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房地产评估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住 所 地:法 定 代 表 人:委 托 代 理 人:联 系
方 式:通
讯 地 址:电
话:传
真:电 子
信 箱:乙方(受托方):住 所 地:法 定 代 表 人:委 托 代 理 人:联 系
电 话:通 讯
地 址:电
话:传
真:电 子
信 箱:
甲方因 需要,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现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联系电话:
如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需提前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未能提前书面通知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5 甲方支付每笔款项时,乙方应当同时提供可供政府审计并且符合税务规定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直至乙方能提供符合务规定的发票为止。
因乙方处理不当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6 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及其他评估材料。
4.7 安排本项目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就评估结果对被征收人进行现场说明和解释。
4.8 对甲方提出的在评估工作或评估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4.9 因评估引发的信访问题,乙方应当就信访人员对评估报告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协助政府做好息访工作。
决定,一般为20%至30%】的违约金。
5.6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评估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评估费用,同时乙方还应当承担评估费总额 %【提示:视情况决定,一般为20%至30%】的违约金。
5.7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并应承担甲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费用、律师咨询代理费用、公证费用等。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此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以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可以免除责任;但遭受该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日【提示:视情况决定,一般为3至5日 】内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减少到最小。
7.2 此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接受政府行政指令而无法履行的,接受政府行政指令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书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3 本合同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报 备案使用一份,各份内容相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补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