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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历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08:12: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日历管理规定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的基本环节,有效实施教学过程管理与监控,特制定我校教学日历管理规定。

一、关于教学日历

1.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基于教学大纲编制的重要教学文档,是任课教师实施教学过程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学习过程中需要参考的重要教学文献之一。

2.编制教学日历的目的,在于使教师合理地分配教学时间,确保预定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其内容主要包括:总课时及课时分配、教学内容及其课内课外实验学时分配、教学方式方法、作业安排等。

3.任课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后,应认真编写教学日历,明确教学内容、进程与安排。教学日历中的教学内容安排要具体、明确,并具有可行性。

4.教学日历一经编定并通过教研室审查,任课教师即应按照教学日历的安排与进度组织教学。一般情况下,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应随意调整、变更教学日历中的安排。

5.教学日历也是各级教学管理、监督机构进行教学管理与监控的重要根据,是这些机构组织听课、评教时所依据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教学日历管理

1.教学日历由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成电子文档,发给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查后上报院(系、部)。此项工作必须在开课前完成。

2.教学日历由各院(系、部)负责电子文档管理与使用。各院(系、部)应在自己的网站上开设教学日历窗口,每学期的教学日历必须于开学后一周内上网,保留期一般为2学年,以方便学生查询与相关部门的使用。

3.教务处教学科负责教学日历电子文档的存档。各院(系、部)应在将教学日历上网的同时,将本单位教学日历集中发至教务处教学科。曲阜校区请发至:nsm1972@126.com;日照校区请发至:xiongjizhong@163.com。

4.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日历由教务处教学科管理,教务处网站将开辟公选课教学日历窗口。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在开课前将教学日历发至教务处教学科,两校区的发送地址同上。

5.教学日历不上网的单位或任课教师,视作无教学日历,将以教学事故予以认定。

6.教学日历电子版格式见附件,教师填写时请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07年6月18日

教学设计:《日历》

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课程教学日历

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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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日历》教学反思

认识日历教学反思

教学日历管理规定
《教学日历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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