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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着力强基固本

发布时间:2020-03-02 03:55: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坚持改革创新 着力强基固本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09年第8期 ——党的建设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始终把它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特别是近年来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打基础、抓规范、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理念,以改革创新精神适时出台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着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明显增强

1、认真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为切实解决优秀村干部的出路问题,拓展他们的发展空间和乡镇干部的来源渠道,2007年,我省按照中组部和人事部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了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 。全省最终录用171人,覆盖所有县(市)和以农村人口为主的区。通过这次试点工作,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群众信得过的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对改善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完善乡镇公务员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激励了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村干部的创业热情;吸引了一批年纪轻、素质高、有作为的农村“能人”回乡竞选村干部,增强了村干部的岗位吸引力。一些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纷纷要求加入党组织,参与竞选村干部;一些乡镇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乡镇机关分流人员也要求到村任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储备了一大批村级后备干部。按照中央要求,我省正着手建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长效机制,2009年将结合省、市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工作,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300名左右。

2、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新途径。着眼于完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制度,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2008年在宜昌市10个县(市、区)开展了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共有65名符合条件的“村官”报考,经过调研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选拔了10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受此激励,广大村干部更加坚定了扎根基层、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信念,工作劲头更足了。2009年将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计划从优秀村(社区)主职干部中公开选拔100名左右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3、切实抓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也是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的战略举措。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要求,2008年5月以来,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在全省开展了这项工作。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全省首批共选聘826名大学生到村任职。省委、省政府对大学生“村官”高度重视,寄予厚望,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完善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培养、管理和服务,确保他们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2008年底,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湖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对大学生“村官”的选拔聘用、待遇保障、培养使用、管理考核等提出具体要求。为引导大学生“村官”立足农村广阔天地带头创业,省委组织部会同团省委在全省启动了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依托大型企业建立省级“扬帆计划·凯迪阳光”基金,每年安排160万元,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行、爱心传递”的方式,首批重点支持100名有创业项目和能力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各地按要求进行了积极落实: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全面落实相关保险政策;大力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1、扎实开展乡村干部经常性培训工作。全省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始终把乡村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坚持做到有总体规划,有年度计划,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培训村主职干部,乡镇党委负责培训村副职干部,省、市委组织部抓好示范培训,基本做到了每3年培训一遍,重点培训好村党支部书记。目前,省委组织部已在嘉鱼县官桥八组、保康县尧治河村、蕲春县九棵松村、洪湖市洪林村建立了4个“湖北省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示范基地”,坚持每年举办1—2期、每期100人的村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分区域再建设6—8个省级培训示范基地,并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整合起来。同时各市、州也将分别建立1个培训示范基地。

2、全面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这是党中央顺应农村信息化建设需要作出的重大部署。我省从2007年8月开始全面启动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采用“以电信模式为主、卫星模式为辅”的建设方案,在全省80%的地区采用电信模式建设终端站点,力争到2009年底,在全省建设乡镇和村级终端站点27413个,基本实现我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覆盖。我们注重开发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乡土教材”,做到学用结合,以用促学,共储备教学资源26000多个小时。

3、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农村实用人才缺乏、致富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2008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提出重点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123工程”,即培养100万名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乡村农技人员等农村技能人才,培养20万名具有一定管理知识、掌握1—2项农业生产技能的优秀村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养30万名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2008年2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发改委、农业厅、财政厅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创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从2008年到2010年,省政府安排省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市、县配套部分资金,在每个县(市)创建1个“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08年已投入1000万元,顺利完成了首批30个示范基地创建工作,2009年计划再创建30个示范基地。

4、深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2007年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08年到2010年,投入1.4亿元,每年从农村选拔7000名左右(3年近2万名)村组干部和优秀青年,接受脱产或不脱产的大专学历教育,到2010年力争使全省每个建制村至少有一名大学生。选择华中农业大学、长江大学等8所院校具体承担培养任务,2008年已完成7000多人的招生任务。

三、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农村基层干部的报酬待遇水平明显提高

200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增加村干部岗位补贴实施办法》、《湖北省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最近还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若干意见》,对村干部的工作报酬、养老保险、离职补贴等提出具体要求。这些政策含金量高,资金投入力度大,惠及全省所有村干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村干部的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

1、建立村干部工作报酬正常增长机制。2008年初,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由省财政村均增加转移支付2000元、县级财政配套1000元,用于增加村主要干部的岗位补贴。仅此一项,省财政每年需安排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按照中央要求,还从2009年起,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报酬。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并同步提高其他村干部的工作报酬。2008年,全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主职干部人均报酬为8000元左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设的村,主职干部人均报酬在7000元左右。具体到每个县(市、区),绝大多数村主职干部年工作报酬超过了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

2、切实解决在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有关规定,从2009年起,为全省建制村在职主职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全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所在市(州)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缴费比例为28%,其中个人缴纳8%、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20%、计入统筹账户;村主职干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财政补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在职村副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条件和具体实施办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在全国由省级统一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湖北还是第一家。

3、实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省委、省政府坚持统筹考虑、体现公平的原则,从2009年起,对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任职时间较长、正常离任的村主职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由县级财政按年度或每月发放一定生活补贴。在此基础上,对累计任村主职干部10年以上、正常离任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省级财政按人平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其他离任村干部,要求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条件明显改善

1、下大气力建设好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05年7月开始,我省分三批推进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共完成新建项目8029个、改扩建项目9214个。在项目建设中,省政府共安排建设资金34637万元,市、县两级共落实财政配套资金1.59亿元、党费补助资金2398万元。目前,我省基本实现了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全覆盖,总体达到了基本要求。为提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综合利用率,2008年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各地坚持边建设边配套、边完善边利用,不少地方依托活动场所建起了村级卫生室、图书室、篮球场和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等,为村级组织开展工作、党员群众开展活动提供了平台,办公活动场所被誉为“群众之家”、“党员之家”、“干部之家”。

2、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济是基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2008年6月,省委、省政府在黄冈市召开了全省“强基固本、强村富民”工程建设现场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一手抓强村富民,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手抓强基固本,大力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省形成健全规范的基本组织、稳定精干的基本队伍、务实有效的基本活动、可行管用的基本制度、必要可靠的基本保障,努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2008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要求各地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奖励资金,按每个村5万元的标准,奖励100个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好较快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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