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先进集体及优秀学生评比办法
(暂 行)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习生活风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学院决定对
二、
三、四年级每年十月进行“五星班级”、“特色班级”、“优秀党支部”、“优秀寝室”、“组织贡献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奋进奖”和各类单项奖的评比。
一、参评条件:
(一)集体奖项: 1.五星班级
评建条件参照《南京师范大学十佳百优班级评建活动办法》(试行)和《南京师范大学地科院“我爱我班”班级文化风采展示评比条例》。 2.特色班级
评建条件参照《南京师范大学十佳百优班级评建活动办法》(试行)和《南京师范大学地科院“我爱我班”班级文化风采展示评比条例》。 3.优秀党支部
评建条件参照学校《关于开展学生\"党建三评\"的通知》 4.优秀寝室
(1)宿舍成员遵守校纪校规,上课出勤率高,无旷课、迟到及其它违纪行为; (2)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能认真按时独立完成各种作业; (3)宿舍学习气氛浓厚,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4)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连续两个学期无不及格科目。要求每人每学期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40%,或者每人均有三名及以上进步;
(5)宿舍成员举止文明,团结友爱,和睦共处,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管理。宿舍内务卫生良好,无安全隐患,在内务卫生检查中达到三星以上。 5.组织贡献奖——学生会 科协 志协 新闻中心 心协
每年10月份各学生组织对上学年工作做系统总结陈述,由学院领导、辅导员老师和学生代表打分评定。(陈述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组织做好准备)
(二)个人奖项: 1. 优秀学生干部
1 1) 在学院各学生组织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能以身作则,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所创新,热心为同学服务,办事公平公正。
2)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勇于探索,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优秀党员
评建条件参照学校《关于开展学生\"党建三评\"的通知》 3.奋进奖——针对贫困优秀学生
1)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各种形式勤工助学活动,态度端正,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自立自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85分,单科不低于80分。 4.各类单项奖
(1)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或代表学院参加校级的各类文体活动,且表现突出。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2)学习标兵
上学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总平均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10%。
2)上一学年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并获奖 3)上一学年获得中级或高级英语口译证书
4)上一学年旅游管理专业同学通过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其他专业同学通过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 (3)成才进步奖
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比上学年提高5个名次,且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4)道德风尚奖
1)上一学年,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贫帮弱等行为。 2)上一学年,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 (5)科技创新奖
上一学年成绩全部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校级以上科研创新活动或竞赛并获奖 2)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排名不限
二、评比比例及奖励
1、五星班级2个,每班奖励500元。
2、特色班级全院4个(最具学习力班级、最具奉献力班级、最具阳光力班级、最具实践力班级),每班奖励200元。
5、优秀寝室一般不超过宿舍总数的15%,每寝室奖励100元。
6、优秀党支部2-3个,每支部奖励500元。
7、组织贡献奖1-2个,每个奖励200元
8、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数的10%,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所在班级的评优人数。
9、优秀党员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5%。
10、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5%。
11、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
12、社会实践奖一般不超过学生数的15%。
13、各类单项奖总计一般不超过学生数的25%。
三、评比步骤
1、全院同学要统一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总结经验,发挥优势,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上一学年曾受纪律处分的同学不得参评。
2、在个人奖项的评定中,同学们要严格对照评比条件,自愿向学院分团委提交个人申请,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在集体奖项的评定中,申报集体必须附上1000-1500字的先进事迹简介。
3、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评比条件进行审核,报学院党委审批,公布表彰名单,颁发相应证书。
四、本办法由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