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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自评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1 20:01: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

2、

3、

4、11-12学年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正式)总则 本细则根据《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二 编),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内部情况编写,经公示后施行。 公示期间内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意见,所有异议将在联席大会(辅导员、主席团成员、团支书、班长)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 联席大会过后对于本细则有任何意见,非根本性错误概不受理,但所提意见将记录在案,供下届评选参考。 弄虚作假,虚构数据者,一经发现,即按该加分项最高分三倍

倒扣,视情节严重予以学院公开批评等处罚。望各位同学切勿因小失大。

品德行为表现基础分:

(一)思想政治观念:

1、主要学生干部且为党员者15分

2、主要学生干部者14分

3、普通干部、团总支学生会干事13分

4、其他学生12分

5、学生党员、干部等受处分或批评者5分

(二)纪律观念:

1、表现良好的学生干部14分

2、表现良好的非干部13分

3、普通同学有违章违纪者9分

4、党员、主要干部有违规或有不良表现者7分

(三)集体观念:

1、主席团成员、学生党支部委员13分

2、学生干部(正副部长、级长、班长、支书)12分

3、班级委员、团总支学生会干事11分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以及班集体活动的同学10分

5、参加集体活动不是很积极的同学9分

(四)基础文明修养:

1、举止文明,尊师重教,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好13分

2、弄虚作假,损坏公物,且不符合第1条者9分

3、党员、学生干部严重违反规定,情节符合第2条者5分

(五)学生公寓表现:

1、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15分

2、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14分

3、在平时以及评比期间表现良好的宿舍成员13分

4、平时表现良好的宿舍成员12分

5、平时表现符合公寓要求的成员11分

6、有晚归行为者8分

7、有晚归行为且被学校通报者5分

注:

1、主要学生干部:校团委委员,校团委办公室正副主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工作信息中心正副主任、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学生会正副主席,校团委正副部长, 校学生会正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主席,校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院团总支正副部长,院学生会正副部长、级长、团支书、班长、学委,校艺术团部(队)长,学生社团正副会长,校新闻中心正副主任,校广播台正台长、学生党支部委员

2、普通学生干部:校团委,院团总支和学生会干事, 校新闻中心正副部长,校广播台正副部长,校青协理事,部长,院青协小组长,校社团联合会部门助理,班委、团支委、校新闻中心干事、校广播台干事、学生党员,校艺术体操队队员,校篮球队队员,合唱队队员。

3、学生党员、干部受公开批评或留校查看等严重违纪者按规定的两倍扣分。

4、学生党员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生活,每次扣2分。

寒暑假社会实践基础分:

品德行为表现奖励分:

1) 校团委委员,校团委办公室正副主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学生会正副主席,院团总

支副书记加8分。

2) 校团委正副部长,院团总支正副部长,校学生会正副部长,院学生会正副部长、级长、班

长、支书、学委,校艺术团部(队)长,学生社团正副会长,校新闻中心正副主任,校广播台正台长加6分。 3) 副团支书、副班长加4分。

4) 校团委,院团总支和学生会干事, 校新闻中心正副部长,校广播台正副部长,校青协理事,

部长,院青协小组长, 加3。 5) 班委、团支委加2分,校新闻中心干事、校广播台干事评优加2分,评良加1分。 6) 以上职务任职不足一年,加分减半。 7) 院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加6分,委员加5分。

8) “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优秀团干”加3分,“优秀团员”加1分。

9) 社团评比中,获“优秀社团干部”加2分,获“积极分子”加1分。(交复印件) 10) 参加无偿献血者加4分。(校外献血提供献血证复印件) 11) 校星级宿舍评比获得者加3分。

12) 校青年志愿者评为优秀青年志愿者加2分。 13) 助理班主任加3分(只加一任,重复不再加分)。 14) 教学信息员加1分。

15) 啦啦队成员出席40%活动以上的加1分(不含“仲恺杯”足球赛)

16) 啦啦队队出席“仲恺杯”足球赛每场加0.3分;队员加3分。(严格按照文娱部提供数

据加分)

17)“仲恺杯”篮球赛队员、“香凝杯”全体队员加3分。

18) 获学校“优秀基层部门”称号,部门全体成员加3分。已获得“优秀学生干部”部长不

再加此分。注:

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加分,额外多加1分(不论身兼多少职)。 同一项内容获得多项加分的,只计最高分,加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

学业分表现奖励分:

1) 学生在大一或大二参加英语四级统考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者,加3分;在其它时间通过

英语四级1分。学生参加英语六级统考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者加4分。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者加 2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者加3分,通过计算机三级者加4分,通过计算机四级加5分(限当学年,交证书复印件)。

2) 各种专业知识竞赛、实践技能竞赛、“挑战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正式参赛者,院级竞赛加0.1分,校级加0.2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4分;获得

一、

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院级加1.5、

1、0.5、0.3分,校级加

3、

2、

1、0.5分,省级加

5、

4、

3、1分,国家级加

7、

6、

5、3分。(营业性质,非学校认定的比赛不在此列)

3) 学生在科研,教学实习或其他活动中取得重大成果或写出高水平论文,经有关专家鉴定

或有关部门证明,可得6分。参加课外技能培训和学习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者,可计1~2分,如考取车牌者可加1分。(此项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 辅修一门课程成绩合格者,加0.8分。

5) 公共选修课成绩达到良好或80分,每科加0.5分。

6) 寒暑假实践活动及调研报告获院

一、

二、三等奖及优秀个人者分别加0.5、0.

4、0.3、

0.1分;获校

一、

二、三等奖及先进个人者分别加0.8、0.

7、0.6、0.4分。注:

1、因同一项活动获得多项加分的,只计最高分,不能重复计算。加分超过10分者,按10

分计。(例如参加职业规划比赛,获得学院三等奖,则只加学院三等奖0.5分,而不能再加参赛奖励0.1分。下同。)

2、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3分。

3、重修或补考一门次课,扣2分。

文体分表现奖励分:

(1) 积极参加院、校及省以上的文体演出、比赛和礼仪活动者(主持人、礼仪先生、礼

仪小姐),每项分别得0.5、

1、2分。学生裁判加1分。以同一活动为单位,不计场次,下同。特殊除外。

(2) 参加院级文体比赛获奖者,每项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以

后名次按0.2递减,优秀奖按第四名计分)。

(3) 参加校级文体比赛获奖者,每项第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八分别得

6、

5、

4、

3、

2、

1、0.7、0.4分。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得分按单项得分计,非主力队员得分折半。(优秀奖按第四名计分)

(4) 参加市级文体比赛获奖者,得分按校级得分的两倍计算;参加省以上级别文体比赛

获奖者,得分按校级得分的四倍计算。

(5) 参加体育比赛破校、省高校、全国大学生记录者,每次分别另外加

6、

8、10分。 (6) 各项活动积极参与者加0.5分。校外营利性质,非学校认定活动比赛不在此列。 (7) 在学院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或投稿五篇以上加1分。

(8) “仲恺杯”全体队员加文体分6分,啦啦队出席一次加文体分0.5分,最高分为

3(0.5*6=3)分(不包括篮球赛);“香凝杯”全体队员文体分加3分。

(9) “活力在基层”团日活动评比,校级、院级

一、

二、三等奖全班同学分别加

3、

2、

1和1.5、

1、0.5分。

一、院级活动列表:

院英语演讲比赛、新生辩论赛、机电杯篮球赛、K赛、诗歌朗诵比赛、三院杯七人足球赛(未列出活动,提供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即可)

二、校级活动列表:

体育节(男篮、女篮、定向越野、乒乓、健美操、拔河、田径„„) 校英语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仲园辩论赛、仲恺杯、海报设计大赛、电子电路设计制作、机械创新比赛、CAD大赛、机械模型测绘大赛(未列出活动,提供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即可)

注:

1、“仲恺杯”啦啦队加分严格按照啦啦队出席登记表。

2、体育不达标扣2分。

3、加分超30分以3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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