作业项目进行了有效地管理、指挥和监督,并应及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2.3 输电线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2.3.1 基础阶段:深坑基础掏挖(超过 5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等 2.3.2 组塔阶段:全高在80米以上的高塔平口以上部分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

2.3.3 架线阶段:10kV及以上带电搭设或拆除跨越架(架体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导引绳通过铁路、高速公路、不停电跨越架(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及通航江河等

2.4 全过程安全旁站时,如发现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应先行口头要求整改,并监督整改过程;存在重大隐患,应先行按照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时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汇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师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查看掌握隐患情况和采取监理措施。

21、施工安全文件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文件审查是指监理人员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的策划性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2、文件审查的程序

2.1施工单位应完成本单位文件审查的完整手续。手续齐全后,施工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文件报审表,并及时报监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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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监理项目部在收到报审文件后,总监理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时进行审查并就文件内容提出监理审查意见。审查结束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填写“施工报审文件监理审查记录表”并经总监确认,总监应填写《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

2.3 如报审文件需要进行修改完善,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反馈修改意见,并对施工单位整改后的重新报审实施闭环管理。

3、文件审查的范围 不限于以下的施工安全策划文件 3.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2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3.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4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3.5 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 3.6 应急救援预案;

3.7 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方案,跨越架施工方案、大跨越施工方案等安全类专项施工方案; 3.8 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工具)等安全性能证明文件; 3.9 分包商资格;

3.10 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 3.11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安全部分;

4、文件审查的内容与要点:

4.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的手续必须齐全;安全技术措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包括临时建筑和施工设备布置、临时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消防等符合《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或QGDW-10-G023-2009《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改、扩建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4.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临时用工管理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4.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审查施工单位对需要进行安全验算的施工工序是否进行了正确验算、对需要专家论证的是否组织了专家论证并修改;需报监理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达到/超过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跨越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杆塔组立及架线、季节性施工方案、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4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必须满足《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或QGDW-10-G023-2009《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改、扩建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和其它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设施的数码照片。

4.5 风险辨识和控制措施:审查施工单位的风险辨识对象是否包括了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内的设施以及其他与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的活动。对危险源采用的方法应合适,并根据其危险程度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危险源控制措施。

4.6 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审查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审查应急救援预案中是否涵盖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可能出现的紧急事件;审查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全面、演练是否具有针对性、处理措施是否得当。

4.7 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方案:审查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方案是否与工程总平面布置相适应,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审查施工临时用电缆、线敷设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各项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8 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工具)等安全性能证明文件:审查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审查现场施工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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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4.9 分包商资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等是否能满足分包工程的施工需要;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10 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总工、安全管理员的证书有效性、人证合一性、业绩符合性;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有效性、人证合一性、有无影响本工程施工的健康因素、人员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需要等;

4.11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安全部分;审查安全部分的强制性条文计划划分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无漏项、有利于组织施工,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和符合项目实际,是否符合Q/GDW248-2008《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要求;组织机构是否完善、合理;执行措施是否有效,具有针对性。

22、施工单位质量体系检查制度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项目部总监应组织审核现场施工项目部的质量体系,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二、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制定了明确的质量目标措施计划,并将具体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班组和个人。

三、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专职的质量检测和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职人员。

二、要求施工项目部按照质量体系工作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组织质量保证体系的全部活动。

三、督促施工项目部组织质量小组,围绕质量目标开展质量改进活动。

四、督促施工项目部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质量教育、标准化、检测计量和质量信息等工作。

五、在施工实施阶段,监理项目部对施工过程通过文件审查、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监理初检、签证等监理质量控制手段对施工项目部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体系正常运转。

六、在工地例会时,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实事求是,评议施工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指出不足,督促其整改。

七、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23、试验室资质认可制度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情况,组织审核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工程试验计划及技术要求,会同业主项目部、设计项目部确认后实施。

二、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部计划就近择优选择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督促施工单位与试验检测单位签署书面委托检测合同。

三、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委托检测合同,向试验检测单位索取试验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及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等文件,并报送监理项目部审核。

四、监理项目部审核后应及时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五、施工项目部必须在经审查认可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所需试验检测。否则,监理项目部对其试验检测结果不予认可。

六、监理项目部不应同意施工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检测机构完成的检测业务(不含专项检测)肢解成若干部分委托给几个检测机构。

七、对同一个检测项目,监理项目部不得同意并见证在两个不同的试验单位进行检测。

八、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或增加试验检测机构、试验项目及技术要求,应根据程序重新签署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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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合同或补充协议,并履行报审手续。

24、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控制监理制度 1采购质量的控制

1.1凡由施工项目部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报审供货商的资质。 1.2材料、设备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采购订货,其质量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进度安排的需要。

1.3某些材料,例如:瓷砖、乳胶漆、吊顶等装饰材料,订货时最好一次订齐备足货源,以免由于分批采购而出现花色差异质量不一。

1.4供货商应向需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够完全达到需方质量保证计划中提出的要求。

1.5施工项目部采购的建材应建立台帐及发放记录。监理项目部应不定期进行检查。 2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2.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产品出厂资料应齐全。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及技术说明书等。施工项目部应该及时向监理项目部报审,监理项目部除进行文件审查外,还应对实物质量进行进场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留存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并督促责任方及时处理。

对于有复试要求的材料或构配件,监理项目部必须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试,并对试验报告进行查验。复试检测合格后,方可同意进场并在工程中使用。

监理项目部审查或验收不合格的,应要求施工项目部将不合格产品分类堆放并及时清退出工地现场。

2.2工地交货的设备,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并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对其质量进行检验确认;若检验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商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进行检查验收。

2.3进口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

2.4对于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应事先提交可靠的技术鉴定及有关试验和实际试用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在工程中应用。

3、材料、设备存放条件的控制

3.1监理项目部应对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实施监控,存放条件和环境应符合省电力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3.2 监理项目部应不定期,对材料、设备的存放进场检查,以掌握存放质量和使用情况。

25、见证取样监理工作制度

1、监理见证取样,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体系运行、工程材料等取样送检及功能性试验实施全过程完成情况的现场监督活动。

2、监理见证取样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试块、试件等现场取样送检过程; 2.2 工程功能性试验过程;

3、监理见证人员应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监理见证工作。

4、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要求编制工程检测与试验计划,经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和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实施。监理项目部应根据确认后的检测与试验计划制定监理见证取样检测计划。

5、工程项目委托检测合同签署后,监理项目部应及时将见证人员、取样人员资格证明文件送业主项目部和检测单位备案。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安排不少于2人的见证人员,及时开展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6、工程材料、试件应由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和供应单位根据采购合同或有关技术标准对样品的取样、制样过程、样品的留置、养护情况共同确认,并应做好试样标识。

7、工程用材料、试件本身带有标识的,抽取的试件、材料应选择有标识的部分。标识应清晰、不易脱落和具有唯一性。

8、见证取样的原材料、试件、工程功能性试验检测的抽样方法、程序、要求等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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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见证取样时,应做好见证取样记录台账,留置必要的影像资料。

10、检测报告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后,由施工项目部归档。

11、如监理项目部认为施工项目部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检验、试验报告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项目部可再行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

12、如监理项目部对工程用的重要材料质量/检测过程或检测报告发生疑问时,监理项目部有权按规定抽样送独立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复试。复试前应书面报告业主项目部,经业主同意后,通知施工项目部,并跟踪监督其执行。复试的相关费用应按规定处理。

13、同一项目中的同一个检测项目,不应委托两家及以上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否则监理项目部有权不予以见证。

14、见证、取样人员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业主项目部和检测单位。

26、平行检验制度

一、平行检验,是一种监理工作手段,是指在施工项目部自检的基础上,监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或委托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平行检验,应在施工报验收之前完成。

二、项目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建立平行检验制度,编制平行检验监理工作方案,明确进行平行检验的范围;明确各专业平行检验责任人。

三、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师应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实物、实体质量平行检验,并填写平行检验记录表。

四、监理项目部的平行检验范围和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构配件,全部进行平行检验。

2、施工用机械、设备、工器具进场后,在使用前,均应进行平行检验。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平行再检验。

3、检验批项目,根据经批准实施的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及评定表,平行检验数量不应小于检验批总量的10%,且应均匀覆盖检验批。

4、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工序、钢筋连接,全部进行平行检验。

5、根据项目实际,监理项目部认为应当平行检验的其他项目。

五、平行检验记录表中:检查项目应包含受检项目的强制性条文规定和主控项目标准;质量标准应查找受检项目所对应的相关标准;质量检验结果需填写数据的,应填写实际检验具体数据;“检验结论”填写检验后得出的最终结论,一般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监理项目部平行检验应按照规定采集和整理相关影像资料。平行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采取监理手段督促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实行闭环管理。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总监理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平行检验记录汇总统计,填写平行检验记录统计表。

27、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工作制度

1 施工质量验收主要体现在事后阶段的监理控制,主要为实体质量的验收评定和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审查。

2 施工质量验收应依据施工图、验收规范和现场的试验数据,通过质量监理巡视、测量、抽样试验等方法进行质量检验。

3 施工质量验收分为工序验收、分项、分部验收、单位/标段工程的质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质量验收、中间验收、竣工初检验收。

4 施工质量在具备验收条件时,监理项目部在收到施工项目部的自检合格报验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 5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并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自检合格后按原程序报验收、审查。 6 工序、分项、分部、单位/标段工程质量验收

6.1 工序、分项、分部、单位/标段工程完成后,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项目部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提交工序、分项、分部、单位/标段工程质量验收申请。

6.2 监理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图、有关标准、规范等文件,及时组织验收,应检查工序、分项、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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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单位/标段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并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则予以签认,如不符合要求,应责令和督促见证施工项目部整改自检合格后再进行验收。

6.3 分项工程验收时,监理项目部应审核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分部工程验收时,监理项目部填制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对分部工程的标准工艺应用的实体质量和资料进行综合验收。

6.4 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变电工程应编制转序记录或中间验收申请;输电线路工程应出具初检报告和阶段性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在隐蔽前,必须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隐蔽。未经监理验收的隐蔽工程,监理有权采取措施要求施工项目部进行剥离再验收,同时费用由施工项目部自理,工期不予顺延。

7.1 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项目提交隐蔽验收合格资料。

7.2 监理项目部经现场检查、复核,证明其质量符合要求时予以书面确认;如发现与施工图、技术标准不符合,应以书面形式责令施工项目部整改。 8 中间验收

8.1 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照《国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的中间质量验收划分要求,在具备中间验收时,及时提交自检合格的中间验收申请。

8.2 监理项目部根据中间验收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并编制初检方案。按照初检方案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8.3 初检合格后及时出具初检报告,并向业主项目部申请中间验收。 9 竣工验收

9.1 工程建设项目在正式竣工验收前,监理单位应先进行监理初检,初检合格后报业主项目部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业主项目部报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9.2 初检验收必须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工程甩项应有业主项目部的书面证明)、各单位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等级核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目标标准,承包商完成内部的三级检查验收和自检报告,提交工程工程竣工初检申请表后进行。

9.3 监理收到工程工程竣工初检申请表后,应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编制初检方案。初检验收依据是施工图、设计交底和图纸会检纪要、工程变更单、设备技术说明书、有关建设文件,以及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等。

9.4 总监理师应组织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业主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初检验收。验收会议记录由监理项目部整理,经与会人员会签后存档。初检验收应核查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质量和调试试验结果。初检不合格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于施工单位,待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合格后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应及时出具初检报告,并签认工程竣工初检申请表。 9.5 监理初检合格后,出具初检报告,填写《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并附监理初检报告和施工项目部的申请竣工报告,报送业主项目部审批、进行预验收。

9.6 监理初检的同时应进行工程质量验评汇总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验评记录统计报审表》,并形成《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上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9.7 监理项目部应整理好工程竣工监理资料,全体人员应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的工程竣工预验收。预验收中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承包商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检查、确认;对预验收中提出的监理自身的问题,总监理师应负责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整改。

9.8 业主项目部签署预验收合格意见后,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监理项目部应编制启动汇报材料,参加启动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和缺陷,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后复查。

9.9 工程竣工启动后,及时办理监理工作业务手册和签署工程竣工证明书。

28、旁站监理制度

一、监理项目部应根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旁站监理方案》,报业主项目部备案后抄送施工项目部。

二、总监理师应分专业对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方案》交底,明确旁站点、旁站程序及内容、旁站方法,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

三、旁站范围不限于以下工序及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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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阶段:灌注桩钢筋笼入孔、混凝土浇筑。

组塔阶段:全高在100米以上的高塔平口以上部分组立、大跨越杆塔组立。

架线阶段:导地线压接。

二、旁站前监理人员应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和运行情况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标准、规范等。

三、监理项目部在接到施工项目部的旁站部位通知后,旁站监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督促和检查现场施工人员按图纸和强条,通病防治和标准工艺等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专检和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情况。

四、旁站监理时,监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检查和(或)取样见证,并将现场测量数据填入旁站监理记录表。旁站记录应真实、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有关情况。

五、旁站监理应在施工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可轮流旁站,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六、旁站监理时发现不符合规范、工艺要求或强制性条文要求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直至合格,监理人员应全过程旁站整改过程。

七、工程施工到停工待检点时,监理人员对上道工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旁站监理。

八、旁站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按规定采集影像资料。

九、旁站监理结束后,应及时如实填写监理日记和旁站监理记录表。旁站监理记录表经施工项目部质检员签字认可后按程序审核、归档。

十、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或签字不全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29、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制度

1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应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1.1事前控制(施工准备质量控制、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审查开工申请把好开工关)。 1.2事中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中间产品质量控制、设计变更与图纸修改的审查)。 1.3事后控制(竣工质量检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文件审核与归档)。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以合同、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验收标准和试验数据为依据,以预防为主、严格检验、热情帮助、做好协调、公正处理为原则,通过巡视、目测、量测、抽样试验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

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过程中,要随时分析“人、机、料、法、环”五个因素的影响,发现偏差找出原因及时纠正。

4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设备的质量,从进货源头到进入施工现场实行全过程监控。

5工程具备覆盖、掩埋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分项、分部),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商自检合格,并收到工程报验单及其附件后,及时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质量控制要求,采取巡视、旁站、抽检等手段,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6不合格的工程(工序、分项、分部),监理工程师应坚持不予签认,由于监理工程师失控造成的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监理人员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7监理工程师每月均应将工程质量情况及分析意见写入监理月报。

8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视情节的轻重决定是否向业主汇报和下发工程暂停令。出现事故,按有关制度处理。

30、投资控制监理制度

1 在监理项目部中设立专(兼)职投资控制监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分工。 2 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3 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

4 审核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对方案不合理部分要求施工项目部提出修改意见。

5 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并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6 认真、正确进行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收集整理施工、监理工作原始记录。当发生索赔事件时,应公正、合理地处理索赔与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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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7 严格审核施工项目部申请的已完工程量,做好计量监理工作。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

8 依据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进度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监理意见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9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支出跟踪控制,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和计划控制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10 做好工程投资分析、预测工作,经常向业主提供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11 工程预付款支付

根据施工合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审核是否具备预付款支付的条件,预付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签署监理意见后及时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1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3日内完成签署监理意见。

12.1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付款审核程序和要求。 12.2 如实审核施工项目部提交的《施工过程完成情况月报》。 a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已完工程量,不列入工程计量。

b 工程变更须经设计、业主、监理、施工共同签证,变更工程量经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列入已完工程量。

12.3 审核工程进度款报审,按合同约定扣除预付款,准确计算付款金额。

12.4 工程进度应符合合同规定和进度计划,未经监理项目部确认的进度,不予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12.5 工程款支付累计到达施工合同约定的95%时停止支付,工程竣工、缺陷消除、资料移交完毕、办理工程结算时支付尾款。

12.6 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按监理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材料、设备款。

13、业主签认工程款支付后应及时填写工程付款申请汇总表

31、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制度

1、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由总监理师组织造价工程师负责、专业监理师配合,必要时公司造价专业人员参加。

2、监理项目部收到施工项目部提交的施工结算书后,应在3日内完成审核签字。

3、审核工程结算书应依据施工合同、标书中的规定、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及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有关计价取费规定。

4、审核步骤:

4.1 熟悉施工图、竣工图。 4.2 了解工程结算的范围

4.3 与专业监理师充分沟通,专业监理师提供必要的原始资料,核实如实计量的工程量。 4.4 掌握预算所采用的定额依据。

4.5 选择合适的审查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查。

5、审核的主要内容

5.1 工程结算书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 5.2 工程量计算、计价依据是否准确、合理; 5.3 材料、设备采购价是否合理;

5.5 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的内容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规范。

32、施工图会检监理工作制度

1、根据业主项目部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监理项目部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对施工图进行预检,同时督促施工项目部对施工图进行预审并提交预审记录。汇总施工预审记录后形成施工图监理预检记录,并及时提交业主项目部。

2、监理项目部施工图预检,主要内容为检查图纸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符合相关规程规范、强制性条文、反措要求、质量通病技术控制措施、标准工艺应用等要求,对施工图的完整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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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确性、专业接口等提出书面意见。

3、监理项目部应及时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施工图会检会,并负责有关工作的监督落实。

4、施工图分阶段交付的,应分阶段进行施工图会检。在特殊情况下不能事先进行会检的,设计单位应派驻现场设计工程师代表进行现场签证。

5、施工图会检纪要由业主项目部负责编制签发,经由与会各方代表确认后生效。施工图会检纪要作为施工图的补充文件,具有与施工图纸的同等效力,但不等同于设计变更手续。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单位应形成正式的工程变更单。

6、没有经过施工图会检的施工图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7、监理项目部应及时签收和妥善保存业主项目部签发的施工图会检会议纪要,应单独立档存档。

8、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落实施工图会检会议纪要的有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施工图会检会议纪要内容;

9、监理人员应按规定采集和整理施工图施工图会检的影像资料。

33、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工程变更的要求可能来自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项目部或施工项目部。工程变更无论由何方提出,均须按工程变更程序进行管理。

2、各种工程变更均须先由施工项目部填写现场签证申请单交监理项目部审核。其审核签字处理途径为监理→业主。工程现场签证申请单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由业主项目部分发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并抄送设计单位。

3、总监理师组织专业监理师主要对变更签证申请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应在两天内审核完毕。审核确认后交业主项目部审批。

4、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就工程签证申请引起的工期改变和(或)费用的增减分别与建设管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力求达成双方均能同意的结果。如项目监理机构并未就工程变更的质量、工期、费用方面取得建设单位的授权,则应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5、监理项目部应监督施工项目部按照工程现场签证单的内容进行实施,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工程变更的内容完成后,施工项目部应按规定填报《工程变更单》和《变更执行报验单》,监理项目部应及时计量、验收、审核确认。未经监理项目部计量的变更,监理项目部不予认可。

7、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工期延长时,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8、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9、工程变更手续签字盖章应齐全。无特殊情况不得后补,不允许出现造成既成事实后再补办变更手续的情况。工程现场签证申请单和工程变更单不得涂改,要按办理的日期顺序排列,由监理统一编号,妥为保管。

10、监理项目部应及时汇总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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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部工作制度

监理项目部工作总结

监理项目部工作总结

监理项目部总结

监理项目部工作总结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

监理项目部工作总结

监理项目部管理办法

监理项目部岗位职责

输变电工程 监理项目部 监理工作总结(版)

监理项目部监理工作制度(线路部分)6月版
《监理项目部监理工作制度(线路部分)6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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