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
有关要求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中小学教师申报初级职称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小学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申报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中小学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中小学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中小学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中小学三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三)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专业不做要求,但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 除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专业外,取得其他专业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不再转评可以直接申报高一级职
称。中学申报人员除以上特殊专业外,原则上按照“大文大理”掌握(“地理”专业具有特殊性,按文、理科均可)。幼儿园、小学除以上特殊专业外,专业可不作要求。
(五)非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须提供认证报告,自学历发证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在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非全日制学历提供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等。
2、从河南省职称网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切记一定更新为“中小学教师”系列),规范录入《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见习期满用初聘呈报表、初晋初用考核认定表),A4纸正反打印,并上报电子TXT文档;主管部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汇总打印资格审查表并加盖公章。
3、学科转换以及补证人员除填写以上表格外,由学校、中心校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申报教师按现在所教学科申报,如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再晋升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可破格申报。
三、报送时间 2015年12月12日
四、报送地点 中召乡中心校从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