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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各类制度(太全了,干部管理手册)

发布时间:2020-03-02 04:31: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乡纪检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

乡纪检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纪委和乡党委的双重领导。乡纪检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地区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规定乡纪检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兰干乡党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厅,地委、行署、纪委监察局和于田县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县政监察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四)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权益。

(五)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国家行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

1 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的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乡执行党纪条规的文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于田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及领导班子建设。审核并提出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和个纪检监察委员任免调整意见。

(九)承办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级、签订、考核、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村站(所)、乡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建设工作。对违反乡党委、人民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纠风目标责任书》、《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和《实施细则》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十)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和县级纪委、监察局授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2 乡纪检监察办公室及人员工作职责

根据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地区纪委和县纪检委的有关要求,乡纪委监察办公室及人员应有其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阅办,起草、印发、归档等文书处理工作。

2、制定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及管理规定,做好机关财务、后勤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保管并监督使用县纪委、监察局、政府纠风办和纪委办公室印章。

3、负责案件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承担文件跟踪督办等工作。

4、负责筹备、组织乡纪委、监察办召开的各类会议。

5、负责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机关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收集整理上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

6、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7、做好本单位与上级机关各部门的联络、与乡各村、站所的协调以及对乡镇和乡所属单位的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各村、站所的有关业务工作。

8、承办本委(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法监察干部职责

1、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时的情况。

2、协助乡监察办公室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书记办公会及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文件、电报,分析研究行政监察工作情况。负责县监察局与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3、负责抓好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

4、负责办理乡人大代表、乡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的议案和提案工作。

5、负责做好各村、站所纪检监察的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安排、组织全乡的纠风工作、治理投资经营环境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做好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调查处理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

7、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廉洁勤政。

三、案件检查干部工作职责

1、检查处理乡党委、政府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或行政机关站所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2、承办党委、政府管理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案件及配合调查。

4、做好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承担我乡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5、指导和检查我乡纪检组的案件查处工作。

6、指导和办理纪检监察案件完成上级交办的案件。 受理各种纪检监察案件并对案件进行处理的请求申诉。

7、调查分析党员干部违纪倾向,做好案件情况反映和典型案件的通报。

四、信访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收举报电话,受理涉及党纪、政纪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2、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和党的组织其他所属单位和部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以及对处理不服的申诉。

3、负责信访件的转办、批办和督办工作,做好信访统计和初查工作,了解掌握来信来访处理情况,分析研究信访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供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4、承办乡党委、政府或上级机关、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和上报、督促、催办、转交各种案件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来信来访。

5、指导和检查各村、站所党支部的信访工作。

6、负责信访档案。

乡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乡纪委、监察全盘工作。

2、协助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带领乡纪委一班人员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为于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和政治保证。

3、及时乡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部署并督促完成乡党委和上级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4、主持乡纪委常委会、纪检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安排、检查机关其他领导的工作,根据需要调配机关人员,掌握和了解全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业务状况,提出对干部的培养、考察、使用、调整、充实的意见和建议。

5、传达批阅上级文件,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签发、审定全局性和重要决定、报告、工作部署、总结等方面的文件和材料。

6、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经常督促、检查纪检委员和基层纪检工作,及时给予正确的指导。

7、接待并处理重要信访举报,亲自审理大案要案。组织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案件。

8、负责组织同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

9、完成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纪委副书记职责

纪委副书记在纪委书记的领导下协助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书记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决议;组织实施纪委会决定的工作任务,对乡机关重大安排部署进行督导检查。

2、抓好机关日常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负责对公文材料的审核。

3、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纪委书记分管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纪委直接查处的案件的初核、立案、查处等工作;主持召开分管工作的有关业务会议。

5、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6、协助纪委书记加强全乡领导干部的监督,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的多项制度,并做好各项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

7、组织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协调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

8、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9、负责党支部和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有计划地对有关问题向党委会写出专题报告。

10、做好纪委书记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干事职责

纪检干事在纪委书记的领导下协助书记开展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书记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决议;组织实施纪委全会和纪委常委会决定的工作任务,对机关重大安排部署进行督导检查。

2、抓好机关日常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负责对公文材料的审核。

3、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纪委书记分管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负责组织纪委直接查处的案件的初核、立案、查处等工作;主持召开分管工作的有关业务会议。

5、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6、协助纪委书记加强全县领导干部的监督,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的多项制度,并做好各项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

7、组织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协调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

8、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9、负责党支部和纪检监察学会的各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有计划地对有关问题向常委会、全委会写出专题报告。

10、做好纪委书记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8 乡政府监察干事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书记、局长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批示、决议,组织实施纪检委办公室决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落实。

2、协助乡纪检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建设。

3、协助乡纪检委书记、做好案件查办、执法监察、纠风、源头治理、治理商业贿赂、党风勤政及宣传教育工作。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

5、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承办乡纪检委书记、乡纪委委员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9 乡纪检监察办公室会议制度

一、乡纪检委员会议

1、议事范围: (1)传达学自治区党委、纪委和地委、行署以及县级的重要决议、决定、指示等,研究决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2)讨论全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意见等,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工作部署;

(3)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乡纪检监察系统和本办公室干部推荐、提名等事宜;

(4)听取案件初核情况、调查情况和审理的报告,对案件的立案、调查和给予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建议等作出决定;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纪处分其它处理的建议。

(5)听取各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的汇报;

(6)讨论决定乡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事宜;

(7)讨论决定必须由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2、议事规则:

(1)乡纪检委员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纪检干事主持召开。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乡纪检委员参加,不是乡纪检委员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列席会议。因工作需要,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意见,确定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

(2)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纪检干事确定,也可以由各室提出,或经办公室收集后报会议主持人确定。

(3)乡纪检委员的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经由分管副书记、委员审核后,提交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人员应提前将相关材料送交办公室。在会议召开前统一呈送与会领导和成员。

(4)乡纪检委员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由办公室提

10 前通知乡纪检委各成员和列席人员。

(5)乡纪检委员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6)会议有关决议事项,由有关科室承办和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

会议要求:

1、乡纪检委员会议应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

2、各纪检委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严格保密纪律。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

二、干部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和乡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指示;

2、讨论、研究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听取有关 会议精神和业务工作的汇报;

3、部署工作;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通报一个 时期机关的各项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个时期机关的工作。

会议要求:

1、全体干部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先由分管副书记提出, 书记确定;

2、全体干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 委托办公室干部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3、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政治学习制度

(一)乡纪委监察委员会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集中政治学习。

(二)全体职工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退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向负责同志请假。

(三)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要有党支部指派专人做好记录。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备有笔记本,做到每次学习有记录,按学习要求写心得体会。

(四)学习时间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准随便交谈或翻阅其它刊物和玩弄手机,讨论时应积极发言,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五)政治学习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更要多的强调自学以学致用。

(六)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政治学习由有关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业务学习由纪检书记负责人安排组织实施,主管领导负责检查、督促、指导。通过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

(七)班子成员每15天集中学习讨论半天,每半年学习一周,每年学习理论(包括有关文件、文章)不少于15篇,写一定数额的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经常交流学习体会。每周用于自学业务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

12 乡纪检委文件跟踪督办制度

一、督办主要内容是上级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由乡纪委各工作人员或部门办理的事项,办公室负责对转办事项的登记、督办、催办工作。

二、办理事项转出后,办公室要按时、定期催办、督办、紧急问题及时督办。

三、上级机关批办、交办的事项,由承办人向主管领导专题汇报办理结果。

四、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结的,需向批办领导说明原因和理由。

五、转办事项处理完毕,要将转办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查办情况报告等立卷归档,妥善备查。

六、承办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地报告办理结果,做到交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

七、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交办的机密材料,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机密事项。

八、每周的转办事项将由承办人在下周一的工作会议上就办理结果进行说明。

13 兰干乡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本乡所有人员实行考勤管理,执行考勤制度,纪检办公室具体落实,晨会前点名,工作期间定期抽查,每月30日公布一次,并严格落实。

二、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特殊原因需占用工作时间半天以上者,要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报告,严格按请销假审批程序办理。

病假者,由医院出具证明,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并由办公室备案。

三、请事假者,需向办公室领导提出书面请假报告,由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备案。

四、开晨会时点名一次,无故不到者视为迟到,在平时抽查中,无故不在位者视为当日旷工。

学习、会议、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集体活动,一经通知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在通知时间内不到者按迟到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3次迟到算旷工一天,凡被记入旷工一天者,扣除当日工资。有急事或突然召开紧急会议找不到或抽查一次不在岗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六、请病事假与年底考核挂钩。全年累计请病假30天以上或请事假20天以上的,当年干部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4 兰干乡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公章是一个机关、组织职权的权威象征,是一个单位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准。公章的刻制、使用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为加强本单位各类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乡党委、政府公章由党委秘书保管,其它各办公室及站(所)公章必须派专人保管。

二、保管人不得将公章私自交于他人或带出室外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乡党委、政府公章须经乡主管领导批准。

四、使用公章必须进行登记。

五、不准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加盖印章的空白介绍信,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本乡机关干部、及村民所需的对外证明需加盖乡党委、政府公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根据本规定第三条,报乡主管领导签批。

六、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办理接受公章的手续,不应私自转交他人。

七、公章如不慎遗失,保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对遗失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处理。若公章损坏,保管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再申请更换。

八、公章应及时清洗,确保公章清晰、端正。保管人要严格妥善保管各类公章,严防随意放臵

15 兰干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动乡党委、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民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财务公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公开内容,不得简化和隐瞒内容。

二、定期公开通报乡党委研究审批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内容。

三、具体负责人加强对“两公开”的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提供“两公开”的责任人应做到内容、数据准确及时提供。

五、本委员会所发生的财务收支,均是公开的范围。

六、公布后干部或职工有疑问之处,经有关领导同意审定后由责任人负责解释。

七、纪委办公室及时收集建议,查找问题,供领导决策参考。

兰干乡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涉密事项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涉密事项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涉密资料绝对不看;

4、不带涉密文件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5、不准将涉密文件私自给无关人员阅读;

6、不准私自摘抄涉密文件;

7、不准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8、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密内容;

9、严格按规定确定密级,做好涉密文件、图片等资料的管理;

10、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秘密事项管理的有关规定。

17 兰干乡计算机保密通信网络使用管理

规定

为了迅速、准确、安全地传递乡党委、政府的文字信息,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纪委保密委员会、自治区纪委保密委有关规定,和于田县计算机保密及通信网络(简称计算机保密通信网络)的使用管理等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原则

l、乡计算机保密通信网络是一个整体,必须实行统一的安全管理体制。

2、乡各办公室单机的使用、管理等均由乡纪委办公室负责。

二、管理办法

l、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乡各办公室的计算机建设、管理和保密,由乡主管负总责,纪检办公室具体负责。

2、人员配备。

确定值机人员不仅要按照机要工作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的政审,还要考虑其工作态度、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以确保通信秘密和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3、办好交接手续。

值机人员调离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由有关领导与之谈话,提出调离后的保密要求,收回由其保管的密级文件、技术手册及其他有关保密设备及资料。

4、完善制度。

要制定严格的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如说明书、手册、密码等)必须妥善保存,严防损坏、丢失。

三、计算机使用

1、乡各办公室配臵的计算机,严禁私自改动计算机配臵,不得在计算机上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2、增强病毒防范意识,严禁自行安装使用盗版或来历不明的软件。

3、严禁用保密通信机的设备上互联网或其他网络。

4、严禁在通信计算机上玩游戏,操作系统自带的游戏除外。

5、严禁其他人员接触加密卡,操作人员将带秘级的文件进行备份,再把计算机内有关文件彻底删除,以免造成泄密。

6、备份文件时推荐使用U盘,U盘的特点是信息存储量大、安全、可靠。

7、严禁用加密设备从事私人活动。

六、传输文件范围和手续

各工作点传输文件,要经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签批。 由各室将要传送的文件发送到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传送。

七、传输文件处理

1、由计算机网络传输的文件,应严格按机要文件管理。接收的文件要及时打印并呈送相关领导阅批。

2、对所有传输的文件要区分密级、及时登记、办理、保管和销毁。

3、接收的磁盘文件由使用人员负责定期清理,届时造册备案,报请乡主管领导核准,由使用人员负责删除。

八、传输文件要规范

1、传输一般文字性内容的文件时一律转换为文本文件和word文档两种,特殊内容如:表格、图像等除外。

2、特殊文件可用附件的形式发送,但在正文中必须注明文件的用途及打开方式。

九、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2、对明知故犯,对玩忽职守、拒不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后果的,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3、其他处理措施按照《保密法》实施。

19 乡纪委监察案件分析研究会议制度

为提高乡纪委监察办案质量和审理水平,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防止“错案”、“冤案”现象的发生,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案件分析研究会议制度:

一、案件分析研究会议由乡纪委书记主持召开,对大案要案进行分析研究,会议由乡纪委常委会委员及案件管理人员参加。

二、由乡纪委精通查办案件及审理的乡纪委委员组成案件分析研究小组,开展案件分析研究工作。

三、案件分析研究会议的程序

1、由案件检查室或案件审理室人员对各自查办的案件提出初步审理意见,并将案件相关材料一并报案件分析研究小组;

2、案件分析研究小组参会人员对报送的案件错误事实、证据材料、定性意见、处理决定等方面进行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

3、案件分析研究小组根据意见对案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

4、案件检查室或审理室人员根据案件分析研究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纠正。

四、案件分析研究的内容

1、对错误事实分析

对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的责任,

20 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是否构成处分等进行认真的分析,如发现事实不清,提出整改意见。

2、对证据的分析

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认定错误的事实,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据不充分,事实不确凿,不能认定,以及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告等。

3、对错误性质的分析

认定问题性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据党纪政纪条规,是否符合违纪构成违纪性质的处分,属于哪类错误类别。

4、对处理意见的分析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根据党纪政纪条规,是否应该给予处分,引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所给予的处分是否恰当、合适。

5、对办案手续的分析

调查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

五、案件分析研究坚持“二十字”方针,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21 兰干乡纪委办理信访件和查办案件限时办结制度

为切实加强乡纪委工作作风建设,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向乡直各单位、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结合纪检部门办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乡职能部门对乡内外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限期办结的具体要求。

二、乡纪检办公室,必须认真负责地受理上级部门和乡主管领导批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种违纪违法事项;热情主动地接待到办公室来信来访、举报人员。

三、对基层单位、群众和外来办事人员上访、举报的属于纪检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能办的要马上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需要会同其它部门办理的或须经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要有时限要求;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的答复。

四、限时办结的具体期限

1、对于单位和个人信访、举报的具体事项,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只要是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安排在1—30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领导批示可适当延长。确因公务繁忙不能当即办理的要说明原由,并告知来访者何时办理。

2、对于案件检查的案件应在60天内办理完毕;重大或复杂的问题,经上级领导批示可适当延长。

五、乡纪检办公室要切实遵守限时办结制度,对承办事项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给予答复;不能办理的也要向对方告知原因。

六、未按时限办理或对应办事项造成延误的,追究纪检书记和纪检人员的责任。处理结果要和年度考核、晋级、升职等挂钩。

22 兰干乡乡领导联系站所、行政村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五次全会、自治区七次全会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乡工作力度,提高乡工作水平,现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乡领导联系制度。每名乡领导对所负责的站所、村纪检工作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督促、指导、协调并参与所联系村、站所的案件线索收集、分析和排查、案件初核、调查、审理及质量评定等工作,负责解答所联系乡提出的有关问题。

二、各乡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站所、行政村了解、指导、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是办案情况,并及时研究部署办案工作,排查案件线索,总结办案经验,按时完成查办案件工作。

三、对于行政村、站所自办案件,要亲自过目,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于一些申诉案件和群众有意见的案件要及时办理,要提高乡村自办案件的数量、质量。

四、对各单位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委员要及时与其所联系行政村、站所主管领导联系、沟通,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指导行政村、站所认真填写好案卷档案,完成好案卷的 归档工作。

23 乡纪委委员分片包村联系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乡纪委查案工作力度,提高乡纪委查案能力,现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乡纪委委员分片包村联系制度。每个乡纪委委员包三到四个村及站所的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并参与所联系村及站所的案件线索收集、分析和排查、案件初核、调查、审理及质量评定等工作,负责解答所联系村提出的有关问题。

二、乡纪委书记负责全乡案件查处的全过程,各村支部书记及站(所)负责人积极配合包联的乡纪委委员工作,对工作中提出的要求、问题要及时落实,不得推诿或拖延办理时限。

三、联系双方每个月至少要相互通报近期情况一次并及时研究部署联系点工作,排查案件线索,总结经验,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乡纪委委员要定期对其联系的村、站所案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电话督查不少于两次,如有必要可实地督查。

五、对乡纪委查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乡纪委委员及时与村站所主管领导联系、沟通,保证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各村支部及站所遇有案件线索要及时与乡纪委包村人员联系,不准瞒案不报或阻挠办案。违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年内协助查处案件工作中,开展较好的村及站所、个人,在年底总结大会上予以奖励。

24

党务公开制度

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要求,为规范我乡的党务工作,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25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委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三、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新闻媒体、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并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26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地、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实践“三个代表”。

四、党员干部应成为爱岗敬业的模范、乐于奉献的模范、勤劳俭朴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关爱社会的模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设小金库,不公款私存,不挪用或出借公款,按签字报销规定报销公务费用。

六、关心干部职工群众,倾听广大干部职工的呼声,落实“帮扶贫困干部职工工程”。

七、遵守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管理。

八、严格控制公款招待,不搞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

九、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十、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或上级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党委、纪委。

27 兰干乡党风廉政建设守则

一、忠于职守。不得过且过,消极怠工。

二、勤政为名。不偷懒推托,相互扯皮。

三、坚持原则。不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之中。

四、克己奉公。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五、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秉公办事。不感情用事,亲近疏远,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七、清政廉明。不用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

八、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

九、遵纪守法。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

十、警钟长鸣。不丧失信心,失去防范。

28 于田县各乡(镇)农经站工作制度

一、政治思想。

1、加强政治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乡站干部职工与核算中心干部半日制学习有关稳定、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政治理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等一系列的材料和文件,提高职工理论水平,同时一个月写一份学习体会。实行一票否决制。

2、切实落实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确保不出现计划生育违法违规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制。

3、加强各民族及职工间的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4、严格遵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宗教稳定,有关文件精神,法规与各项制度,出现违法犯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制。

5、勤政廉洁、忠于职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出现腐败和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工作制度。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领导力度,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不需住院的病假累计,男不超过10天,女不超过12天,事假不超过5天,病(事)假条必须经乡站站长批准,超过部分扣除当日工资,每月按22天工作日计算日计算,每年兑现一次,因病住院持住院证明和出院证经乡站站长批准。按照1981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81]5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一、工作人员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②工资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②工作年满10年或10年以上的,

29 发给本人工资的80%。③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90%。)年度全勤的职工按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

2、跨县工作及病(事)假转院需报县局批准,违反者按旷工处理,一日算三日并扣发三日工资,月工资按22天计算。严格干部考勤制度,必须本人签字,中午回不来者必须给负责考勤人员及领导打招呼。各乡(镇)考勤表于次月4日报县局,推迟或不报的,扣发乡(镇)农经站站长当月工资的三分之一。

3、实行挂牌上岗,职工一次不挂牌上岗,扣发5元。如丢失的自己补办。包括核算中心干部,此项工作由乡站站长落实,当日兑现入帐核算。

4、职工必须及时、认真、保质保量完成站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故推脱、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上报县局及农业局党委。

5、上级开会或去基层工作乡站站长必须向本乡(镇)党委、政府说明去向,反之将追究乡(镇)站长责任。

三、财务制度。

1、按财经法规制度、《会计法》规定管理内部财务,不得越权坐支。一百五十元以下开支由乡(镇)站长审批,一百五十元以上的开支报县局由县局局长审批后方可开支。不按规定开支的扣发乡(镇)站长本月工资,财务人员半月工资。

2、财会人员做到“日清月结”,现金余额不超过一百元,财务报表于次月4日上报县局,无故推脱不报者,扣发乡(镇)站长半月工资。具体工作人员本月工资。后果严重按《会计法》和《公务员法》处理。

3、本站的财务与代管财务分开,不得混为一体,资金平衡表单独填写。

四、票据管理。

1、依照票据管理法,实行专人专管的制度。

30

2、每月必须来县局核销票据,如不来核销或发生丢失,扣发乡(镇)站长半月工资,票据专管人员本月工资,丢失票据的按每份50元,每本500元的罚款处理(票据管理人员)。

五、业务工作。

1、坚持“村有乡管县监督”制度,村财务“日清月结”,杜绝白条,不合理做支现象,加强对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管理。乡(镇)站长各负其责,此条做为年终考核标准。

2、每年做到乡(镇)村财务审计达到30%以上,审计结果与报告及时上报乡(镇)党委及县局。

3、做好长期定点调查户的调查及农产品核算,每十五天要实事求是做好调查登记,不得弄虚作假,此条作为年终考核标准。

4、必须对填写积累工和义务工完成记录进行细致的监督,此条作为年终考核标准。

5、配合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村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全乡(镇)公开达到100%,公开项目要全面。反之年终考核将以不称职处理。

6、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按时准确进行登记填写,此条作为年终考核标准。

7、必须严格执行耕地(口粮田、责任田)承包30年不变政策,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8、乡(镇)农经站日常安排应上报县局,不定期的各类报表及报告及时上报,次条作为年终考核站长综合工作的标准。

六、档案管理。

1、按《档案法》、《保密法》制定专人专柜专管的管理办法。借阅、查阅、数据要有出据提供的证明,乡站站长批准后方可提供有关数据。

2、年终各项报表、档案及时分类归档,此条作为年终考核站长与管档案人员的一项工作标准。

本制度从二○○七年月一月二十四日执行。

31 兰干乡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度

为杜绝我乡重大案(事)件的发生时我乡领导、干部在预防重大案(事)件工作方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县委的有关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制度:

一、如果在我乡发生重大案(事)件,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处理好现场。

二、责任查究:根据重大案(事)件发生时的情况,属于重大案(事)件当事人责任的,由当事人本人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当事人滋生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三、责任查究由乡纪检委、综治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责任查究程序,负责相关人员的责任调查。

四、调查完成后,调查组出具书面报告,确定相关责任人。

五、根据相关责任人情节的轻重,予以处罚。情节较轻的,予以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报县有关部门。

32 兰干乡干部管理手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对乡机关干部的管理,改进干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塑造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我乡发展做出贡献,特制定本手册。

二、此手册适用于兰干乡全体干部,包括各村、站所干部。

兰干乡值班制度

一、人人都要按值班安排履行自己的职责;各乡领导负责督促自己所属的干部按时值班。

二、值班时限:每日上午8时接班至次日上午8时交班,值班期间不允许喝酒。

三、交接班制度:由当日值班乡领导组织实施,同时填写《值班日志》、签到,以明确职责。

四、值班地点:干部值班必须到乡政府院内,晚住宿一般干部住值班室,乡领导住自己的宿舍。

五、值班室卫生:由当日值班人员打扫,由接班人员检查验收,卫生不好,下一班值班干部有权拒绝接班。

六、值班工作的检查:由乡纪检、统战宗教办组织检查。采取每周六检查《值班日志》的填写情况和不定期抽查人员到位情况的方式。

七、如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办理时,可向政法书记提出申请换班;如临时外出,可向当日值班乡领导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八、对不重视值班工作的乡领导和干部,每周汇总或发现值班不到位者,给予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为:乡领导一天不在

33 位罚款200元,一般干部一天不坚持岗位罚款100元。节日期间或特殊时期值班不在位将加倍处罚,如值班不在位被县有关部门查处或通报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乡党委、政府将视情予以重处。

兰干乡考勤制度

采取每天按时考勤的办法进行。

一、人人都要按时参加考勤;各乡领导负责督促自己所属的干部按时参加考勤。

二、考勤方式:由纪检委书记负责全体人员的考勤。

三、考勤地点:乡会议室。

四、如有特殊情况请假时,乡领导需向书记写出书面请假条;一般干部、站所干部需向主管领导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允许后方可离开。没有假条者,纪检办公室一律不予承认,按旷工处理。

五、对不按时参加考勤或无故旷工的乡领导和干部,每周汇总或发现迟到、旷工者,给予经济处罚,汇总公布时予以兑现。具体处罚标准为:迟到一分钟罚款1元;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兰干乡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制度

一、按照乡党委扩大会签订的责任状,任务分解到个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成立乡考核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及党建办主任任副组长、四个办公室主任为成员,每个季度对各乡领导分管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拟定,按考核结果进行奖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扣除当月补助;

1、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有三次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

34

2、所负责的工作在全县受到通报批评的;

3、所负责的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检查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

4、迟到、早退累计达60分钟,请假超过五天、旷工一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四、负责的工作在对口主管单位季度或半年专项检查中低于80分或者在全县后三名的,扣除本季度或半年的全部补助。

兰干乡党委会会议制度

一、为严明党委会纪律,端正会风,维护乡党委会议的权威性,特定如下规定:

二、乡党委会议原则上由乡党委书记组织召开,乡党委书记不在,因工作需要可由授权的乡领导召开。

三、开会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必须按时间和要求,到达规定的地点,不得迟到、早退。除参加县上召开的会议外,如有特殊情况请假时,乡领导必需向书记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四、对不按时参加乡党委会议的乡领导,将按以下标准给予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为:迟到一分钟罚款一元;一次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处罚100元;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将报请县委组织部处理。

五、党委会开会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将手机处于关机或振动状态,违反一次,罚款50元。

兰干乡会议制度

为严明会场纪律,端正会风,树立国家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对会场纪律做如下规定:

35

一、开会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规定的地点,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处于每分钟1元的罚款;

二、开会过程中,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嘻笑、打闹、看书刊报纸或吃零食;

三、开会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将手机处于关机或振动状态,不得在会议过程中接听电话,违者罚款30元;

四、严禁在会场走动、进出。

对站所干部的管理规定

一、服从乡党委、政府的领导,接受乡党委、政府的监督和指导,直接向分管的乡领导负责;

二、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和各项会议,并认真落实;

三、对各阶段工作及临时性重要工作,要加强向乡党委、政府通气汇报;

四、加强团结,自觉维护乡党委、政府的权威性;

五、窗口单位应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上岗,端正行业作风,及时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

六、加强学习,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确保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和综治工作不出问题。

对一般干部的管理规定

一、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事必需按规定逐级请假。

二、上班时间除因工作需要沟通外,不准

到其它办公室走串,尤其财务室、微机室更不能随便出入,不准在走廊、院内大声喧哗。

36

三、注意维护工作人员和办公室之间的团结,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主动搞好工作配合。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对来乡政府办事农民要热情,认真解决能解决的问题;如果解决不了,要逐级报告。

五、不许在工作时间喝酒,严禁上班时间打牌、钓鱼、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严禁酗酒闹事和饮酒影响工作。

六、乡政府干部在下村工作期间,不得要求大队干部请吃饭、拿东西。

七、乡干部下村时严禁对群众耍态度,不依法、不公正、不文明执政的行为不得发生,严禁打骂农牧民群众。

对村干部的管理规定

一、坚决服从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在思想与行动上同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对农牧民群众的优惠政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使农牧民群众发家致富,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每年都要为本村农牧民办两件实事;

四、加强阵地建设,大力培养党员和村级后备干部;

五、坚持依法治村,依法管理宗教,保证本村的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村规民约”;

六、不准请吃、给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送土特产,不准给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机动车辆加油。如被发现,将对村出纳、支部书记个人处于一倍的罚款。以上两种情况违反三次的,撤销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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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三、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的公仆,让人民满意。

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38

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八、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39

太全了

乡镇干部管理

太全了,早晚会用到

乡镇干部管理工作总结

乡镇干部管理初探

太全了,早晚会用到的

太全了56个民族的故事

描写秋天的诗句太全了

干部管理八项制度

抓好乡镇干部管理教育

乡镇各类制度(太全了,干部管理手册)
《乡镇各类制度(太全了,干部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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