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纳税人:
省局对小型微利企业涉及所得税优惠的申报表做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网上申报后,不需再到办税大厅办理文书审批手续。
1、《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2)》修改说明
1.1、打开网上报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2)》报表,首先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您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
如果符合选择确定,不符合选择取消。选择确定后,报表上的“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复选框自动勾选上。
1.2、《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2)》报表的第1行增加了“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复选框,对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系统提示时未选择“确定”的,在填报过程中可以再次勾选。
1.3、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增加了第14行“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公式为:如果10行累计>0并且10行累计
如果10行累计>100000并且10行累计
如果10行累计>300000则14行累计=0.00;
15行=本年上期报表的应补(退)税额+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
1.4、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企业,增加了第2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公式为:如果21行累计>0并且21行累计
如果21行累计>100000并且21行累计
如果21行累计>300000则25行累计=0.00。
2、《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2)》修改说明
2.1、打开网上报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2)》报表,首先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您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
如果符合选择确定,不符合选择取消。选择确定后,报表上的“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复选框自动勾选上。
2.2、《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2)》报表的第1行增加了“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复选框,对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系统提示时未选择“确定”的,在填报过程中可以再次勾选。
2.3、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增加了第12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公式为:如果6行>0并且6行
如果6行>100000并且6行
如果6行>300000则12行=0.00;
13行=本年上期报表的应补(退)税额+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
2.4、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增加了第12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公式为:如果9行>0并且9行
如果9行>100000并且9行
如果9行>300000则12行=0.00;
13行=本年上期报表的应补(退)税额+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
2.5、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增加了第16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和第17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小微企业核减后)”。
公式为:如果15行换算为全年税额>0并且15行换算为全年税额
如果15行换算为全年税额>25000并且15行换算为全年税额75000则16行=0.00; 17行=15行-16行。
您对此次修改有何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