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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职责

发布时间:2020-03-03 16:16: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3、大副

3.1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主管甲板部所管理船体与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2 遵守有关航运方面的各项国际公约、规则,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

3.3 执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 3.4 在有PSC检查时应亲自陪同检查和给予恰当的解释。

3.5 负责《垃圾管理计划》和船舶垃圾的管理、负责《垃圾记录薄》的记录。 3.6 负责《货物系固手册》的管理和船舶系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7 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

3.7.1 正确运用本船的货舱结构和稳性资料,充分利用舱容和载重量,合理配载。每航次积载前,应计算稳性,书面报请船长审阅。

3.7.2 凡配有配载仪的船舶应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该仪器。 3.7.3 装货前率领或督促值班驾驶员、水手长和木匠检查货舱和垫舱物料的清洁、干燥情况,使船舶适货。

3.7.4 严格监督港口装卸部门按货物积载图装卸。装货时如发现包装不固,标号不符、不清或有可能引起货损或混票时,应及时向港方货主等提出,待货物整理妥善符合要求再装,并负责现场记录和在大副收据上正确批注。

3.7.5 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国际危规;装卸粮食、冷藏货和其他特殊货物时,要申请货物检验师的检查和监装监卸,并取得由检验师签署的证书。

3.7.6 装卸货时,根据需要安排船员看舱理货,防止货损货差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3.7.7 装卸重大件、危险品或贵重货物时应在现场监督,必要时应亲自指挥。

3.7.8 装卸完毕后,应认真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并将货物积载和装卸情况、问题和经验等详细记入货物积载簿。

3.8 正确掌握本船装卸设备及属具的安全负荷和操作规程。收放重吊时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督促值班的驾驶员和水手经常注意装卸工人是否正确操作,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坏,应及时要求港方修复或赔偿。

3.9 负责编制甲板部的年度、月度维修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批后,组织甲板部船员执行。使船舶和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定期检查,做好测量和损坏记录。

3.10 负责汇总和编制甲板部的计划修理工程单;厂修期间,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做好各种测量记录;进坞后和出坞前,应会同船长和轮机长检查船壳和水线以下各种装置并做好测量记录。

3.11 每月底,填制甲板部月度工作报告及报表送船长审阅汇总后报公司。 3.12 开航前至少做好以下检查,将检查情况和其它开航准备报告交船长: 3.12.1 装卸单证是否齐全。

3.12.2 甲板部船员是否都已到船。 3.12.3 淡水储量是否已按计划备足。

3.12.4 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本部门所辖区域,防止偷渡和违禁品上船。 3.12.5

二、三副、GMDSS操作员以及管事的开航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 3.12.6 货舱是否封好,吊杆是否已放妥固定。

3.12.7 货物和甲板上的易动物件是否已经绑牢,放妥和加固,•使其符合安全出航要求。 3.13 大风浪侵袭前,督促水手长和木匠认真检查锚、舷梯、救生艇、•吊杆、货物、易移动物并予加固,把缆绳贮放入库,亲自检查舱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14 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应在船首了望,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驾驶台,并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工作。

3.15 停泊期间,一般情况下经船长同意可由驾驶员助理代值昼夜班,但大副仍应在船并负责;船长认为必要时,大副应亲自当班。

3.16 每日检查淡水舱、压载水舱、污水沟(井)的测量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即报告船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3.17 负责安排淡水舱、压载水舱的注入、排出和移注工作。 3.18 负责管理淡水的储量和消耗。

3.19 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检查并指导其他驾驶员正确记载;负责保管航海日志和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及业务文件。

3.20 按时主持甲板部的安全日活动。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经验教训;检查潜伏性事故和不安全因素,采取纠正措施。 3.21负责组织对甲板部中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标识和测定工作,并监督各设备主管人员定期进行维修和测定工作。督促三副和水手长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和各种应变器材的养护工作,在船长领导下按时进行各种应变演习并在现场指挥。 3.22 负责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劳保用品管理工作。

3.23根据航次任务、伙食标准和有关规定,以及伙委会的意见,安排厨工采购伙食,保持船上适当数量的主副食品及储备。

3.24 督促厨工经常变换伙食花样,不断提高烹饪质量,使船员吃饱吃好。

3.25 对本部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和鉴定,提出对他们的奖惩、升降的建议并签署意见,报送船长。

3.26 按时记录甲板部《船员工作休息记录》,安排甲板部船员的休假计划并报送船长。 3.27 负责全船的医疗保健和防疫工作,以及船舶的清洁卫生、除虫灭害和消毒工作。

3.28 保管全船各房间的备用钥匙;接船时与其他部门负责人协商并负责拟定全船舱室和库房的分配方案,经船长核准后实施。

3.29 兼任船舶保安员,落实各保安等级下的船舶保安措施,并督促检查,负责记载并管理船舶保安相关记录,掌管全船用于锁闭限制区域的锁具钥匙;当船长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执行职务,临时代理船长职务。

大副工作职责

大副、二副工作职责

大副学习心得

大副岗位职责

大副经验

大副[材料]

大副任职工作总结

大副面试问题

大副面试大纲

大副面试英语

大副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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