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量化管理条例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校团委的管理,树立校团委干部干事的良好形象,切实为广大同学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结合我校团委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二.各项制度
1.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的干部干事,应在要求的时间内赶至值班室(办公室)值班,不得迟到,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自行找人对换值班日并通知初二七班马昌昊或高二九班刘慧玲)。办公室将对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2)值班人员应该自觉作好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并保持桌椅整齐。不做卫生且故意破坏值班室卫生情况的人(如乱扔垃圾等),罚其做一次大扫除。
(3)值班人员应做好日常工作。
2.会议制度
(1)每周一次例会,所有部长级干部及初中部负责人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每月一次的全体成员会议,所有干部干事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开会时不认真,不做笔记-0.1分/次;大声吵闹,插嘴-0.2分/次;
(3)不允许带零食进入会场,违反者-0.5分/次
3.工作制度
(1)安排下去的任务必须按时,按量,高效率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但按要求完成任务者,以加2分为基准,拖延一天减1分;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务-2分起。
(2)各部长应照安排完成分配下去的任务,且要适当将其安排给干事做。干事不服从部长安排则酌情扣干事分数(1到3分不等),部长将分配到的任务尽数交给干事,自己不做事的酌情扣部长分数(2到4分不等)。
4.通知制度
通知一定要本着“早”,“准”的原则下达,不能出现没按时下到通知或通知出现错误的情况,失职一次扣负责人3分.
5.纪律制度
(1)校团委成员必须在纪律方面做同学的榜样,若违反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予以双倍处罚,且内部也要扣考核分。
(2)任何人不得以校团委的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的事务,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开除。
三.考核办法
(1)由各学部(初中,高中)负责人整理,统分,再统一汇报给办公室主任,每个月总结一次。
(2)每个月总分在为负分的干部干事要罚跑圈-1分/圈,或参与办公室大扫除-1分/次。
同学们若觉得本条例有值得修改的地方,请及时向负责人提出,以做出合理的修改。
共青团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