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2000元以上的非低值易耗品均为公司固定资本。一部分价格低于2000元,但确属公司长期使用,并构成主要设备的资产,也应列入固定资产。
2.凡属公司的固定资产一律由公司登记、编号、造册,并对其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3.固定资产的添置,由行政部、财务部根据需要及收支情况而决定,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添置。
4.固定资产应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完好无损。
5.各部门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所属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负责;属于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须
经总务部门登记并建立个人使用财产表。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者本人签字领用并负责保管。
7.固定资产的折旧,由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实际破损情况确定。
6.各部门及其他部门所属固定资产经总务部门登记造册后,将造册清单发至各各部门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并由该部门核实。经总务部门登记造册的固定资产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总务部门处理。
8.固定资产在部门之间转移须经行政部同意,并办理正式手续,任何个人不得将公司的固定资产据为己有或长期私用。
9.凡属故意破坏公司固定资产者,将根据破坏程度以固定资产的实际价格罚款。
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统一订制、购置和管理。
2.各部门购置办公用品时,应事先提出计划,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购置。购入后应由专人验收、登记、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应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核定库存限额以防超储,减少资金占用。
3.办公用品购入后凭原始发票明细单、入库单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销,随到随报。由财务部建立库存商品帐,由行政部建立库存帐。领用时请注明业务号、用途、数量,填写出库单,财务部每月按实际数额计算各部门费用。财务部和行政部每年盘点两次,做到帐物相符。
4.办公用品(包括固定资产)的领用,实行个人(部门)领用物资登记制,由行政部负责办理手续,员工调离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三、礼品的管理办法
1.凡公司统一制作的礼品,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安排和管理。
2.礼品的选择,由行政部、财务部共同协商确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3.礼品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年度的收支情况决定。
4.礼品的领用一律填表、登记,并打入各部门成本。
四、资料管理办法
1.资料(包括统计资料、市场资料、图片资料)要加强管理,避免流失。
2.各部门凡申请购买资料均要事先有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才能购买。各部门购买资料后必须经行政部登记后才能报销。
3、各种资料必须由专人负责,不得遗失,不得私人长期占用,离开公司时要交代清楚,由行政部定期检查。
五、公司财产丢失、损坏的赔偿
1.爱护公司财产是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一位员工都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财产进行保管、使用,各负其责。
2.凡因个人保管、使用不当导致公司财产丢失或损坏者,都应由当事者本人作相应赔偿。对丢失的公司财产,原则上按其折旧价90%进行赔偿;对被损坏的公司财产,应由当事者承担修理费用,如被损坏财产无法修复,则应视情况由当事者进行赔偿。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