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十项制度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度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为县本级部门单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管理和协调;
2、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3、为进驻各工作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
4、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涉及的收费进行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6、对县直、驻县部门(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统一考核;
7、指导乡(镇)农民服务中心工作;
8、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审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负责县本级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和监督;
9、负责对县招标投标中心的监管,对县招标投标中心组织的各类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10、受理招标投标交易中的各种投诉举报,协调处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11、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进行业务指导;
12、负责县本级行政审批和招标投标交易的信息化(网络、网站)建设工作;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县行政审批和招标投标交易工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职责
(一)窗口负责人职责
1、了解和掌握窗口运作情况,负责本窗口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中心和其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2、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对授权委托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4、协调与主管部门各职能科室的工作关系;
5、负责对本窗口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
6、协调办好本窗口联办事项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有关会议和联办事项的现场踏勘;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策制度、文件规定办事;
2、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熟悉相关工作规程,精通本职业务,准确解答疑问,认
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4、熟悉操作和认真管理计算机系统,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5、尊重办件人,妥善解决矛盾,避免发生争执;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一、公开承诺服务内容,根据不同的服务事项,向申请人发放承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实行跟踪服务。
二、承诺办结时限,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实行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领取证照的时间。
三、实行特事特办、快事快办,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能同时办理的事项不分开办,实现高效务实的行政效率。
(三)县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一、群众来办事遇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应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周到服务。
三、对任何来中心办事者所提问题应做到有问必答,遇事不推诿、不敷衍。对来访者所提问题能自行解决的不移交人,不属本单位解决的,应尽快移交相关单位和人员负责接待解决,对不
属进驻中心单位和人员规定范围解决的应一次性明确告知。
四、解答要清楚,办事要简捷,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并及时请示有关领导。
五、因首问责任人不负责任而使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来人有意见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四)县行政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一、公开办结时限,方便群众监督。
二、承诺办结时限,按时办结,不得无故迟办、拖办。
三、能一次办到的不分开办,能当天办的不推迟办,能一人办的不多人办,不让办事者多跑路,多费时费心。
四、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承诺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县行政服务中心否定报备制度
否定报备制是指各窗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的过程中,对群众申请事项依法否定不予办理必须按照有关程序登记报备的工作制度。
一、各经办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对来访、办证的来访事项须予否定的,应该一次性明确告知。
二、对办理事项,经审查如不属本中心管辖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应明确告知群众,并按首问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对前来申请办理事项的,经审查如属本中心管辖范围但
依法不应予以办理的,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因资料不足而暂不予办理的,应将需要补充的资料一次性告知。
2、因资料不合格而暂不予以办理的,应告知当事人变更后方予以办理。
3、因其它原因暂不办理的,应登记在案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适时提供咨询服务。
四、对办理事项涉及重大事项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不得随意否定。
五、当事人对否定事项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中心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
(六)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第一位经办人员要一次性细告需办理事项的所需申报材料、要求、流程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发放有关表格。
二、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单位去咨询或到单位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三、任何一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将当事人带到有
关部门的窗口或指点有关部门窗口的所在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
四、窗口工作人员应印制好本窗口行政服务指南,置于窗口上,供办事对象随时查阅。
(七)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公示制度
一、进入中心的县直单位,各窗口必须印发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写明办事者的姓名、联系电话;
二、各窗口单位的办理事项,必须写明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办理程序,需提供的资料、办理时限并将办理的结果公开;
三、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四、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
(八)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股室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敷衍了事、贻误工作,确保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中心党员干部应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在工作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工作中要尽职尽力,不得推诿避让,临阵脱逃。
三、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时,要始终和县委、县政府保持一
致。要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策略。不得谩骂群众、蛮横粗暴、不得造谣、诽谤他人,不得与群众发生冲突。
四、工作人员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严明工作纪律,不准在工作期间打扑克、搓麻将、玩电脑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五、各股室应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工作,如有群众到单位反映情况、咨询政策,有关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有关股室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九)县行政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
一、AB岗工作制,是指在“中心”工作日内“中心”各股室、窗口各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接替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中心”各股室、窗口各岗位都要建立AB岗工作制。
三、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确保“中心”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
四、AB岗的工作职责:
1、各股室、窗口各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脱岗现象。
2、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3、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4、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股室、窗口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5、股室和窗口、窗口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
6、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窗口,工作人员因事短时间临时离岗应摆放去向告知牌,并托付周边窗口工作人员照看联络。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上下班签到及人员去向公示牌制度
1、各股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指纹打卡签到签退考勤制度,实行上午、下午上下班人员签到签退。
2、上班后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在上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各股室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到岗(位)的,要指定股室其他工作人员替代缺岗人员履行其责。
4、各股室工作人员开会、外出、出差、请假等因事不在岗位,要在《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一览表》
挂好去向牌。
5、坚持做好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时间,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6、有事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各股室工作人员请假在半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准假;超过一天的分管领导批准后须向主要领导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