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摘要)

发布时间:2020-03-04 01:57: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摘要)

(2012-2020年)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为基础,以提升全体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用好用活高技能人才为根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在政府主导下,建设政策到位、设施完备、数据可靠、信息畅通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学校、社会教育资源、培训资源、实训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科技资源等优势,优化发展环境,加快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

2.高端引领,重点开发。紧紧围绕我区沿黄经济区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三个“千亿投资计划”、节能减排等重点,围绕能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围绕文化、教育、医疗、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以提升学习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队伍建设。

3.立足培养,兼顾引进。充分发挥现有高技能人才的作用,扎实做好本地高技能人才的开发培养。同时,积极引进我区产业发展和优化升级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尤其要加大职业技术学院、技校以及其他培训、实训基地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尽快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4.以用为本,服务发展。为高技能人才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施展聪明才智和大显身手的舞台,支持和鼓励各类技能劳动者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自治区产业发展目标,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的高技能人才,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合理的格局。

1.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趋于合理,素质明显提升。到2015年,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54万人,其中,结合我区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新培养1500名高级技师、技师,5000名高级工。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16%左右;到2020年,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75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2万人左右,进一步结合我区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新培养1000名高级技师、10000名技师、30000名高级工。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0%左右。

2.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到2015年,建成4-6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1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0年,建成8-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建成10-1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成1-2个专业技能实训基地,依托自治区重点职业院校建成1-2个职业教育公共实验实训基地,五市各建成1个综合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将企业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强化岗位培训,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技术攻关、岗位练兵等活动,培养形成一批技能带头人队伍。健全完善金牌工人、首席技师制度,发挥金牌工人、首席技师在生产管理、技术创新、经验交流、传授技艺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落实首席技师在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的待遇,逐步提高金牌工人、首席技师的薪酬水平。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实现绝招绝技的代际传承;积极开展班组长和技能带头人的培训。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组织好行业内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交流和服务。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二)改革培养模式,加快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依托职业院校,大力开展后备劳动力技能培养,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结合行业、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建立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制度。通过建立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强化职业院校和企业的联系,指导职业院校紧密结合企业高技能岗位要求,对应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培养目标,改革教学模式,调整教学内容,实现职业学校教学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引导职业院校在进行学制教育和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的同时,积极承担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鼓励企业结合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与职业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为学校提供实习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技术攻关。

(三)充分调动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鼓励走技能成才之路。鼓励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开展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同行业交流活动,促进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技能、岗位成才风气的形成。鼓励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培训深造、带徒传技、同行业交流、技术创新等活动。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加大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奖励表彰力度,激发技能劳动者钻研技术技能的热情,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趋势,建立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支持水平高、规模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企业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结合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鼓励培训机构更新改造和改建扩建、整合一批高标准、开放式实训基地,提升培养层次。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当地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城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体现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着力建设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五)统筹规划,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相关理论研究,加快高技能人才法制建设。做好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开发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加快建立健全技工院校教学评估专家队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专家队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评估专家队伍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专家队伍等四支队伍,提高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的业务能力,推动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六)构建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观念,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重点措施

(一)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选择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特色较鲜明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建设若干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一批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五优一新”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的高技能人才。二是依托我区产业优势和特点,建成若干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利用技能大师在科技、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企业的便利,提供技术技能创新研发活动经费、名师带徒津贴、设备材料购置费等,为技能大师开展技能攻关和技术创新提供条件,为技能人才尤其是青年技能人才提升技能创造环境。三是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在全区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紧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首席技师、金牌工人计划等。对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紧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18-45岁之间,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对评为金牌工人、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津贴。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特点,有重点地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精湛技艺的技师、高级技师。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是实施\"113\"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充分发挥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各类组织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构建和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到2020年,新培养1000名高级技师、10000名技师、30000名高级工。二是创新模式,改进方法,探索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和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构建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础扎实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总结推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技能鉴定的工作模式,推行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技师评价方法,拓宽技师成长通道。鼓励行业企业和地方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拓宽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技能人才就业能力。实施预备技师培养考核制度,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三是以提高各类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的,在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大力推行“双证书”(毕业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把教学计划同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相衔接,把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引导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优先从取得“双证书”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劳动者中选拔使用,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

(三)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一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当地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职业院校、企业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体现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是各级政府要重视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的企业,在扶持政策上予以倾斜。有资质的企业可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三是积极推进各类职业院校开展教学改革,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鼓励学校和企业联合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商定培训课程和教材,确定培训考核方法,采取共同培养、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方式,开展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学校与企业还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联合开发新产品、新项目,推广科研成果。支持企业为职业院校建立学生实训基地。

(四)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一是引导和鼓励企业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衔接。企业要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高级技能人才倾斜,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形成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二是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对作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发挥作用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奖励。加快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

(五)加快建设一支“一体化”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指导各类职业院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快速实现由“双师型”教师培养到“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性转变。根据职业院校专业的设置,合理确定“一体化”教师队伍的构成比例,鼓励各类职业院校从技师以上生产、建设、服务一线人员中招聘“一体化”教师,凡参加“一体化”教师招聘的人员,须通过实操考试,从而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

(六)加强组织管理,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进一步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以及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头人的作用,并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实体等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时,其高技能人才配置必须达到相应的比例。

(七)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交流和服务体系,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高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才流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和区域合作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和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流动服务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高技能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

理流动。鼓励人才交流和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应服务,构建合理流动、切实保障、有效激励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

(八)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合理使用人才专项资金,保证高技能人才开发所需经费。二是企业要加大对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并列入项目成本。政府将高技能人才配置情况作为企业参加重大项目竞标、评优和资质评价的必要条件。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并组织培训。三是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各类职业院校可按照高技能人才实际培养成本,提出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定后,向参训者收取培训费用。

(九)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对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发展,从自治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和技能竞赛等。提高培训层次和规模,增加教学设施,培养高水平的教师,充实师资力量,促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更好更快发展。

(十)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加快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进程。坚持质量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完善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覆盖面。

(十一)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机制。对到企业技能岗位工作的各类职业院校毕业生,企业应合理确定工资待遇。落实好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权益,为高技能人才提供通畅、宽松的服务平台,努力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我国发布首个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广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

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20年)

中国首个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发布实施等4则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探索

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六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摘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摘要).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