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法务内勤岗位职务说明书
职务名称:法务部内勤(兼任合同管理员) 主管上级:法务部经理 所属部门:法务部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秘、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有一定的写作基础,沟通、协调能力强。
3、能处理日常相关法律事务,如合同制定、审查及档案整理工作。
4、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工作要求:
1、协助法务部经理做好办公室基础管理工作。
2、工作严谨负责,条理清晰明确。
3、具有很强的保密意识。
岗位职责:
1、协助法务经理做好日常来访接待、来函等情况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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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为上级提供基础文书处理支持,在法务经理的领导下,撰写、审核各类应用文稿,办理办公室内部日常事务,负责文印、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文件/单据/文档的收发、跟踪、归档与保管,从而致力于保证部门内文件传递的及时性、查询的便利性、建档的合理性、保管的完整性。
4、接听电话,向电话询问者提供信息,记录留言,转接电话。
5、负责办公室内勤事务的处理(办公用品、对外联络、后勤服务等)。
6、负责向总经办汇报本部门相关工作速度和运行状态,并协助总经办对部门总体工作计划、绩效目标的推进。
7、完成法务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工作权限:
1、对法务部工作有监督建议权。
2、有维护办公室正常办公秩序、拒绝外来推销人员的权利。
3、对所属业务知识有学习进修权。
工作标准(衡量标准):
1、对业务是否熟悉,能够起到辅助和参谋的作用,是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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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准确无误地提供支持服务。
2、是否能以清晰而简洁的风格表达所有的书面内容,是否可以利用有效的逻辑结构,提供易于理解的量化数据。
3、工作是否高效、严谨,态度是否积极、端正。
考核重点:
1、保密工作是否控制得力。
2、文档处理是否科学、合理。
3、其它部门对本岗位的服务评价。
任 免:
1、法务内勤由法务部经理提名或公开招聘。
2、法务内勤不能胜任工作时,由法务经理报总裁同意后予以解聘。
3、法务内勤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可以连任。
薪 酬:
法务内勤的薪酬分为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三部分组成。绩效考核按制度由经理每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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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风险提示权。
2、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3、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4、文件不符合法规要求时,拒绝签审的权力。
工作标准(衡量标准):
1、法律风险预防是否准确、全面。
2、法律事务处理是否及时、高效。
3、人员管理安排是否科学、合理。
工作重点:
1、全面审核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
3、严谨认真地拟定和起草企业重要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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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学高效地处理企业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及对外法律纠纷事务。
任免:
1、法务主管由法务部经理提名或公开招聘。
2、法务主管不能胜任工作时,由法务经理报总裁同意后予以解聘。
3、法务主管任期一年,任期满后可以连任。
薪酬:
法务主管的薪酬分为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三部分组成。绩效考核按制度由经理每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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