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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办理(青岛)

发布时间:2020-03-02 23:49: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青岛社保办理流程:

一、开通网上用工登记

二、办理用工登记、签合同

三、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办理就业备案

四、社保申报

五、缴纳社会保险基金

1、开户

2、办理增加投保人员手续

3、办理减少参保人员手续

4、关于增减时间的注意事项

六、当地补缴社保手续

七、社会保险的转移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5日一25日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农村户口个人部分不缴纳;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有0.5%、1%、1.6%三种情况,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不交钱。; 总的缴费比例是:单位32.5%-33.6%,个人11%。 公积金缴费比例:一般是5%、10%,最高不超过12%。

青岛2011年的最低缴费基数是1427元,此数字计算方法为:青岛市2010年社平工资*60%。最高缴费基数为7137,计算方法为:青岛市2010年社平工资*300%.社保和公积金超出最高缴费基数及最高缴费比例的部分要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1、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申请人领取自谋职业扶持金(摊位费补贴)后不足2年的;

3、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在其他单位办理过就业登记手续的。

用人单位应如何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需补办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补办就业登记。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手续时,应持单位书面申请、单位有效资质证明、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被招用人员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补办就业登记期间工资原始凭证原件或依据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下达的法律文书等。

新成立企业用工及参保业务办理流程

新办企业招用职工后,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如下业务:

1、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订立,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执一份,职工人事档案里备存一份。

2、申请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www.daodoc.com)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带《个体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带《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非正规就业组织带《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3、办理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手续。

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就近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及当月人员保险增减业务。

用人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有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的《青岛市 年 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为职工办理社保增加业务。 上述业务,需于每月1-15日前,到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5、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

(1)未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的企业,需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或在www.daodoc.com网站下载《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开户银行盖章并授权后,将其中一份送回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存。

(2)每月通过银行扣款后,企业须在三个月内到缴费账户开户行,凭银行账号或单位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由银行盖章后作为财务记帐凭据。

(3)企业可以在我市15家国有商业银行任意一家开户或使用已开帐户办理“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15家商业银行名单如下: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深发银行;恒丰银行;民生银行;农信银行(华丰农村合作银行)。

6、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增减业务权限。

为简化业务流程,让用人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人员增减变化业务,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申请表》和《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承诺书》(以上表格可通过社保大厅领取或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社保申报”模块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增减业务权限。

7、办理社会保险网上增减业务。

用人单位当月开通保险网上增减业务权限后,于次月起1-14日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daodoc.com),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中的【社保申报】功能模块,按照网上申报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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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保网网上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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