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销售提成分配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9:30: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置业顾问“销售提成”分配及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调动置业顾问积极性,完成公司的销售目标,特定制以下办法。

二、适用对象:全体置业顾问。

三、适用范围:可销售的商铺及住宅。

四、置业顾问薪酬基本组成:由“底薪”和“个人销售提成”两部分组成。

五、置业顾问“个人销售提成”计算公式:置业顾问个人销售提成 = 置业顾问销售业绩 × 提成比例

六、销售成交的确认原则

1、客户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缴付首期购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回款等手续;

2、销售成交额指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实际支付购房总价款。

七、客户接待顺序及销售业绩的确认

1、接待顺序

 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 接待顺序排列为:从左到右,以置业顾问坐向为标准。当天第一个访客户,由左一置业顾问接待,第二个访客由左二置业顾问接待,以

下依此类推,如当值置业顾问临时离开,由其下一位置业顾问接待。离开的置业顾问将尚失这次机会,要等到下一轮才能有接待机会。

2、客户界定

前提:接待客户时,要主动询问客户以前是否与本公司联系过,了解到是老客户,应及时通知第一接待人继续跟进,否则,视为抢单。  新客户来访,由当值置业顾问接待;

 老客户来访,归“第一次”接待人接待。如“第一次”接待人因事外出,当值置业顾问应与“第一次”接待人取得联系;如“第一次”

接待人休息或出差,则按当天售楼顺序处理,轮到谁,由谁代为接待;

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第一次”接待人所有;

 如老客户中途要求更换“第一次”接待人,应该遵循客户意愿,就其指定的置业顾问接待或当值置业顾问接待。如“第一次”接待人与

客户之间发生矛盾时,应该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解决;

 进入“实质销售阶段”(一期报名阶段)开始,每1个月“第一次”接待人刷新一次,如发现没有进行客户跟进,如实填写“客户跟踪

调查表”,则取消其“第一次”接待人资格,并将该客户视为新客户接待跟踪。

 两人或两人以上接待的是同一组客户但不是一个人的,始终以成交为大原则;

 已成交客户介绍新客户来但是没与其同往的,客户来时指名置业顾问接待或提及朋友、亲戚已购房之事的,由已成交置业顾问接待并跟

进;客户来时忘记或不指名同事接待的,作为新客户由当值置业顾问接待。

 未成交客户带客户来的,由“第一次”接待人接待并跟进。

 未成交客户推荐朋友来的,客户指名置业顾问接待,由指名置业顾问接待并跟进;客户不指名置业顾问接待的,视为新客户。

 如发生争议,首选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又不接受领导协调及裁决的,不接受一方业绩归另一方所有;如双方不服,佣金上缴销售部

作为奖励基金。

3、置业顾问销售业绩的认定依据:置业顾问销售业绩的计算依据为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金额。

 置业顾问独立完成的销售业绩:由置业顾问独立完成的销售额全部记入该置业顾问的销售业绩;

 由两个以上的置业顾问共同完成的销售业绩。

4、销售业绩的分配原则:

“成交为大”,即不论成交人是“第一次”接待人还是协助接待人,成交人,都可优先把该笔交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金额的50%记

为其销售业绩,剩下的另外50%视情况进行分摊,下面分两种情况:

(注:成交人是指成功说服客户达成交易并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置业顾问—— 一般情况下,签订《认购书》的置业顾

问负责跟进,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

 50%的销售金额,由本单交易的全体接待人,根据各人的接待次数进行分摊。计

算公式,见例一;

 剩下的50%的销售金额,由成交人以外的本单交易的全体接待人,根据各人接待次数进行分摊。

计算公式,见例二。

例一:

假设某单交易,“张

三、李

四、王五”三人共同完成,成交金额为M,张三是“第一次”接待人,也是成交人。“第一次”接待人张三的接待

总次数为A,协助接待人李四接待总次数为B,协助接待人王五接待总次数为C,那么这单交易:

 “第一次”接待人张三的销售业绩为: M×50%+M×50%× A÷(A+B+C);

 李四的销售业绩为:M×50%× B÷(A+B+C );

 王五的销售业绩为:M×50%× C÷(A+B+C)。

再假设本例中,M=100万,A=6次,B=3次,C=1次,那么本单交易“张

三、李

四、王五”的销售业绩为:

 “第一次”接待人张三的销售业绩为: M×50%+M×50%× A÷(A+B+C)

=1,000,000 ×50% + 1,000,000 ×50% ×6 ÷(6+3+1)

=500,000+300,000=800,000(元);

 李四的销售业绩为:M×50%× B÷(A+B+C )

=1,000,000 ×50% ×3 ÷(6+3+1)

=150,000(元);

 王五的销售业绩为:M×50%× C÷(A+B+C)

=1,000,000 ×50% ×1 ÷(6+3+1)=50,000(元)。

例二:

假设某单交易,“张

三、李

四、王五”三人共同完成,成交金额为M,张三是“第一次”接待人,但不是成交人,李四为成交人。“第一次”

接待人张三接待总次数为A,协助接待人李四接待总次数为B,协助接待人王五接待总次数为C,那么这单交易:

 “第一次”接待人张三的销售业绩为: M×50%× A÷(A+C);

 李四的销售业绩为:M×50%;

 王五的销售业绩为:M×50%× C÷(A+C)。

再假设本例中,M=100万,A=5次,B=2次,C=3次,那么本单交易“张

三、李

四、王五”的销售业绩为:

 “第一次”接待人张三的销售业绩为: M×50%× A÷(A+C)

=1,000,000×50%×5÷8

=312,500(元);

 李四的销售业绩为:M×50%

=1,000,000×50%=500,000(元);

 王五的销售业绩为:M×50%× C÷(A+C)

=1,000,000×50%×3÷8

=187,500(元)。

5、接待注意事项

 任何情况都不得争抢客户或冷落客户;

 在接待过程中,置业顾问应该明确表示客户下次来可以直接指名与其联系;

 接待人员应首先问客户:

 您是否第一次来看房?

 上次哪位工作人员接待您的?

 若客户指名要原接待人接待,则应马上礼让,重新回到首轮序号。

八、已成交客户退房的情况处理方法

若已成交客户退房,公司有权追索已发放的提成;若由于置业顾问的不规范行为导致,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所获销售提成2倍以

上的处罚。

九、关于严禁炒房的规定

1、炒房行为界定

 全体员工购买房号,并进行转让者,视为炒房行为;

 全体员工购买商铺或住宅,并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转卖者,视为炒房。

2、炒房人员处罚方式

 经调查取证,确实存在炒房行为者,退还炒房所得,并罚没该套物业提成;

 情节严重者,或拒绝履行上述规定者,将进行辞退。

十、辞职、辞退员工的处理

1、辞职、辞退员工销售提成的发放办法

 正常辞职及公司无过失辞退员工,公司按照其实际完成的业绩发放销售提成;

 没有按照公司正常制度辞职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公司扣发其全部销售提成;

 有确切主观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员工而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公司有权扣除全部销售提成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2、辞职置业顾问遗留客户的交接管理制度

 适用范围——所有辞职、辞退、开除置业顾问遗留下的未回款的客户。

 管理办法,如下:

 公司所有辞职、辞退的置业顾问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将手头未回款客户的全部资料移交给公司指定的人员;

 如客户已交纳“诚意金”或“定金”,则辞职员工将客户全部资料移交给指定的置业顾问,指定置业顾问必须对剩余全部工作负

责,则该单业务销售提成的30%公司将作为奖励发给置业顾问,剩余提成归营销中心销售部全体平分;如客户未成交,公司将追

查有关原因;

 如客户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按揭等手续,则辞职人员将全部资料移交给销售主管,该单业务的提成归营销中心

销售部全体平分。

十一、其他

1、营销中心员工的福利待遇同公司其他员工;

2、营销中心人员配置由公司掌控;

3、绩效考核评分办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

4、试用期员工直接销售提成,按其实际直接销售提成的40%发放,其余60%归营销中心销售部全体平分。

销售提成分配方案

销售提成分配方案

飞机销售提成分配方案

销售经理提成管理办法

业务员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IT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

关于前厅及保安提成分配

课程顾问职责及提成分配

提成管理办法

销售提成分配及管理办法
《销售提成分配及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