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规定
论文开题报告时间规定:
1、各教研室必须统一组织举行论文开题报告
2、开题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3、开题报告由教研室主任统一交给系教学秘书
毕业论文撰写时间规定:
1、论文初稿提交时间:
第一批答辩的学生论文初稿必须在三年级上学期11月底前交给导师第二批答辩的学生论文初稿必须在三年级上学期结束前交给导师
第三批答辩的学生论文初稿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结束前交给导师
2、论文定稿提交时间:
第一批答辩学生论文定稿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4月20日前提交到系第二批答辩学生论文定稿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5月20日前提交到系第三批答辩学生论文定稿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10月20日前提交到系 硕士生毕业论文答辩规定
1、由教研室确定匿名评审论文,系统一送审
2、第一批提交定稿论文在三年级下学期6月5号前完成答辩工作。
3、第二批提交定稿论文在三年级下学期7月20号前完成答辩工作。
4、第三批提交定稿论文在三年级下学期11月20号前完成答辩工作。
5、论文答辩过程中,论文指导老师实行回避制度,不准参加论文答辩会。
6、优秀毕业论文数量不得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15%。
7、严格答辩制度,对不达不到硕士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要坚持修改通过或不
允通过
8、对发现有抄袭、剽窃的论文,一律不准答辩及通过。
《中文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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