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土木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9.26

发布时间:2020-03-01 21:34: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建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2013.9.26)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包括德育、智育、体育、能力四个方面的内容,各项满分为100分,分别按20%、60%、10%、10%的权重进行折算。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评定

(一) 学期素质综合测评分=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60%+体育测评成绩×10%+能力测评成绩×10%。

(二) 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分=(上学期测评分+下学期测评分)÷2。

(三) 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平均分=各学期素质综合测评分之和÷学期数。 计算编级学生(休学除外)在校学习期间的综合测评总成绩,按实际学习的学期计算。

三、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标准和计分方法

(一)德育素质测评

学生的德育素质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依据,采取个人总结和师生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我校“学院和学生社区并重,共同做好学生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学生的德育素质测评包括学院测评和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两方面,各占50%。

1、学院测评

(1)学院测评的基础分60分

根据学生在日常文明礼貌、遵守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关心同学等方面的情况,班级测评小组可给予学生0-30分的基本表现分;辅导员可给予学生0-30的基本表现分。二者相加之和为学院测评的基本表现分。

(2)学院测评加分:

①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好人好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行为者加2—5分,表现突出,受学院表彰者或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受学校表彰者加10分,受省级表彰者加15分。

②积极参加班团组织的活动,全勤者加15分。

③积极参加服务性的公益活动,态度积极,表现突出者加5—10分。(必须有相关证明) 在综合测评表中综合测评排名栏目后面加一个备注栏,对学院测评分和能力加分进行详细说明,所有加分必须说明,并否则不得加分,如果出现备注不明、未填写职务等情况一律按0加分处理!

校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干部凭学校相关部门书面证明,另行加能力素质分,具体加分请参

照学生手册社会实践部分规定(一般情况不加学院测评分)

(3)学院测评减分:

①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每次(当学期)扣5分、10分、15分、20分、30分。

②凡违反学校规定但未达到处分者,每次扣2分。 ③不参加班团组织的活动者,每次扣2分。

④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情况,学院可适当扣2—10分。

2、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 (1)文明诚信(满分50分):

①宿舍卫生每学期检查总平均分在95分以上,每人计35分;85—95分,每人计32分;75—85分,每人计30分;60—75分,每人计20分,低于60分者,每人计10分。

②本学期被楼栋评为学生党员、团员示范宿舍等相关荣耀者,每次每人计1分。 ③按时缴纳本学年住宿费者,计10分。 (2)组织纪律(满分30分):

①本学期在学生社区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区宿舍(公寓)管理规定》者,计30分。

②本学期在学生社区有违反校纪校规、《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区宿舍(公寓)管理规定》者,每次扣2分。

(3)文体活动(满分10分):

①本学期积极参加楼幢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根据考勤记录,参加一次计2分,全勤计8分。

②在本学期楼幢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计2分。 (4)突出表现(满分10分):

①经学生社区党团组织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按下列标准加分:

本学期担任楼幢党支部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宿管委、楼管委主任计8分,副主任计7分;担任党支部支委、团总支支委、宿管委、楼管委部长计6分,副部长计5分;担任党小组长、(团总支、宿管委、楼管委)各部委员、团支部书记计4分;担任宿舍长计3分;担任团支部支委计2分;不担任社区学生干部但主动参加活动的策划或组织者计1分。

②本学期为社区建设积极献计献策、有书面材料者,计2分;建议被采纳者,再加3分。 ③助人为乐、好人好事,一人次计5分。

3、德育素质测评分计算方法

(1)走读生德育素质测评分的计算方法:

德育素质测评成绩=学院测评分=学院测评的基础分+应加分-应扣分 (2)非走读生德育素质测评分的计算方法:

德育素质测评成绩=学院测评分×50%+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分×50% 学生德育素质测评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二)智育成绩测评

1、智育基础分:即按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本学期所有必修课(体育课除外)和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计算方法为:

智育基础分=∑(课程成绩×已修课程学分)÷∑已选课程学分 说明:

(1)有补考者,其课程成绩均按补考前的实际分数计算。

(2)中文制记分转为百分制记分方式分别按:优为90分,良为80分,中为70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50分;字母制记分转为百分制记分方式分别按:A为90分,B为80分,C为70分,D为 60分,E为50分。

2、智育加分

(1)参加军训获得优秀的学生,在军训当学期的智育基础分上加1分。

3、智育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 智育素质测评成绩=基础分+应加分 智育素质测评成绩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三)体育素质测评

学生体育素质测评成绩由体育课部提供,具体是:

(1)

一、二年级上学期:体育课部提供的早操成绩(此次成绩仅在素质综合测评时使用);下学期:体育课部提供的体育成绩。

(2)大学

三、

四、五年级上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下学期:延用上学期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

根据学校的通知: 2010级学生的体育成绩用2012-2013学年上学期的体测成绩(体育课部已将成绩导入校教务处系统)

(四)能力素质综合测评

1、能力素质的基础分40分

辅导员视学生在当学期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考勤情况给予0-40分的能力素质基础分。 能力素质测评成绩=基础分+能力加分

2、能力素质加分: ①学科竞赛

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参赛者加3分,获得学院奖励者加6分;获得学校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4分、18分、12分;获得省、市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6分、30分、2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42分。

②科技活动

a、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参赛者加3分,获得学院奖励者加6分;获得学校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4分、18分、12分;获得省、市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6分、30分、2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42分。

b、参加各类科技、人文素质讲座一次加2分。 ③科研活动

a、获得大学生课外创新基金立项资助并结题者,项目主持人家加12分,项目参加者加8分。 b、在实验室开放项目中,参与科研型完成项目并评价合格者加12分;参与学生自拟课题型、项目通过并评价合格者加12分;参与自选实验型,完成项目并评估合格加6分。

c、科技论文发表在国家各类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48分;发表在其他正式学术刊物,第一作者加36分;发表在学术会议论文集,第一作者加12分。第二作者及以下依次得分为:第一作者的分支分别乘以系数80%、60%、40%、20%,结果取整数计分。

d、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科技活动者加6分,提交论文或研究成果者(必须有研究单位及导师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加12分。

④校园文化活动

a、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者3分,获得学院奖励者加6分;获得学校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4分、18分、12分;获得省、市

一、

二、三等奖励者分别加36分、30分、2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42分。

b、参加校级汇报演出、比赛者加6分,参加院级汇报演出、比赛者加3分。 c、学校艺术团成员,完成演出任务者一学年加6分。 ⑤社会实践

a、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实践单位鉴定及实践报告者加6分。 b、校级、院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加12分,部级干部加6分,部委加3分;校级协会会长加6分;院级协会会长加3分;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加3分。

c、各类活动文章、征文在校报、校内通讯、杂志等刊物上发布,一次加2分。 ⑥体育比赛

a、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者加3分,获得学院奖励者加6分;获得学校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4分、18分、12分;获得省、市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6分、30分、2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42分。

b、参加校运动队队员训练,并完成比赛任务每学期加6分。 ⑦技能培训

a、获得国家计算机一级证书在获得的当学期加3分,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在获得的当学期加6分,获得国家计算机三级证书在获得的当学期加9分,取得国家计算机四级证书加12分。

b、取得驾驶证、会计证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在获得证书的当学期加3分。

C、本科学生在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成绩达425分者,在考试当学期加9分,四级不加分。 ⑧、本科学生攻读双学位、研修另一学科的专业课,每通过一门课程,在通过的当学期加3分。

⑨其他情况,经学院认可,可酌情加1-5分。

能力加分均需由学院及以上有关单位出具证明、证书,并附有有关刊物原件或影印件;同项目获奖或刊登在不同级别的同篇文章,只能以最高分记,并只能在获奖的当学期加分。

3、能力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

能力素质测评成绩=基础分+应加分

学生能力素质测评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一)测评原则

各班级评定奖学金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班会进行,如遇

四、五年级外出实习确实无法召开班会的,必须经过班委会讨论通过,所有班级的评定结果必须报请本班班主任签字同意,还应将提交学院学生办公室的评定结果在全班进行通报。

(二)测评时间

每学期测评一次,由各学院在下一学期的第二或第三周统一安排,完成测评工作。每学年两个学期测评完后,计算出该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二)测评步骤

1、班主任全面负责完成本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当向班级每个成员公布。

2、学生应就综合测评加分项目主动向班主任提供本人参加活动的材料或获奖证明。

3、如学生对自己的或他人的测评成绩及评优结果提出质疑,班主任应做好核实工作,属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的质疑,由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核实。测评结果如有较大分歧,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4、课程成绩由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供;体育素质测评成绩由体育课部提供;第二课堂活动等由组织单位提供;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成绩由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提供。各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一式二份,一份由提供单位存档,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

5、班级收集加分证明的时间应不少于5天,学院将对评定结果公示,对于不在规定时间内向班委会提交相关加分证明,及不在学院公示规定的公示期间反映奖学金评定出现的问题的同学,学院学生办公室不会再修改其综合测评结果。

五、本实施细则由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在《昆明理工大学学生手册》涉及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拟订,由学院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出现变动将另行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中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

工程学院1314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艺术系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

土木工程学院年度工作总结

土木工程学院论文格式要求

土木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9.26
《土木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9.2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