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定标准
操行评定实行百分制,每个学生每个学期的基本分为100分。通过对学生的考查,依据其在校表现进行加分或扣分,从而得出一个学期的操行成绩。
操行成绩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
优:90分以上
良:80—89分
中:60—79分
差:60分以下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操行评定一律为差。
二、记分原则
(一)加分原则
1、月全勤者加3分,学期全勤者加10分。
2、助人为乐者,每次加1—5分。
3、拾金不昧(包括物品)者,每次加5—30分。
4、检举揭发坏人坏事者,每次加5分。
5、见义勇为、维护学校治安秩序者,每次加5—30分。
6、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等各类比赛获得奖励者,加5—30分。
7、在报刊上发表作品者,每篇加5-10分。
8、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积极参与管理表现突出者,加2-10分。
9、其它方面需要加分的,由班主任呈报学生科批准。
(二)扣分原则
考勤扣分:
1、请事假每节课扣1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
3、旷课每次扣5分。
违纪扣分:
1、上课穿拖鞋、背心者,扣1分。
2、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者,扣1分。
3、违反课堂、会场纪律者,扣1分,故意捣乱者,扣5分。
4、违反进餐秩序者,扣1分,故意捣乱者,扣5分。
5、不做操、不参加升旗仪式者,每次扣1分。
6、不值日者,扣1分。
7、私自调换床位宿舍,不按时熄灯休息者,扣1分。
8、夜不归宿或私自留宿外人者,扣5分。
9、抽烟、喝酒者,每次扣5分。
10、考试作弊,扣10分。
11、撕毁学校公告者,扣20分。
12、谈恋爱者,扣20分。
13、打架、赌博、偷窃者,扣30分。
14、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绿化者,扣30分。
15、弄虚作假,挖苦、侮辱他人,徇私报复者,每次扣5分。
16、有意隐瞒、包庇错误、严重歪曲事实真相者,每次扣10分。
17、其它违纪行为,视情节扣分。
成绩扣分:
1、不按时交作业者,每次扣3分。
2、学期考试不及格者,每科扣5分。
三、评定办法
1、平时加分、扣分由班主任负责;学生科每月检查一次。
2、按月考核,月底公布,学期总评;对个别扣分较多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提醒,情况突出的应报学生科。
3、学期结束时,由班主任根据操行成绩评出操行等级,填写操行评语,经学生科审核后,记入学生档案。
四、评定结果
1、操行评定达不到良等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学期内操行评分在60分以下者,将依据其表现予以相应的处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3、学期内操行评分低于40分,或操行评定连续两个学期不合格者,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4、学生毕业前,学校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操行进行全面鉴定。操行鉴定不合格者(两学期以上不合格),不予毕业(发给肄业证书)、不予办理技能考证、不予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