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物价、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发布驾校收费新标准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交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用进行调整。按照保障基本、适当放权、规范行为的原则,对现有收费政策进行规范和完善。一是保持基本车型基准价格的稳定。目前,我省小型汽车C1驾驶员培训费基准价格为2600元,大型客车A1为3400元,大型货车B2为6100元。在保持其基准价格不变的前提下,考虑到成本上涨因素,适当调整浮动幅度,由现行20%调整为30%,考虑到地区差异,济南、青岛可浮动40%。二是下放价格管理权限。为使收费标准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各市情况,将城市公交车A
3、低速载货汽车C
3、三轮汽车A
4、残疾人专用车C5及摩托车驾驶员培训费标准委托各市制定。三是适应形势发展和市场需求,适当放开特需服务价格。学员有特殊培训需求的,其收费标准由学员与培训机构根据特需服务内容协商确定。新的收费标准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
《驾校收费新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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