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口测绘仪器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测绘仪器管理,正确使用和维护测量仪器,保证测量精度、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仪器损坏,促进坑口生产建设。
2、适用范围:
坑口所登记在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及GPS等测绘器材及其所属附件、相关件。
3、测绘仪器领用:
3.
1、测绘仪器使用管理部门必须建立测绘仪器领用台帐。
3.
2、坑口所属测量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仪器前必须先通告测量专业班
组长并登记后方可领用。
3.
3、坑口所属非测量专业人员如需使用测绘仪器,必须先通告测量
专业班组长并得到测绘仪器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登记领用。
3.
4、非坑口技术人员如需使用测绘仪器,必须先写借条,由测绘仪
器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人、主管副坑长签字同意后,通告测量专业班组长并登记领用;如长期借用必须加盖借用单位公章。
3.
5、仪器领用时领用人与仪器保管员一同检查仪器及其附件、相关
件,归还时必须保证仪器及所属附件、相关件完好。
4、测绘仪器使用要求:
4.
1、仪器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安全,能背的仪器必须按要求背在肩
上,如需车载,决对不允许直接将仪器摆放在车箱底板,必须摆放在座位上或抱在怀里。
4.
2、仪器开箱取放时应先放松制动螺旋,用两手同时握住基座和照
准部分,轻拿轻放,并立即盖好仪器箱盖。
4.
3、脚架安放稳妥并将仪器放到架头上后,应立即旋紧脚架与仪器
的连接螺旋。
4.
4、作业过程中,要防止仪器曝晒雨淋,操作要轻柔规范,任何时
候仪器旁必须有人守护。
4.
5、作业结束后,应转动脚螺旋、微动螺旋于中间位置,清点各附
件和相关件,关机取下仪器后随即装箱,扣紧锁好。
5、测绘仪器维护及保养:
5.
1、测绘仪器存放时要注意防潮,长时间不用的仪器要定期擦拭、
晾干,转动各部件;光电仪器要通电检查并开机十分钟以上。
5.
2、光学、光电仪器使用后必须先取下电池后用干燥软布或软纸擦
拭干净,晾干后装箱,禁止阳光曝晒;光电仪器应检查电量,电量低时要及时放尽余电后充电,如有多块电池要交替使用。
5.
3、脚架、塔尺、对中杆、反光镜、钢尺等器材使用后要擦拭干净、
晾干,检查各螺旋、螺丝,必要时上油。
5.
4、若发现仪器及其附件、相关件损坏、故障,应停止使用,查明
原因并及时报知测量专业班组长。
6、测绘仪器送检要求:
6.
1、仪器保管员要注意检查各仪器检验日期,防止过期,并妥善保
管好仪器检定证书和相关资料。
6.
2、仪器检验日期到期前一个月,仪器保管员必须报知测量专业班
组长并拟定仪器检验报告。
7、其它:
本办法所规定的测绘仪器使用管理部门指坑口生产技术科,具体由测量专业班组负责实施。
老 厂 坑 口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