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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等

发布时间:2020-03-03 03:27: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年检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信息有效性等进行年度验证,确保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芜湖市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公告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私企业:

根据《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通知,我市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验遵循2010年代码办证时限实施滚动年检,现就2011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度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机关单位持芜湖市政府下发的机构设置的批文复印件

(2)、事业单位持编委年检后的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持工商局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市民政局核发的社团登记证副本,民办非企业组织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及代码电子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复印)

四、请各单位见通告后按上述有关要求,携有关资料办理年度审核手续,逾期不参加年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当年到期的单位不参加年检,请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办理代码换证。

六、咨询电话:2963071 ,4817393 特此公告 质监局 联系电话

一、年检范围:2010年1月1日前,全市各单位申领

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到期的单位

二、年检时间:2010年4月1日起,滚动年检

三、年检手续: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

副本复印件

2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

3 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单位:(包括国有、集体、个私、三资)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团体:《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非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教学单位: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卫生单位: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机关等其他单位:提供政府批文成立的复印件

四、年检地点:芜湖市弋江区中江桥南芜湖市标准计量情报研究所(若搬迁后请到芜湖市鸠兹大道芜湖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一楼大厅办理)

五、联系电话0553-4817393,2963071

六、逾期不年检,按《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进行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一般说来,税务登记证应该一年检一次,三年一换证,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没有税务登记证年检一说,只有税务年报,也就是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每年5月31日之前清缴前一年的

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及办理要求: 1.

填报《年检表》;

2.

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本; 3.

工商营业执照;

4.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证件。具体时间由市税务机关决定。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会在网上公布税务登记证年检时间,同时各主管地税分局税收管理员也会通知所辖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营业执照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有些企业在3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年检机关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年检机关可免予对其处罚;

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送报年检材料或在年检截至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2 个人信用查询 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前三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申请人应事先在申请表上注明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邮寄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在信用报告查询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以前,查询部门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时暂不收费。个人可以向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征信服务中心提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时的书面申请。个人提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申请时,要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服务中心不予受理。

企业验资时如何审查验资报告的材料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强对企业注册资本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提高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的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验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从事验资业务的法定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办验资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验资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验资业务实行地区封锁和垄断,也不得阻挠、干预注册会计师的验资工作。

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遵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规定,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验证据,形成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公司制企业验资业务,应当验证企业的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他企业的验资业务,应当验证企业注册资金的实有或变更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是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或注册资本(金)变更登记时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必备文件。

六、验资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题。标题统一为“验资报告”。

(二)收件人。收件人为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全称。

(三)范围段。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四)意见段。意见段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发表审验意见时,应当说明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

(五)说明段。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附件。验资报告附件应当包括已验证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

验资事项说明应当包括被审验单位组建及审批情况、申请注册资本情况及出资规定、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及审批情况、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验结果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七)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地址。验资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标明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签名的注册会计师之一应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签名的注册会计师之一应为对该报告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

(八)报告日期。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验工作的日期。

七、企业因出资者、出资比例等发生变化但注册资本金额不变,而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八、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或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90日内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90日提出申请的,应当重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九、企业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验资报告时,可不再提交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实物转让清单、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权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确认书或者股东、发起人认可证明等其他非货币出资的证明文件。但登记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企业应当提交。

十、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发现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实的,可以要求企业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资报告。

一、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分所名义与委托人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出具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从事验资业务所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该分所隶属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十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收费,不得超过规定提高收费,也不得擅自降低收费争揽业务,或以任何名义支付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好处费。

十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依各自职权,加强对企业登记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工作的管理。对企业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执业准则和有关规定,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第二十二条 验资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二)收件人;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三)范围段;验资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四)意见段;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仅对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五)说明段;验资报告的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说明对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审验情况,并说明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

(六)附件;验资报告的附件应当包括已审验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

(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验资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九)报告日期。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的日期。

业务流程及所需资料

1. 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 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3. 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4. 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5. 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投入额。以实物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50%;以无形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20%。

6.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验资时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 公司章程;

(3) 公司租赁合同,如果是自有房产的需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4) 股东身份证明,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5) 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

(6) 如个人股东是以个人存折转帐缴存投资款的,则需提供个人存折;提供以上资料时,会计师事务所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7. 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到公司开户银行询证股东投资款实际到位情况;

8. 一个工作日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验资报告,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专门登记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委托书和附件後在实施查验前要做好以下三点:

(1)应与委托人商定验资项目的性质、目的、范围、要求和双方责任,以及收费标准、支付方式、日期等,并在委托书内加以明确。如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承办,即在委托书内写明受理验资意见并加盖公章,以正本留存,副本退回委托人,同时按约定日程开展工作。

(2)研究验资的主要依据。对有关验资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企业合同、章程、协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有关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均需仔细审阅,并填制企业基本情况表。

(3)订立验资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进度、方法、人员安排和验资重点等。

根据《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验资业务中应掌握下列各项:

(1)企业的注册资本各方认缴份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等,应以大陆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和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进行查验。

(2)投资者认缴的出资,必须是自己所有的现金,以及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

(3)投资者提供的各项凭证文件,要分别采用核对、审阅、查询、盘点、分析等方法,确定证件是否有效,计量是否合理,数据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4)对於会计帐目不健全的企业,注册会计师应要求其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对没有建立帐目而不能提供应有验证资料的企业,须在查验前提请其建立帐目和必要的内部管理制。企业不建立帐目和不提供应有的验证资料,注册会计师可拒绝接受委托。

(5)在验资中如发现投入资本或与投资相关的资产负债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等问题要认真填入验资记录,并要求企业於约定时间内对有关帐册凭证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再由注册会计师进一步验证核实。

检查验证工作结束後,注册会计师根据取得的资料证据和验资记录,最後编写验资报告。其一般要求如下:

(1)验资报告要分别主次,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地编写,并徵求委托人的意见。如委托人提出的意见是合理的,应当予以接受。如对验资问题,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注册会计师应根据需要调整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在验资报告中说明。验资报告经注册会计师签署後直接发送委托人。

(2)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拒绝出具验资报告:企业以伪造、变造以及故意毁灭凭证、帐目、报表、证明文件等手段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对验资结论构成影响的;企业对应当进行检查的项目,不提供合作,甚至阻挠检查的;企业坚持让注册会计师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

(3)经验资後,如企业帐簿中实收资本科目所反映的金额同验资报告不符时,应进行帐面调整。

(4)验资报告应由企业报送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财政机关。合营企业、合作企业还要根据验资报告填写出资证明书,发给投资者各方。

4怎样从信用报告了解企业的资信情况?

1.了解客户基本注册信息

通过查询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即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基本信息),可以判断企业是否合法存在。另外,可以通过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估计出企业的规模大小。我们在实际的信用调查中遇到不少企业,其注册资本为几千万元,而实收资本只有十几万元。这样的企业很多都带有投机性质,有利可图就继续发展,遇到困难就关门歇业。如果您的贸易伙伴是这样的企业,您就应当谨慎从事了。

2.了解客户的企业性质

通过查询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可以了解企业的性质。在以后的交往中可以根据不同性质的企业,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

3.了解客户的股东和经营者情况

当您打算与一个企业交往时,您应当了解该企业的股东是谁,即该企业为何人所拥有。特别是对于独资和合伙企业,更应了解其股东背景。一个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他对企业的控制权就越大。在我国中小企业中,大股东往往也是企业的经营者,对于他们的了解显得更为重要。这类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完整,事无巨细均由股东(经营者)一人或几人管理。他们兢兢业业,尽心竭力,但他们毕竟才能有限,不可能面面精通,在管理上可能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另外还应注意的是企业的主要股东是否还投资其他企业,这些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特别是对于独资企业或无限合伙企业,其股东负无限责任,如果他们所投资的某一个企业发生欠债、破产等情况,他们的其他企业就可能受影响。

4.了解客户的历史

通过企业的变更信息可以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及成长过程。比如股东是否变更过,如果有,则应考察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公司经营历史的长短也是其经营水平的一个标志,如果公司有较长的经营历史,那么该公司就应该有比较丰富的经营经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也会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与这样的公司做交易可以更放心一些。

5.了解客户的隶属关系

看看公司是否隶属于某个大的集团公司,如果是,那么该公司在遇到困难时可能会得到集团的支持。与这样的公司做交易风险会更小一些。

6.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

根据企业的历史经营信息可以推断其获利能力有多大。这项调查包括经营范围、营运情况、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等信息。

7.了解客户的付款记录

如果所有记录表明企业有能力及时支付到期的债务,而且过去都是及时支付的,那么对该企业就应抱有信心;反之,如果一个企业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就需要调查其中原因。如果企业经常无故迟付或拒付,则应保持警惕。

8.了解客户的公共记录

主要包括各种法律诉讼或纠纷,纳税情况、行政奖惩情况等,一个规范并有长远发展规划的企业在守法经营方面通常是比较重视自身的声誉与形象的。

9.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

财务分析主要着重三个方面:企业经营是否成功?企业的资产管理是否有效?企业的资产结构是否对债权人有利?第一个方面,应审查企业的利润表,看看企业是否是盈利的,后两个方面,应审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看看资产的种类分布是否合理,债务和权益各自所占的比例,以及债务的组合是怎样的(短期还是长期,银行债务还是应付账款)。弄清楚这三个方面能使你大致预测出企业在债务到期时是否有能力付款。

营业执照等资质年检所需资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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