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百米定向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二、竞赛项目: 百米定向(竞赛方法附后)
三、参赛单位:以系、部为单位,每个系、部限报男、女各一队。
四、参赛办法: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8名,共16名和领队1名。
五、比赛形式:个人赛(分男子组和女子组)、男女混合团体(4男4女,名单由各系、部参加个人赛的选手中选出)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按《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二)运动员出发方式与分组见竞赛方法。
(三)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七、比赛装备及器材:
(一) 参赛运动员运动服装及运动胶鞋自备。
(二) 运动员胸前必须佩带大会提供的号码布。
(三)本次比赛使用人工打点和人工计时系统,运动员务必配合和服从各点位裁判的工作和决定。
八、名次录取与办法:
1、男女各组各取个人前8名。
2、以系、部为单位录取男女混合团体前3名。
3、缺项和缺员参赛的队不予记取该项团体名次。
九、处罚规定:
1、下列情况给予警告或判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运动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2)提前取图和抢先出发者。
(3)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 (4)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者。 (5)到达终点未将地图交到裁判者。 (6)超过规定比赛时间者。 (7)未佩带大会颁发号码布者。
十、其他:
(一)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及裁判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
(二)凡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与报名表的名单一致,否则不予比赛。
(三) 所有参赛选手定于2004年11月4日15:40时于田径场进行赛前培训,请务必参加。 十
一、本规程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注:百米定向只作为表演项目,比赛成绩不记入团体总分。
《会百米定向比赛竞赛规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