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冀建银(办)字【2016】第0003号
关于2016年对各支行业务权限授权的决定
各支行:
为规范我行经营业务品种的规划化,透明化,杜绝市场无序经营,乱象竞争,经分行营业部研究决定,对各支行业务权限进行授权:
一、债务业务:各支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执行,利率浮动范围严格按我行的浮动范围执行。
二、中间业务:严格按我行收费标准执行,各行不擅自改变收费标准。
三、资产业务:各行应做好分行营业部规定的常规资产业务,非常规的资产业务需经分行营业部授权经营。2016年的非常规资产业务信用证业务、保函业务(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业务、借款保函业务)、仓单抵押业务授权以下支行办理:藁城支行、辛集支行、栾城支行、正定支行、炼油厂支行、开发区支行、平安大街支行、中山东路支行、裕华东路支行、红旗大街支行、和平东路支行、中华南大街支行、中山西路支行、新华路支行、广安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
主 题 词:业务权限 授权 决定 发
送:主管行长、公司业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风险管理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共印61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冀建银(批)字【2015】第0583号
关于对东莞市绿化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办理保函业务的
授信批复
中华南大街支行:
你行《关于对东莞市绿化节能科技有限公司10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办理保函业务授信的请示》(冀建银中华南大街(申)【2015】第062)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省分行营业部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公司符合我行商业承兑汇办理保函业务授信条件,同意对东莞市绿化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10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办理保函业务进行授信,该授信有效期为三年,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额度使用要求
(一)先决条件
1、做好资金方资金合法性、真实性的调查工作,待调查资料报省分行营业部备案后做商业承兑汇票保函手续。
2、办妥东莞市绿化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土地、设备、办公楼、商住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手续,办妥借款人法人代表张常宇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手续。
3、借款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有效且前期投入使用完毕后,在我行授信额度内,东莞市绿化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可授信使用,借款人应在我行开立的资金使用专户,支付、使用、监管等严格按我行《商业承兑汇票包含手心的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二)约束性条件和管理要求
1、授权额度内使用授信,保函款项使用需经我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2、加强资金跟分析和风险的预警防范,密切关注项目进度变化情况,根据宏观形势考虑是否进行资金再支持,加强授信后的管理工作,,严密监控借款人股权变化及经营情况,企业回笼资金优先用于归还承兑汇票款。
3、该公司出具书面承诺,确保公司经营汇拢资金全部存入我行开立的资金账户。
4、严格按照分行营业部的批复执行,加强贷款管理,做到“五确保”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抵押物有效、确保全部资金回笼我行、确保票据到期承兑时账户有足够资金承兑票据,确保我行授信资产安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 题 词:公司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保函
授信
批复
发
送:主管行长、公司业务处、审计处、风险管理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共印23份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洛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招聘柜面工作人员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