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废弃有害液体统一回收制度与程序
1.立刻对工作中产生的废弃有害液体进行统一回收。
2.确保用专用仪器处理具有资质的机构回收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将医疗废物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示和警示说明。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6.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7.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及交接人员、处理方式。
8.有医院指定的回收人员定期到病理科回收,经病理科工作人员与回收人员双方交接验收并签字后,由回收人员送到医院医疗垃圾回收站,按国家规定统一焚毁。
9.有条件的可以将废液回收循环利用,如利用CBG 液体试剂回收仪,可以将常用而且用量大的福尔马林、二甲苯和乙醇等试剂回收,至少有90%的试剂可以重复利用,减少了实验室废液的产生。 10.处理程序:(1)技术人员将废弃有害液体用双层黄色专用医疗垃圾袋盛放并系紧袋口。
(2)放入专用盛放有害液体的垃圾桶 (3)保洁人员移送至医疗废物回收站 (4)回收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理科废弃有害液体统一回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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