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人大常委02年6月29日通过)
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行为。
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
5、询价
6、其他
邀请招标范围: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询价采适用范围: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代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竞争性谈判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2/3)
2、制定谈判文件。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4、谈判
5、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程序:
1、竞1,
2、竞
33、竞
4、
4、竞5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
1、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2、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3、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4、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5、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6、废标的原因,
7、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备案。
补充合同不改变合同前提下,所有补充合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10%。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7个工作日答复,对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投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供应商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其他。
废标条件: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都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方式:公开和邀请招标。
代理机构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库。
公开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
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修改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编投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提交不少于20日。
中标条件: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1年内3次)
评审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劳务报酬
5、其他权利。
义务:
1、为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遵守纪律,不透露评审情况,
3、出现不正当竞争,应当加以制止
4、解答评审工作中咨询或质疑
5、其他义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自行招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有与采购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采购和管理人员
3、采购人员经过省级以上政府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
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处理原则:
1、招标文件没有(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予以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采购数额300万元以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5人以上单数。
货物服务招标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货物价格30-60%,服务10-30%) 投标文件审查:初审: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和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大写金额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汇总不一致时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本的以中文为准。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原则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
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网1,报3 投诉处理原则: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实名制。
资格认定办法:31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和效率原则。方式:审批和确认。乙:50,中专50%,高10%。(代理1000甲:400,中70%,高20%。61:乙级:100,人10,中级40%。甲:500,30,中60%,乙级资格1年以上,2年内政府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亿元以上,招标代理2年以上,中10亿。 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专家应当5人以上单数,法律专家1名,产品技术专家为非本单位熟悉产品的专家。 省非招标采购方式: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大型10。 递交报价文件:只有2家时,在书面征得供应商及采购人同意下,可以继续谈判。1家时,中止,重新。 单一来源采购: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应公示,3个工作日无疑义,方可批准。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发出之日至规定的报价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确定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发成交通知书。 省政府采购规程: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节能环保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时节能、环保产品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综合评分法:增加节能、环保评审因素,对技术、价格给予一定的加分。(价格(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价格(技术)评标总分值4-8%加分。成交供应商(节能、环保产品不高于一般产品报价10%,确定为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