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年检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3-02 00:40: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年检注意事项

一、需进行年检审计企业的范围:

1.最近三年(2009-2011年度)内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

3.上一年度年检结果为检查待处理的;

4.经营期限到期、执照有效期到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未如期到位、查无实处或责令改正事项尚未改正的;

5.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抄告其行政许可证件被吊销、注销、撤销或者失效的;

6.逾期申报本年度企业年检的;

7.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担保、验资、评估、小额贷款、房地产、房地产经纪、留学中介、教育咨询、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废旧物资收购、烟花爆竹、建筑、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等行业的;【属于有限公司的】(其中对建筑的要求:企业名称以建筑为行业或者经营范围第一项为建筑的)

8.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科委、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等7个部门提供的属于限制淘汰落后企业和“高污染、高耗能、高危险”企业;

说明:对涉及以上第

2、

3、

4、5项情形的企业前来申报年检的,应在企业相关案件已经结案或存在问题已经整改符合规定后,也可以参照年检申报备案企业免于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予以复核通过。

二、审计报告的要求:

对需审计的有限责任公司须提交2011年度审计报告(符合年检申报备案条件的公司和已进入清算的公司除外)。

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

1、对被审计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真实表述,并出具明确的审计意见;

2、被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加盖公章的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三虚”处罚企业的审查要求

1、提交整改书面说明

2、年度审计报告要求

①对被审计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真实表述,并出具明确的审计意

见;

②被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科目与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③凡为“三虚”处罚企业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虚假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时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再为同一家企业进行审计或验资。

四、网上亮照

对从事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经营性服务且具有经营性网站网页的企业(特别是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电子商务”字样的企业,)具体根据工商所提供的名单,必须在其经营性网站网页上公开其营业执照信息后方可通过年检。

五、小型微型企业标准(见附件)

上海石化街道经济小区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年检业务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年检注意事项

民办学校资质年检注意事项

幼儿园年检注意事项(推荐)

事业单位网上年检注意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年检注意事项

吴中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注意事项

企业在工商局年检注意事项

营业执照年检注意事项,营业执照年检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南京市信用手册年检的注意事项?

年检注意事项
《年检注意事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检后须知 注意事项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