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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大厦装修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3 01:06: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太极大厦装修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向本小区之业主/住户提供装修指引及一般基本资料,协助业主/住户顺利进行室内设计及装修。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均须按照本规定之有关规定进行装修,以维护小区整体利益。

(一)规定项目

(1)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得危及楼宇结构及公共安全或妨碍他人,不应影响小区整体外貌观瞻等。驳接、加装的管道、冷气机连线管、电话线、电视天线、网络用线、电缆、给水管等均不准在外墙敷设;不得擅自在外墙打孔洞或安装悬挂设备、设施。

(2)原则上不得拆、改原建筑间隔及内部设施,如室内间隔墙需拆除或改动须事先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认定可行方可施工。业主对因修改单元间隔之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修改单元间隔可能引致在办理房产证时增加的费用和带来的一切责任。

(3)根据安康市政府规定一律不得使用红砖。室内隔墙必须采用轻质隔墙,如石膏板、木夹板墙、各种轻质砖墙(容重≤1000kg/㎡)等。隔墙的位置要沿梁位设置,控制在偏移梁位0.5M以内的位置,石膏板墙,木夹板墙不受此限。所有隔墙在表面装饰前需到管理公司报验及确认,不能擅自提高单位地面的标高超出楼板容许的负载。 (4)不得改变住宅外观,更不得在室外或外墙加设任何招牌、遮蓬、铁笼、花架、骨架天线及其它装置。

(5)不得改变室内卫生间、厨房的使用用途和原设计位置,不得损坏厨房内的变压式烟道。 (6)室内所有排水管的出口不得改动,并按原设计(排污、排粪)分别驳接。

(7)冷气机必须安装在预留的空调机板或指定的位置,以免引起邻里纠纷,冷气机不得加装遮蓬或围栏。

(8)卫生间、厨房地面、地面更改时必须要做好防水层,以避免漏水影响相邻物业。而交付使用的楼宇卫生间、厨房墙面、地面已做防水层,卫生间吊天花时,请勿在凹池楼板钻孔。一经改动,业主将自行负责相关的一切责任。

(9)为保持楼宇整体外观,严禁封闭阳台、窗户,阳台、窗户外严禁架设防盗网、防盗拉闸、花架、晾晒架等其它物件,安装窗花只可以装在窗户内侧,请不要更改生活阳台铝门及单元户门(包括单元门牌)。

(10)所有装修材料应按国家颁布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选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天花内木质材料表面应涂防火漆,以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

(11)运载装修材料或垃圾废物须按管理公司安排之指定电梯及通道“打包”运载,并按指定时间进行,避免影响其他业主/住户。 (12)一切运输工具只能使用胶轮胎或木轮,绝对禁止使用铁轮或石轮运输工具,如因此而造成地面砖出现开裂或者磨花等现象,业主负责进行修缮。

(13)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承担。 (14)业主/住户如不按规定装修,一经发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将违例项目恢复原貌,所需费用概由该业主/住户负责。另外,如因此而造成邻近物业或其它公共物业损坏之责任均由该业主/住户全部承担。

(15)室内装修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一般装修申请审批期为三个工作日。装修的申办及过程的监管:装修拆改墙及建筑装修垃圾的清运等,须交付必要的费用及按金: 装修管理费: 2000元/户/次 装修工程垃圾清运处理费: 300元/户 电梯使用费:¥160元/户/次

拆墙加收余泥清运处理费:¥300元/户

(二)装修管理

(1)业主/住户所聘的装修承造商及其雇员开工前必须到管理处登记,由管理公司签发施工许可证及临时工作出入证,(办理临时工作出入证,必须凭本地派出所/治安队办理的登记卡才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贴于住宅大门外正中位置,装修工人必须佩证进出小区。每张临时工作出入证收押金20元,工本费5元,工程完毕后,须在一个星期内交回临时工作出入证,同时退还押金。为确保装修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违规施工,保安人员有权随时对装修单元进行例行的检查。

(2)装修工程进行期间,《装修许可证》应张贴于单元门口方可进行施工。 (3)每次装修期限为三个月,确因需要可书面申请延期二个月,若需再次延期,必须办理是次装修后重新办理装修申请。

(三)装修过程须知

(1)装修正常施工时间为平时8:00—12:00,14:00—18:00;节假日9:00—12:00,14:30—18:00。节假日禁止进行发出较大响声的施工,如使用电动工具、拆墙等。

(2)业主须确保承办商为有关装修工程所安排的责任人/监工在整个装修施工期间在场,并保证随时可予联络。

(3)装修施工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如电梯、公共照明等)损毁、破裂、污染等,事主须主动报告并赔偿修缮或更换的费用。 (4)所有沙石、泥头、拆散之材料均应以尼龙袋或麻包袋搬动:严禁随地拖拉、严禁使用拖拉机运送建筑材料,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停放在指定之起卸区。对车身不洁,有可能污染小区环境之车辆,管理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小区。

(5)所有装修工程必须在该住宅单元内进行,严禁占道作业或堆放物品。在住宅单元内堆放材料品切勿超过150kg/㎡的限定荷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油漆、天那水等)和使用明火。不得使用五磅重以上的工具在楼宇内作拆墙、打地板等撞击性操作,拆除墙体的砖不能随意坠下楼板,免致强大的震动力使楼宇受损或殃及相邻物业,一经发现将被勒令停工。

(6)施工须关门并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以减少装修期内引致的尘埃、噪音及气味污染,以避免对其它住户造成滋扰及不便。如因此造成住户投诉或环境污染,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该单元停工整顿。 (7)严禁从消防喉取水作施工用水、清洗地方或其它用途。一经发现,管理公司有权要求立即停工并按情节严重程度扣除装修按金。 (8)严禁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或其它杂物倒入厕所或排水渠内,一经发现,必须以重罚并被责令清理弃置之杂物,清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负责。

(9)每天必须清理所有废料及垃圾,以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杜绝火患。装修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以备发生火警时使用。如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用明火的申请手续。

(10)装修工人必须文明施工,须穿适当衣物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意外及有碍观瞻。在小区范围内走动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 (11)所有装修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包裹等进入或搬离小区时需到门岗接受检查。

(12)装修工具及材料须自行保管,管理公司恕不负任何损坏或遗失之责任。

(13)装修垃圾、拆墙或大宗垃圾须包装捆扎,为保障小区环境,请预先通知管理公司然后搬到楼下指定位置,由管理公司统一清运处理。

(14)住宅单元原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如有特别需要,经业主同意并作书面担保,可作特别申请。同时必须到治安队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在管理公司备案。

(15)严禁施工人员衣冠不整,随处闲荡,大声喧哗,违者谢绝进入区内。

(16)装修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公司根据公众假期或某些重要活动的需要提出的停工规定。

(17)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的油漆或危险品存放在施工范围,为防火安全只准存放在施工范围,为防火安全只准存放在当天所需用量。

住宅装修管理制度

一、装修资质要求

1、凡使用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装饰装修活动的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2、承接简易工程的(如仅做面层涂料、贴墙纸、铺面砖)个体从业者,须持有相关的技能等级证明书持证上岗;

3、无《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无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个人,不得承接居家装饰装修工程。

二、装修申请

业主或受业主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对室内进行装饰前,必须到管理处领取《装修申请审批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方案、施工人数,拟开工、竣工时间等内容;涉及拆改间隔结构、水电功能结构的须画出装修更改设计图纸,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饰或超过50m2以上的须报消防部门审批,改移煤气管道须向煤气公司申请并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三、装修审批

报批时,施工单位须带齐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或加盖公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委托装修函。个体装饰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上岗证书,审查合格后装修单位每人应向管理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两张免冠照片,同管理处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交装修押金2000元和相应的工程配合费、垃圾清运费、证件押金、施工人员管理费。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发放《装修许可证》,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四、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队进场装修时必须按管理处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如实际需要变更增加项目必须报管理处审批,管理处出具变更通知后方可进行施工;

2、装修期间施工队须遵守《大厦管理规定》,业主要经常在现场监理,确保装修队严格遵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对施工队违章装修,管理处责令其整改或作出警告:有权发出警告责令停工、罚款等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可拒绝其进入小区;

3、装修时间:在业主(住户)未入住时,装修时间为早晨7时至晚9时;业主(住户)入住后装修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18时;

4、禁止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禁止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凿、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另建或封堵门窗;禁止使用大理石或明显加大楼板荷载材料;

5、禁止拆改围护墙、穿凿分户墙体,禁止任意刨凿楼顶板、楼板,在顶板上安装大型吊灯或超负荷吊顶;

6、禁止用户擅自更改煤气管道设施、安装燃气用具。安装、改装、拆移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煤气公司进行或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和装修单位不得拆改、安装挪移;

7、禁止改移单元内的电路开关(配电盒),不得在装修室内乱拉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增加电力负荷;重新加改布线时必须要申请,埋没暗线或天花吊顶穿线必须使用PVC套管;

8、为保证消防安全,禁止使用过量的易燃材料装修,禁止在木柜、木制品上安装开关、插座;

9、装修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以保证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10、装修施工垃圾严禁向楼下丢抛,因丢抛引起的事故由当事人、施工单位和业主共同承担后果;

11、防盗网或内置式防盗网、不锈钢门或铁门必须按管理处规定统一花型、式样、尺寸制作和安装,每栋楼须全部统一,禁止另行安装;

12、空调安装前业主(住户)须事先到管理处查询,在指定的位置接好空调排水管,管理处派人到现场指导;

13、装修垃圾由装修者按规定清运到管理处指定的地方堆放集中运走,超长超宽超高的材料必须通过安全措施吊装运至楼上,沙、砖等装修材料需袋装,搬运时不得污染电梯;

14、天台、楼道等公共场所不得堆放材料或装修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加工装修作业;

15、不得在室外安装防盗网、牌、罩等物件或招牌。

16、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15天,较大工程为20天,最长不超过3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五、施工监督

管理处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有权对装修单位检查、抽查。装修人员出入证和装修施工情况,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不得到与装修无关楼层、处所游窜、逗留,一经发现违章,按章处罚。

六、验收

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须向管理处申请验收,管理处将会同消防、电工、房管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隐蔽部分必须事先进行,对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管理处可拆除遮挡部分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或施工单位共同负责。验收不合格的装修单位必须整改直至合格为止。装修验收合格后,使用三个月后再进行复验,经确认装修工程无渗漏等明显工程质量问题,押金退回业主或装修队,在装修过程中如发现超出申报内容、违章装修将按规定扣除押金(多退少补)。

七、相关文件

1、装修工程安全责任书;

2、装修审批流程图;

3、装修出入证办理流程。

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一、业主(住户)装修动工前7天必须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队进场装修前应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施工工作证》,必须持有本公司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三、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相符的,除立即责令其停工外,必须补办相应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下列情况属违章装修,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视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1.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挪动住户电源开关箱、或私自改动上、下水管道的。

2.私自凿除楼面、地面层的;使用电动工具打孔时,影响隐蔽线管、水管的。

3.私自改变入户大门及窗户型号、规格、颜色的。 4.私自改变外墙装饰的。

5.楼、地面、墙增设花岗岩及其它超重材料的。 6.随意在外墙上打洞的。

7.未经批准封闭、占用公用走道、消防通道、天台、屋面及楼梯、厅间和其它公共场地的。 8.擅自安装进户防盗门的。 9.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及其它物品的。 10.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渣物造成阻塞的。

11.装修环境不整洁,在公共场地乱堆放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 12.装修后和装修中造成上、下水管渗漏和阻塞的。 13.动火作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14.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煤气的。

15.使用超量可燃性材料而未做阻燃处理的。

16.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而未警戒和按规定排放的(使用前必须经管理处同意)。 17.动用和移动消防设备设施的。

18.未经管理处允许,施工人员私自在装修屋内居住的。

五、上述各款未尽事项,对于违反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管理处可以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扣押相应保证金或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备注:以上手册内容如有变动或修改,以管理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到太极大厦物业管理处咨询。

太极大厦物业管理处

大厦车辆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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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太极大厦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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