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其中“总结报告”内容不少于2500字,“最终成果简介”内容不少于3000字);
2.1000字左右的核心成果简介;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5名专家鉴定意见);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核表》;
5.经审批的《事项变更审批表》(若没有此项,可不附);
6.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汇编和最终成果:
1)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期刊首页、目录、文章全文)
2) 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0字。
3) 著作,需原件。
二、材料装订要求:
1.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共2份。
2.最终科研成果如果是著作,可单独附后.
三、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全文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为专著的,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课题组负责人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其中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
人文社科管理办公室
2012年7月7日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协议书doc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材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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